捐款之后后悔了,能将捐出去的钱要回来吗?
捐出去的钱能要回来吗
捐出去的钱可以要回来,情况如下:1、如果发现自己捐款的对象纯粹是诈骗,完全是利用不正当的手段来骗去别人的钱财,那么,就完全有理由可以将自己捐出去的钱要回来。
2、如果自身经济条件极其困难,也是可以将捐出去的钱要回来的。
当前国内企业主要采取以下方式进行捐赠:
1、企业现金捐赠和董事长个人捐赠。
2、现金捐赠与提供免费快餐相结合。
3、设立公益基金会并通过公益基金会捐赠。
4、实物捐赠。
5、现金捐赠与提供机器设备给灾区无偿使用相结合。
捐赠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现金捐赠需要企业有大量的现金流。
2、实物或者劳务捐赠,在企业所得税的处理上都应按视同销售,且其发生的成本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流转税的处理则需分情况处理: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的劳务,企业无偿提供的不征税,但企业无偿提供劳务仍应按视同销售进行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其中的成本部分,如能取得捐赠凭证则可以并入捐赠总额限额扣除。否则,按照赞助支出处理,不能在税前扣除;属于应征收增值税货物,即企业的公益性捐赠为实物,无论是流转税还是所得税,都应作视同销售处理。
3、提供机器设备给灾区无偿使用及灾后重建:免费使用的机器设备的折旧费允许税前扣除。相关支出包括油费,过路过桥费等,如能汇总取得捐赠凭证则限额扣除,否则属于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不允许列支。这种情形不涉及所得税视同销售。
4、下设公益基金会捐赠该种方式虽然捐赠企业受益最大,但在实际中操作难度也最大。一是《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规定了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8个条件,基金会必须同时符合这8个条件才能免税。二是基金会的成立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并要有规定的程序。三是受基金管理的限制,资金的用途、使用时间、票据的开具等,都会受到约束和限制。
综上所述,因经济状况显著恶化者,即便依法不享有任意撤销权,也可以不履行赠与合同中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
(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二)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爱心捐赠后,可以反悔把钱要回来吗?
深圳的一名女孩与男朋友吵架后,一气之下将两人存的买房款捐了出去祭奠爱情。但峰回路转,这对小情侣后来复合了,女孩希望公益平台能够将她的捐款退回。随着公益捐赠的普及,以上这些场景时有发生。已经捐出去的钱应该可以退回吗?
正常情况下,给慈善机构的捐赠不能退。
《民法典》明确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慈善法》也规定,捐赠人应当按照捐赠协议履行捐赠义务。由此可见,公益捐款从法律上来说是并不支持承诺捐赠后反悔或退回捐款的。
但是,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因此,如果捐赠人在订立赠与合同以后发生了经济状况显著恶化导致生产经营、家庭生活无以为继时,可以不再履行赠与合同。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怎么办?
1.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原则上不承担责任。
2.在附义务的赠与中,赠与的财产如有瑕疵,赠与人需在受赠人所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对于附义务的赠与,受赠人虽受有利益,但又需履行约定的义务。
3.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并且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既有主观上的恶意,也有违诚实信用原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捐款后悔了能不捐吗?
捐款后悔了可以不捐,但这样做会很丢人。而且也没有这样的先例,因为捐款全凭借自愿。如果一旦捐款被用到正当地方,我想就不能够撤回了。捐款能要回来吗?今天上午迟到了,老板罚我当场用支付宝向贫困地区捐了500块钱已经捐款成功了!
你今天早上迟到,老板罚你当场用支付宝向贫困地区捐了500块钱。当然了,捐款是不能要回来的,而且这也是你迟到的惩罚。所以你是没有办法,要回来的。急!!!捐给希望工程的钱能要回来吗?怎么拿回来?
能 但要证明你男友精神或者是在不情愿的情况下参加捐款的 或者那钱不是他的 上一篇:如果经常失眠,觉得抑郁了,你该怎么办?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