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犯法律就对你格杀勿论说明了他对你是怎样的性格?
柏拉图说过“具有良好道德的人不需要法律来约束他们如何做正确的事;而道德败坏的人则总是会钻法律的空子
一、柏拉图的观点是法律是最低层次的道德,守法不代表你是道德高尚的人,只能从社会学上说你达到了基本水准的道德,最低水平的道德。如果不守法,肯定会被认为是道德败坏。二、这涉及到一个调整规范的问题,良好道德的人依靠内心的道德律和社会的公序良俗去做事,法律意义上正确的事情。道德败坏的人肯定想最小代价或者不费任何代价就想要收获或最大化的收获,这才有动机促使他们寻找制度和框架的漏洞来钻。
三、商业领域内,由于经济学上的经济人假设,每个人都是自己利益的最佳判断者,他当然会寻找交易或者制度上的漏洞来为自己谋取最大化的利益,这个无可厚非。所以才需要制度涉及要科学合理,不让有机可趁。
四、个人观点:我认为柏拉图此观点值得商榷,应加大机制顶层设计的科学性,尽量使规则和制度没有漏洞让当事人可钻,保障交易秩序。和道德无关,和人性有关;和制度设计有关。
原创答案,转载请注明,如果这个回答,百度知道还给我吞了不给发的话,别怪我卷你十八代祖宗。
赵绰执法不惜死文言文翻译
1. 文言文赵绰执法不惜死翻译 据《隋书.赵绰传》记载,隋文帝开皇年间,流行着一种习俗认为:绛色是吉祥的象征,凡穿绛色裤子的人就能够官运亨通。所以,当时有一项规定,各级官员都不准在公开场所穿绛色裤子。有一天,刑部侍朗辛檀在刑部办公时穿着绛色的裤子,有人认为辛违背朝廷规定的服制,目无君王。隋文帝听了以后,也认为辛檀是在诽谤朝廷,咒诅别人,非常恼怒,就下令将辛檀处死,命时任大理寺少卿的赵绰行刑监斩。赵绰接到案子,认真进行了审理。他认为辛檀穿绛色的裤子,虽然与习俗和朝廷的规定相违背,但并不能因此就说他有害人的意图,也没有造成害人的后果。按照法律的规定,违背服制只能处以杖刑,不应当处死刑。因此,他请求晋见了隋文帝,向文帝详细秉报了案情。最后他对隋文帝说:“按照法律的规定,辛檀违背朝廷服制应当处以杖刑,而不应当处死刑,我不能按照您的命令处死辛檀。”隋文帝本来对辛檀的怒气未消,现在赵绰又公然抗旨,感到龙颜被触,失去了尊严,就威胁赵绰说:“你爱惜辛檀的性命,不肯处死他,难道就不爱惜自己的性命,不怕我处死你吗”?说完即命在场的左仆射高颍把赵绰拉出去斩首示众。赵绰听后,面无惧色,坦然地对隋文帝说:“陛下可以杀死我赵绰,但绝对不能杀辛檀”。说完就在武士的押解下走出朝堂。隋文帝听了赵绰的话,愣神地看着赵绰被押走了。
赵绰被押解到刑场,就在要被处死时,听到有人喊“皇上有话问赵绰”,声落人到。来人对赵绰说,皇上问你:为了辛檀你这样死去不觉得惋惜吗,你对这件事究竟是怎么想的。赵绰从容地对来人说:“执法一心,不敢惜死”。来人听后对监刑的高颍说,等回了皇帝后再行刑。说完就快速返回朝堂,将赵绰的话原原本本地告诉了隋文帝。隋文帝听了以后,沉默地站起来,走进了内室。过了许久,内侍出来传令把赵绰释放了。
第二天一早,隋文帝就召见了赵绰。谈起了辛檀的案子,说赵绰是对了,并向赵绰表示歉意。最后,隋文帝赐给他三百段绢,表彰他“执法一心,不敢惜死”的精神。
2. 赵绰守法文言文翻译
在隋朝,有一位坚持执法、守法的大臣,曾经多次纠正隋文帝破坏法制的做法,这位大臣就是大理少卿赵绰。
刑部侍郎辛亶为人迷信,听人说红色裤子能有利于升官,他便弄了红色的裤子,穿了起来,这事被人告发。隋文帝认为这是巫术一类的妖邪东西,便要斩杀辛亶。
赵绰认为不符合法律,便对隋文帝讲:“根据法律,辛亶不应当处死。所以,臣不敢按陛下的诏书行事。”
隋文帝听到赵绰不执行自己的命令,非常生气,便对赵绰说:“你爱惜辛亶,为他辩护,难道就不知道爱惜你自己吗?”说着便命令将赵绰斩首。听到要斩杀自己,赵绰仍然坚持辛亶罪不该死,他对隋文帝说:“我冒犯陛下,本来该死,可是辛亶并没有犯死罪。
陛下杀我可以,就是不能杀辛亶!”到了朝堂,赵绰被脱去衣服,正准备斩首,隋文帝又派人问赵绰:“你想好了没有,究竟怎么办?”赵绰回答说:“我是一心执法,不敢爱惜自己,贪生怕死。”隋文帝听说之后,很不高兴。
但他想来想去,又觉得赵绰说得有道理,便让人释放了赵绰。第二天,隋文帝觉得自己的做法确实有错,于是向赵绰道歉,还赏赐了好些财物给他。
赵绰一生的官位总是不很高,品位也只是四品。据说是他的骨相不好,表明他不应当太富贵。
有一次,隋文帝对赵绰说:“我没有什么不可以给你的。但是,因为你的骨相说明,你不能太贵了。
所以,也不好再提升你,怕提升了对你不好。”仁寿年间,赵绰死于任所,终年63岁。
听到赵绰去世的消息,隋文帝很难受地掉下了眼泪。
3. 【隋书二十七元岩传翻译元岩,字君山,河南洛阳人也.父祯,魏敷州刺
译文赵绰字士倬,河东(今山西永济)人.性格朴实直率刚毅.刑部侍郎辛亶曾经穿着红色的裤子,俗语说这样可以有利于升官,皇上认为这是巫术,将要斩死他.赵绰说:“依据法律,辛亶不应该定为死罪,我不敢执行诏令.”皇上大怒,对赵绰说:“你是只顾怜惜辛亶而不怜惜自己吗?”下令让左仆射高颎将赵绰处斩.赵绰说:“陛下宁可杀了我,也不能杀辛亶.”把赵绰押到朝堂上,脱了他的官服将处以斩刑.皇上派人问赵绰说:“你究竟打算如何?”赵绰回答说:“我一心一意执法,不敢顾惜自己的生命.”皇上气得拂袖而去,过了好久才下令释放了赵绰.第二天,皇上向赵绰道歉,慰劳并鼓励了他,赏赐给他绸缎三百区.当时皇上严禁使用劣质铜钱.有两个人在市场上用劣质铜钱换好钱,巡逻的将士逮住了他们并向皇上报告,皇上下令将他们全部处以斩刑.赵绰进谏说:“这两个人只该判处杖刑,处死他们不合乎法律.”皇上说:“这不关你的事.”赵绰说:“陛下不认为我愚昧糊涂,任命我为法官,皇上想要胡乱杀人,怎么能不关我的事呢?”皇上说:“一个人想撼动大树却撼动不了,就应该退下.”赵绰说:“我希望感动皇上的心,哪里只是说要撼动大树呢!”皇上又说:“喝汤的人,如果汤太热就会放下不喝.天子的权威,你也想要触犯吗?”赵绰一边下拜,一边更加向前,皇上呵斥他,他也不肯退下.皇上只好退回后殿.治书侍御史柳彧又上奏极力劝谏,皇上这才接受了.皇上认为赵绰有诚实正直之心,常常请他到宫中去议事,有时遇上皇上和皇后同坐,皇上就叫赵绰也坐下,和他议评朝政的得失.。
4. 《赵绰》的全文翻译
是这个吗?
赵绰字士倬,河东(今山西永济)人。性格朴实直率刚毅。北周初年担任天官府史,因为为官谦逊谨慎恭顺辛劳,被提升为夏官府下士。渐渐地因为明智和有才干被上级了解,担任了内府中士。隋文帝当时任丞相,了解到他清廉正直,荐举他担任了录事参军。
隋文帝接受禅让登基,任命赵绰为大理丞。赵绰执法公正,政绩考核连年为优等。每次向朝廷上报案情,都表现得严肃刚直,渐渐地被皇上礼遇尊重。皇上因为偷盗抢掠难以禁止,将要改变刑法,加重处罚,赵绰进谏说:"法律是天下最重要的信约,难道可以失信吗?"皇上欣然接受了他的意见,就对他说:"如果你再见到什么情况或听到什么意见,应当多多地说说。"升任赵绰为大理少卿。
刑部侍郎辛亶曾经穿着红色的裤子,俗说这样可以有利于升官,皇上认为这是巫术,要将他处以斩刑。赵绰说:"依据法律,辛亶不应该定为死罪,我不敢奉旨。"皇上大怒说:"你是只顾怜惜辛亶而不怜惜自己了?"下令让左仆射高颎将赵绰处斩。赵绰说:"陛下宁可杀了我,也不能杀辛亶。"把赵绰押到朝堂上,脱下他的官服将处以斩刑。皇上派人问赵绰说:"你终究打算如何?"赵绰回答说:"我一心一意执法,不敢顾惜自己的生命。"文帝气得拂袖而去,过了好久才下令释放了赵绰。第二天,皇上向赵绰道歉,慰劳并鼓励了他,并且赏赐给他绸缎三百匹。
当时皇上严禁使用劣质铜钱,有两个人市场上用劣质铜钱换好钱,巡逻的将士逮住了他们并向皇上报告,皇上下令将他们全部处以斩刑。赵绰进谏说:"这两个人只该判处杖刑,处死他们不合乎法律。"皇上说:"这不关你的事。"赵绰说:"陛下不认为我愚昧糊涂,任命我为法官,皇上想要胡乱杀人,怎么能不关我的事呢?"皇上说:"一个人想撼动大树却撼动不了,就应该退下。"赵绰说:"我希望感动皇上的心,哪里只是说要撼动大树呢!"皇上又说:"喝汤的人,如果汤太热就会放下不喝。天子的权威,你也想要触犯吗?"赵绰一边下拜,一边更加向前,皇上呵斥他,他也不肯退下。皇上只好退回后殿。书侍御史柳彧又上奏极力劝谏,皇上这才接受了。皇上认为赵绰有诚实正直之心,常常请他到宫中去议事,有时遇上皇上和皇供阀垛合艹骨讹摊番揩后同坐,皇上就叫赵绰也坐下,和他评议朝政的得失。
5. 《赵绰》的全文翻译
是这个吗?赵绰字士倬,河东(今山西永济)人。
性格朴实直率刚毅。北周初年担任天官府史,因为为官谦逊谨慎恭顺辛劳,被提升为夏官府下士。
渐渐地因为明智和有才干被上级了解,担任了内府中士。隋文帝当时任丞相,了解到他清廉正直,荐举他担任了录事参军。
隋文帝接受禅让登基,任命赵绰为大理丞。赵绰执法公正,政绩考核连年为优等。
每次向朝廷上报案情,都表现得严肃刚直,渐渐地被皇上礼遇尊重。皇上因为偷盗抢掠难以禁止,将要改变刑法,加重处罚,赵绰进谏说:"法律是天下最重要的信约,难道可以失信吗?"皇上欣然接受了他的意见,就对他说:"如果你再见到什么情况或听到什么意见,应当多多地说说。
"升任赵绰为大理少卿。刑部侍郎辛亶曾经穿着红色的裤子,俗说这样可以有利于升官,皇上认为这是巫术,要将他处以斩刑。
赵绰说:"依据法律,辛亶不应该定为死罪,我不敢奉旨。"皇上大怒说:"你是只顾怜惜辛亶而不怜惜自己了?"下令让左仆射高颎将赵绰处斩。
赵绰说:"陛下宁可杀了我,也不能杀辛亶。"把赵绰押到朝堂上,脱下他的官服将处以斩刑。
皇上派人问赵绰说:"你终究打算如何?"赵绰回答说:"我一心一意执法,不敢顾惜自己的生命。"文帝气得拂袖而去,过了好久才下令释放了赵绰。
第二天,皇上向赵绰道歉,慰劳并鼓励了他,并且赏赐给他绸缎三百匹。当时皇上严禁使用劣质铜钱,有两个人市场上用劣质铜钱换好钱,巡逻的将士逮住了他们并向皇上报告,皇上下令将他们全部处以斩刑。
赵绰进谏说:"这两个人只该判处杖刑,处死他们不合乎法律。"皇上说:"这不关你的事。
"赵绰说:"陛下不认为我愚昧糊涂,任命我为法官,皇上想要胡乱杀人,怎么能不关我的事呢?"皇上说:"一个人想撼动大树却撼动不了,就应该退下。"赵绰说:"我希望感动皇上的心,哪里只是说要撼动大树呢!"皇上又说:"喝汤的人,如果汤太热就会放下不喝。
天子的权威,你也想要触犯吗?"赵绰一边下拜,一边更加向前,皇上呵斥他,他也不肯退下。皇上只好退回后殿。
书侍御史柳彧又上奏极力劝谏,皇上这才接受了。皇上认为赵绰有诚实正直之心,常常请他到宫中去议事,有时遇上皇上和皇后同坐,皇上就叫赵绰也坐下,和他评议朝政的得失。
6. 《赵绰执法》阅读答案
赵绰字士倬,河东人也。
性质直刚毅。周初为天官府史,以恭谨恪勤,擢受夏官府下士。
稍以明干见知,为内史中士。隋文帝为丞相,知其清正,引为录事参军。
文帝受禅,授大理丞。处法平允,考绩连最。
每有奏谳,正色侃然,渐见礼重。上以盗贼不禁,将重其法,绰进谏曰:“律者天下之大信,其可失乎!”上欣然纳之,因谓曰:“若更有闻见,宜数言之。”
迁大理少卿。刑部侍郎辛亶尝衣绯裈①,俗云利官,上以为厌蛊②,将斩之,绰曰:“据法不当死,臣不敢奉诏。”
上怒甚,谓曰:“卿惜辛亶而不自惜也?”命左仆射高颎将绰斩之。绰曰:“陛下宁可杀臣,不可杀辛亶。”
至朝堂,解衣当斩。上使人谓绰曰:“竟如何?”对曰:“执法一心,不敢惜死。”
上拂衣入,良久乃释之。明日,谢绰,劳勉之,赐物三百段。
时上禁行恶钱,有二人在市以恶钱易好者,武候执以闻,上悉令斩之。绰谏曰:“此人坐当杖,杀之非法。”
上曰:“不关卿事。”绰曰:“陛下不以臣愚暗,置在法司,欲妄杀人,岂得不关臣事?”上曰:“撼大木不动者,当退。”
对曰:“臣望感天心,何论动木!”上复曰:“啜羹者,热则置之。天子之威,欲相挫邪?”绰拜而益前,呵之不肯退。
上遂入。书侍御史柳彧复上奏切谏,上乃止。
上以绰有诚直之心,每引入阁中,或遇上与皇后同榻,即呼绰坐,评论得失。 (《北史卷七十七•列传第六十五•赵绰》) [注]①裈(kūn):裤子。
②厌蛊:一种用咒符来害人的巫术。 1.对下列句中加点的词语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A.以恭谨恪勤,擢授夏官府下士恪:严格 B.知其清正,引为录事参军引:推荐 C.处法平允,考绩连最允:得当,公平 D.啜羹者,热则置之置:搁置,放下 2.下列各组句子中,加点的词的意义和用法相同的一组是 A.①隋文帝为丞相,知其清正②其闻道也固先乎吾 B.①因谓曰:“若更有闻见,宜数言之。”
②因宾客至蔺相如门谢罪 C.①卿惜辛亶而不自惜也②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 D.①啜羹者,热则置之②于其身也,则耻师焉,惑矣 3.下列各组句子中,表明赵绰执法公正不阿的一组是 ①稍以明干见知,为内史中士②每有奏谳,正色侃然,渐见礼重 ③据法不当死,臣不敢奉诏④陛下宁可杀臣,不可杀辛亶 ⑤此人坐当杖,杀之非法⑥陛下不以臣愚暗,置在法司 A.①②④B.①②⑥C.③④⑤D.③⑤⑥ 4.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A.赵绰初任法官时,就因政绩出色,正气凛然,受到了隋文帝的礼遇尊重;任大理少卿后,更因诚实正直被隋文帝赏识,受到了可以不拘宫廷礼仪的恩遇。 B.隋文帝因偷盗抢掠难以禁止,想要改变刑法,加重处罚,但赵绰主张法令不可无常,隋文帝欣然接受,并称赞他比自己更有见识,要他以后多多进言。
C.赵绰极力维护法律的公正,在隋文帝执意要杀一个没犯大罪的官员时,他强行劝谏,几招杀身之祸,但即使临刑之际,他仍坚持己见,不惜一死。 D.隋文帝处置案件往往任由己意,并屡被赵绰的力谏激怒。
隋文帝呵斥他,威胁他,甚至于要处死他,但最终都还是认可了赵绰的意见。 5.翻译 ①处法平允,考绩连最。
每有奏谳,正色侃然,渐见礼重 ②上以绰有诚直之心,每引入阁中,或遇上与皇后同榻,即呼绰坐,评论得失。 1.A(恪:谨慎、恭敬) 2.A(第三人称代词,在句子中作主语或宾语的主谓短识中的小主语,译为“他”,不能加“的”。
B连词,表示顺接上文,可译为“于是”“便”;介词,介绍动作、行为发生的方式,可译为“通过”。C连词,表示转折关系,可译为“却”;连词,表示递进关系,可译为“并且”或“而且”。
D连词,表示假设或推断的结果,相当于“就”“那么”;连词,表示转折,可译为“却“) 3.C(排除①②⑥句。①为赵绰因明智和有才干而见知升迁。
②为赵绰汇报案情时表现得严肃刚正,未表现出“公正”之意。⑥为赵绰强调自己职责的自谦之辞) 4.B(“并称赞他比自己更有见识”不合原意,“若更有闻见”应为“如果再见到什么情况及听到什么说法”即“若再有所见所闻”之意) 附参考译文: 赵绰字士倬,河东(今山西永济)人。
性格朴实直率刚毅。北周初年担任天官府史,因为为官谦逊谨慎恭顺辛劳,被提升为夏官府下士。
渐渐地因为明智和有才干被上级了解,担任了内府中士。隋文帝当时任丞相,了解到他清廉正直,荐举他担任了录事参军。
隋文帝接受禅让登基,任命赵绰为大理丞。赵绰执法公正,政绩考核连年为优等。
每次向朝廷上报案情,都表现得严肃刚直,渐渐地被皇上礼遇尊重。皇上因为偷盗抢掠难以禁止,将要改变刑法,加重处罚,赵绰进谏说:“法律是天下最重要的信约,难道可以失信吗?”皇上欣然接受了他的意见,就对他说:“如果你再见到什么情况或听到什么意见,应当多多地说说。”
升任赵绰为大理少卿。 刑部侍郎辛亶曾经穿着红色的裤子,俗说这样可以有利于升官,皇上认为这是巫术,要将他处以斩刑。
赵绰说:“依据法律,辛亶不应该定为死罪,我不敢奉旨。”皇上大怒说:“你是只顾怜惜辛亶而不怜惜自己了?”下令让左仆射高颎将赵绰处斩。
赵绰说:“陛下宁可杀了我,也不能杀辛亶。
7. 隋书列传第二十七的翻译
译文 赵绰字士倬,河东(今山西永济)人。性格朴实直率刚毅。刑部侍郎辛亶曾经穿着红色的裤子,俗语说这样可以有利于升官,皇上认为这是巫术,将要斩死他。赵绰说:“依据法律,辛亶不应该定为死罪,我不敢执行诏令。”皇上大怒,对赵绰说:“你是只顾怜惜辛亶而不怜惜自己吗?”下令让左仆射高颎将赵绰处斩。赵绰说:“陛下宁可杀了我,也不能杀辛亶。”把赵绰押到朝堂上,脱了他的官服将处以斩刑。皇上派人问赵绰说:“你究竟打算如何?”赵绰回答说:“我一心一意执法,不敢顾惜自己的生命。”皇上气得拂袖而去,过了好久才下令释放了赵绰。第二天,皇上向赵绰道歉,慰劳并鼓励了他,赏赐给他绸缎三百区。 当时皇上严禁使用劣质铜钱。有两个人在市场上用劣质铜钱换好钱,巡逻的将士逮住了他们并向皇上报告,皇上下令将他们全部处以斩刑。赵绰进谏说:“这两个人只该判处杖刑,处死他们不合乎法律。”皇上说:“这不关你的事。”赵绰说:“陛下不认为我愚昧糊涂,任命我为法官,皇上想要胡乱杀人,怎么能不关我的事呢?”皇上说:“一个人想撼动大树却撼动不了,就应该退下。”赵绰说:“我希望感动皇上的心,哪里只是说要撼动大树呢!”皇上又说:“喝汤的人,如果汤太热就会放下不喝。天子的权威,你也想要触犯吗?”赵绰一边下拜,一边更加向前,皇上呵斥他,他也不肯退下。皇上只好退回后殿。治书侍御史柳彧又上奏极力劝谏,皇上这才接受了。皇上认为赵绰有诚实正直之心,常常请他到宫中去议事,有时遇上皇上和皇后同坐,皇上就叫赵绰也坐下,和他议评朝政的得失。 网上有这两个版本,我也不知道哪个是你要的,o(∩_∩)o
杨志杀了牛二以以后 明知要吃官司 却选择自首他为什么不向鲁智深一样设计逃走的 体现了他怎样的性格?
杨志选择自首,而不是像鲁智深一样设计逃走,体现了他诚实的性格和勇于承担责任的勇气。杨志是一个名将之后,他深知自己的身份和责任,即使面临危险和困难,也要坚守自己的信念和担当。杨志选择自首,也是因为他认为这是他应该做的事情。他明白自己的行为有责任,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以示对法律的尊重和对自己行为的负责。
此外,杨志选择自首,也可能是因为他相信自己的清白,相信自己的行为是正确的,不怕面对审判。他是一个有勇气和自信的人,相信自己能够面对困难和挑战,不惧怕法律的制裁。
综上所述,杨志选择自首,体现了他诚实的性格、勇于承担责任的勇气和自信的性格特点。
药家鑫事件中,从公众舆论来看,你觉得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谈“药家鑫事件”反思的启示首先,简要说下这次事件。药家鑫是西安音乐学院大三的学生,2010年年10月20日,其所驾驶的车辆系其私家车。在西安大学城学府大道上,26岁的女服务员张萌(化名)下班途中,被一辆需弗兰克鲁兹小轿车撞倒。肇事车逃逸后,警方勘查现场意外发现在受害人张萌的身上,除撞伤外还有8处刀伤。而肇事者嫌疑人药家鑫,驾车逃逸至郭杜十字时再次撞伤行人,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警方确认后被抓获的肇事逃逸者就是撞伤张萌又持刀行凶者。
新闻中说,他家境殷实,所驾车辆为私家车。他在朋友眼中是个柔顺却又倔强的年轻人。他喜欢弹钢琴,很在意自己的外表,想要去整容。他在同学的眼里是个“乖同学”,学习优秀,内向,还带了几份钢琴家教。他是一个不带任何标签的普通人,他身上令人胆寒的狼性和反人性行为只是一个特例,所引发的恐慌也就不会扩大化。但很不幸,愤怒之余,人们还是看到了他的身份——大学生,而这个群体中的很多人,无论良善、丑恶,也因此注定再一次成为人们批判和攻击的对象。
不管药家鑫是不是人们所说的“富二代”,似乎“富二代”给大家打印象总是“飞扬跋扈”、“惨无人道”。前段时间,李启铭肇事之后撂出的“我爸是李刚”,这句极端嚣张之言,曾激起公众舆论的喧嚣。大家似乎又见到了导致人性极度扭曲的权钱附体或护佑。也许我们都有这样的疑问,是什么让一个象牙塔里的天之骄子,对鲜活的生命如此漠然?又是什么让一个心智健全的成人,丧失了起码的道德水准和对法律的敬畏感?难道仅仅是“财富”和“权力”吗?当然远不止这些。
他就在这个社会中
社会上的权钱崇拜与无视法律的尊严的思潮是否要承担一些责任呢?一定意义上讲,恰恰是社会上的一些不良风气助长了如此“富二代”或“官二代”,同时也为他们提供了适宜其生长的土壤。“用钱摆平”和“用权摆平”的事件也是你方唱罢我方登场。可糟糕的是,众人不仅是审丑疲劳、见怪不怪,甚至也在向“丑”靠近,期冀靠“钱”与“权”拥有法外特权。不得不承认,一种社会心理真正相信什么,崇尚什么,一个拥有了“流行因素”的个体就会应验什么。
而我们的执法者,面对权贵阶层与生俱来的优越感,也常显得底气不足。回首以往诸多公共事件,真正激怒众人的,也许并非是顾名思义的案件本身,也不一定是当事人悲惨的命运。而是一个权贵人员凭借金钱或权力为所欲为,凌驾于法律与规则之上,敢想也敢做,东窗事发后竟能冠冕堂皇地使出若干招数,或“出钱私了”、或“声明道歉”,来逃避或减轻法律制裁,而且最终成功了。
“药家鑫事件”结果如何,我们还不得而知,但可以预见,财富和权力人人畸形追逐、公众看不清定刑依据与量刑标准、司法常对权贵法外开恩的最终指向,是一个社会规则、道德及人心的溃疡。而我们的困境则在于:面对一再被洞穿的底线,面对无力收拾的野性,面对天天呼号的法律平等,我们如何修复,又拿什么修复?
他有这样的传统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的缺失难道不是他出现问题的重要原因吗?人前温顺如羊,内在粗野癫狂;表面顺从乖巧,内心愤怒如海。心理咨询师说,药家鑫“性格偏得太厉害了”。
心理学认为,心理性软暴力通常是被压抑情绪的极端释放,比如药家鑫“常常会在背后骂父亲”,父亲小时候对心他太过严格,打他,把他关在地下室里,还讽刺他:“你那么丑,没有人会喜欢你。”太多的负面情绪没有及时疏导和释放,重压下,他“想把家里的钱都花光”,“恨死了自己的父母”,以至于通过“杀人”发泄达到了临界点的极端愤怒,“农村人麻烦”也就成了“杀人幌子”。
“心理学文盲”是很多中国家长的通病。对孩子提出过高要求,软硬兼施、威逼利诱,而孩子受到的委屈、愤怒等负面能量,很少得到正面回应和积极认同。久而久之,孩子人格扭曲,就容易成为“心理伪君子”。药家鑫曾对朋友感叹,“也许我心理有点扭曲了”。这时候的小药,如果能进行相关的心理咨询和心理自救,也许能避免悲剧的发生。遗憾的是,教育从未教导孩子如何进行心理自救,多是将问题掩盖下来,让他们不知所措,这才加剧了悲剧发生的可能性。
他是在当下运动教育下的大学生
大学到底要培养什么样的人才?要怎么培养教育,培养什么能力?.....
缺乏对生命最基本的敬畏。就药家鑫的杀人动机和犯罪时的心理活动,公安长安分局一名警察说,药家鑫供述称,怕自己车号被受害者记住而遇到麻烦,还说“当时慌乱,没有考虑到后果……”“怕撞到农村的人,特别难缠。”因为怕难缠就去灭口,至于对方性命,在他眼里只是“麻烦”而已。想想我们除了学习自己的专业知识。在课本上何曾读到关于“敬畏生命”的文字。
对于法律意识的普及是否真的做到了成效?如果说听几节法律知识的视频就能把这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意识融入大学生的内心,那也许就不用开这个法律课堂了。我觉得对于做些关于法律方面的社会实践是很有必要的。也许只有切实的去感受才能警惕你不去跨越这条线。
我们的大学在培养大学生应对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是否也有所缺失?药家鑫在大学里拿奖学金、钢琴也弹得好,但这些仅能说明他是个好学生,而他处理应急事件、突发事件的能力却并不成熟。所以大学生在学习的同时也要学会生活,学会处理复杂的事情,这恐怕比大学文凭更重要。
他需要更加完善自我
大学生要注重情商能力的培养,学会冷静、稳妥地处理事情,学会处理人际关系以及对他人情绪的识别能力。这些能力我们的大学课堂永远不会给我们。需要我们自己去完善,我们真的应该多读些心理学、社会学、法律方面的书籍,弥补这方面的不足。
我们也应该时常关心像药家鑫那样的内向的朋友。生活中他缺失了太多的爱,更需要朋友的理解和关心,如果每个群体对他多一份关爱,也许不会出现这样的结果。试着去关心自己和身边的人吧,改变要从自身开始。
针对这次事件,我们学校也做了很多工作,当然这是好的,“杀一儆百”也许效果不错,但是这“罪过”的帽子准是扣到大学生的头上了。“90后你们到底怎么了”----老师的说法我觉得不妥当。药家鑫的行为仅仅代表他个人,这样的标题,显然在质疑所有的大学生,而这个群体中的很多人,无论良善、丑恶,都成为批判和攻击的对象。这样说对很多人是不公平的。
《论语.学而》中曾子曾说:“吾日三省吾身”,每天反省自己这是对的,我们应该从中得到一些经验。但是最根本的根源是什么?真正该反省的是什么人,这种结果是社会本身、教育本身的结果。这也不公平。
最重要的的是,没有出现问题的时候,没有人反思,一旦出现问题,上级一声令下,全体动员,文件犹如倾盆大雨般的下来,开会动员,注重总结,像件反射一样,等这股“热情”一过,我们的反思也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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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肇事者药家鑫家境殷实,所驾车辆为私家车。其母亲系西安北方华山机械有限公司职工(西安北方华山机电公司系中国兵器北方公司下设一军工厂,母亲系该厂物资公司库管员,已退休),父亲系总后西安军事代表局驻该厂军代表(军方派驻军工企业负责监督、验收工作的人),家住新城区20街坊(华山厂家属院)军代表楼。
犯罪事件
案发详情
2010年10月20日23时许,被告人药家鑫驾驶红色雪佛兰小轿车从西安外国语学院长安校区返回西安,当行驶至西北大学长安校区西围墙外时,撞上前方同向骑电动车的张妙,后药家鑫下车查看,发现张妙倒地呻吟,因怕张妙看到其车牌号,以后找麻烦,便产生杀人灭口之恶念,遂从随身背包中取出一把尖刀,上前对倒地的被害人张妙连捅数刀,致张妙当场死亡。杀人后,被告人药家鑫驾车逃离现场,当车行至翰林路郭南村口时再次将两行人撞伤,后交警大队郭杜中队将肇事车辆暂扣待处理。2010年10月23日,被告人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经法医鉴定:死者张妙系胸部锐器刺创致主动脉、上腔静脉破裂大出血而死亡。
案发现场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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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张妙26岁,初中毕业后就一直待在家中,四年前出嫁到同乡宫子村,两年半前,张妙生下一个儿子,如今已经两岁半。
据张平选回忆,2010年10月21日凌晨3 时许, 他听见大门外有人敲了好长时间的门,黑暗里听见是堂侄张凯的声音。打开门,堂侄张凯告诉他, 一块去大学城附近一条马路上。等赶到现场,张平选发现,几十个人将马路中央团团围住,现场有一大摊血,血泊中,张平选老远看见了女儿躺在地上。民警表示:人已经不在了,只不过不是被撞死的,因为在死者身上,法医发现了多处刀伤,死者是被刀子捅死的。
29岁的男子王辉系张妙之夫。据王辉讲这段时间,他几乎什么心思都没有,每天就是辗转于派出所和长安分局等各部门。“我只想着尽快为死去的妻子讨个说法,至于以后的日子,我想都不敢想, 两岁半的娃丢给我,咋办呀” 。让王辉觉得纠结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妻子遭遇车祸之后,为何又被人捅了8刀。二是,从事发至今已经一个多月了,妻子仍旧躺在太平间,无法下葬。经王辉打听得知,妻子左手上有三道划痕,前胸有一道刺穿伤,后背中四刀。案件已经到了检察院,警方告诉王辉嫌疑人已被批捕,家属也可将受害者下葬了。将来待法院开庭审理,家属可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诉求。
肇事司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他不及时救人不说,反而持刀相向,太恶劣了。可能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死刑。
我们强烈要求将犯罪嫌疑人严肃处理。虽然警察已通知我们,可以将人下葬了,但是我们还是不放心,我妻子死得太冤了,我们要讨个说法。
[死者的孩子]
死者的孩子
王辉从警方处得知,2010年10月20日晚事发时, 妻子张萌骑着电动自行车回家, 被一辆雪佛兰科鲁兹轿车撞倒在地,当时妻子的眼睛还睁着,只是左腿骨折、后脑磕伤,充其量是个轻伤,有绝对的时间进行抢救。但是肇事男子下车后,发现张妙睁着眼,看见了自己。张萌试图去看车辆后牌号,招致该男子持刀杀害。
正在长安分局刑警大队全力侦破此案时,2010年10 月20 日晚11 时至2010年10月21 日凌晨零时许,长安分局交警大队郭杜中队民警接警,郭杜十字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雪佛兰科鲁兹轿车撞倒一位行人,肇事者欲驾车逃离现场时,被周围群众围堵起来。肇事者遂被警方控制。
经警方突审,驾车男子承认在郭杜十字肇事后,准备逃逸。并承认其曾于2010年20日晚10时40分,撞倒骑着电动自行车的张妙,后发现被撞者在记他的车号,他便掏出刀子,下了毒手。
依法被捕
专案组调查,驾车的小伙名叫药家鑫,现年21岁,家住西安市新城区公园南路二十街坊,系西安某高校大三学生,而该车行驶证显示,该车车主也正是药家鑫。
10月22日,专案组将犯罪嫌疑人药家鑫抓获。专案组民警透露,经审讯,药家鑫起初没有供述自己撞伤人持刀杀人的犯罪事实。直到10月23日,当其父母再次带他到专案组后,经进一步审查,药家鑫这才交待了自己于10月20日晚将受害人张萌撞倒后又杀害的犯罪事实。
据疑犯药家鑫供述:案发当晚11时许,自己驾驶枣红色自家的雪佛兰科鲁兹轿车前往事发地附近的某高校看望女友。在自己返回途中,到翰林路中段时将正在骑电动车同向行驶的女子撞倒。“我担心受害人记住我的车牌号码。”药家鑫向警方称,自己遂下车用携带的一把水果刀又连捅受害人8刀致其死亡,后驾车逃跑。
11月23日晚,疑犯药家鑫被长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11月25日,经长安检察机关批准,因涉嫌故意杀人罪,疑犯药家鑫被依法逮捕[1]。
案件性质
警方定性此案性质恶劣极其罕见。2010年11月29日晚9时,西安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新闻中心主任郑朝刚就此案赶到公安长安分局。之后,警方向媒体通报了相关案情。“有一个女的浑身是血,倒在马路边,现在生死不明,”2010年 10月20日晚11时许,过路司机和群众向警方报称,“在西北大学长安校区西围墙外的翰林路中段靠近马路东道沿边,旁边还有一辆被撞坏的电动自行车……”
接警后,公安长安分局郭杜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当时,受害女子倒在马路上,距路边道沿有一两米。”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的民警说,一辆电动自行车被撞坏,倒在道沿上。现场有汽车的刹车痕迹。
民警初步判定,这是一起交通事故。此后,公安长安分局交警大队民警迅速来到现场。经进一步勘查,死亡女子身上有多处锐器伤,系被撞伤后遭毒手。
公安长安分局局长周荣生立即会同值班的副局长韩和平、主管刑侦的副局长赵新茂等人带领刑侦大队刑侦技术人员急赴现场。警方当晚确定,这是一起极其罕见的性质恶劣的杀人案。长安警方当即抽调刑侦大队、郭杜派出所、交警大队数十民警组成专案组,全力侦破此案。
10月21日凌晨3时,经受害者家属辨认,警方确定遇害者身份。26岁的妇女张萌,系长安区兴隆街办宫子村人,受害人家庭和睦,社会关系简单,生前未和任何人结怨。
勘查发现肇事车车头凹陷牵出凶徒
10月22日下午,在郭杜派出所里,公安长安分局召集刑侦、交警以及韦曲、郭杜、兴隆、细柳派出所等单位召开案情分析通报会。专案组通报案情和前期侦查情况。
警方摸排走访群众580余人次,汽车修理厂40余家,车辆500余台次。调查中,交警大队民警提供了一个可疑的交通肇事逃逸案的重要线索。
原来,在案发当晚,在翰林路上发生此案时间段内,在距现场不远的郭杜南村村口,还发生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一小伙驾驶一辆枣红色的雪佛兰科鲁兹小轿车将一男一女两人撞伤后逃逸,被周围群众发现堵截并报警。
交警仔细勘查发现,郭杜南村村口受伤的两人伤势不重,但肇事车车头右前方却明显有半个篮球大的凹陷进去的坑,证明此前曾和其他物品撞击过。
通过郭杜车祸现场痕迹鉴定和“10·20”杀人案现场遗留的被撞电动车比对,警方认定,郭杜南村村口的此辆肇事车和杀人案现场车辆相符,而雪佛兰科鲁兹车主有重大作案嫌疑[1]。
案件评论
前段时间,李启铭肇事之后撂出的“我爸是李刚”,这句极端嚣张之言,曾激起公众舆论的喧嚣;而今,西安音乐学院学生药家鑫撞伤女服务员,过度荒诞的“撞人补8刀”的恶劣行径,则超越了公众容忍的底线,“飞扬跋扈”、“惨无人道”,每一顶帽子扣在这位大三学生身上,都
[死者的丈夫和孩子]
死者的丈夫和孩子
恰如其分。眼下的众人,不单是义愤填膺,而是恨不能“群起而攻之”了。
我们似乎又见到了导致人性极度扭曲的权钱附体或护佑。肇事者所驾驶的车辆系其私家车,其家境殷实。是什么让一个象牙塔里的天之骄子,对鲜活的生命如此漠然?又是什么让一个心智健全的成人,丧失了起码的道德水准和对法律的敬畏感?难道仅仅是“财富”和“权力”吗?当然不是。甚嚣尘上的权钱崇拜与无视法律的尊严难逃干系。
一定意义上讲,恰恰是社会上的一些不良风气助长了如此“富二代”或“官二代”,同时也为他们提供了适宜其生长的土壤。比如,是银行VIP,就可以插队没商量;是官员子女,招聘条件就可能“看人下菜碟儿”……“用钱摆平”和“用权摆平”的事件你方唱罢我登场。可糟糕的是,众人不仅是审丑疲劳、见怪不怪,甚至也在向“丑”靠近,期冀靠“钱”与“权”拥有法外特权。不得不承认,一种社会心理真正相信什么,崇尚什么,一个拥有了“流行因素”的个体就会应验什么。“撞人补8刀”案中的肇事者,正是如此。
而我们的执法者,面对权贵阶层与生俱来的优越感,也常显得底气不足。回首以往诸多公共事件,真正激怒众人的,也许并非是顾名思义的案件本身,也不一定是当事人悲惨的命运。而是一个权贵人员凭借金钱或权力为所欲为,凌驾于法律与规则之上,敢想也敢做,东窗事发后竟能冠冕堂皇地使出若干招数,或“出钱私了”、或“声明道歉”,来逃避或减轻法律制裁,而且最终成功了。
西安大学生“撞人补8刀”案结果如何,我们还不得而知,但可以想见,财富和权力人人畸形追逐、公众看不清定刑依据与量刑标准、司法常对权贵法外开恩的最终指向,是一个社会规则、道德及人心的溃疡。而我们的困境则在于:面对一再被洞穿的底线,面对无力收拾的野性,面对天天呼号的法律平等,我们如何修复,又拿什么修复?
出事车辆编号:陕A419N0
案件开审
案情回顾
[2]备受关注的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开车撞伤人后又连刺数刀致对方死亡一案,于2011年3月23日上午9点45分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包括受害人张妙丈夫王辉在内的近30位亲属到庭旁听,中央电视台等数十家中省媒体及400余名在校大学生到场旁听。
药家鑫案庭审(4张)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药家鑫提起公诉,药家鑫在讯问中说,自己于2010年7月拿到的驾照,轿车属于他名下,2010年6月购买。他承认在案发时内心非常害怕,杀人只是一念之差,而作案的凶器是一把长二三十公分的单刃切肉刀,是他在案发当天在超市买的。
他说,他装着刀的包就放在副驾驶位置上,下车查看时,他随身带着包下去的。因为他父母叮嘱他,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在下车查看时发现张妙躺着有呻吟声。他没有询问伤情,也没有与伤者说话,考虑到对方撞伤后会找他不断索赔,隔了两三秒的时间,就拿刀开始刺被害人。究竟刺了多少刀,刺到什么部位已经记不住了。
据悉,目前被害人家属只拿了15000元的丧葬费,拒绝了药家鑫父母给的另一笔30000元的赔偿。
律师辩护
药家鑫表示后悔,其律师许涛辩称为激情杀人。他的律师辩护说,这是一起交通肇事转型的故意杀人案件,药家鑫是一念之差,属于激情杀人。他的成长道路没有污点,学习优秀、得过各种奖励,且有自首情节。希望法庭从宽量刑,给他一条改过自新的路。药家鑫案受害人张妙家人的代理律师许涛表示,关于民事赔偿,两家仍未达成协议,庭审中,本案原告当庭向法官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许涛也曾表示,张妙家人不在乎赔偿数额,但是认为对方的态度不积极,很难接受。
同学请愿
庭审现场辩护人律师向法庭提交3份证据,包括报纸对药家鑫主动递交悔过书的报道,上学期间的13份奖励,被告人校友、同学、邻居的4份请愿书,请求法庭给被告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证据提交后,民事原告人张妙的丈夫当庭说:我不看那个,那都是垃圾!
什么是激情杀人
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韩振营伏法记:臭名昭著的冷血杀手,无论男女老少格杀勿论,后来怎样?
1990年至2000年期间发生了许多重大刑事案件,这是一个社会不稳定和法律法规不完善的时期。很多人时不时的选择自己的人生,有的赚了很多钱,有的很穷,有的很幸福,有的正走向罪恶的深渊。无论选择什么样的道路,好坏都在中间。本期我介绍一个恶名昭彰的冷血杀手,他的存在给社会增添了一份黑暗的色彩。他越过许多省份,停止犯罪,让人民生活在恐惧中。他就是韩振英。
韩振英,1974年出生,河南人。我家穷,父母是农民。这也为以后立功打下了基础。韩振英之所以能罪大恶极,可能与此有关。韩振英的父母希望孩子长大。走出这个小村庄,大展拳脚。
俗话说,希望越大,绝望越大。韩振英不太喜欢学习。他一路逃课,父母对教育缺乏控制,导致韩振英在家休学。
但是韩振英不是闲着,而是在社会上混日子。一夜之间,他和社会上的年轻人整天无所事事。为了拿到钱,他开始和社会朋友一起制止抢劫和盗窃。随着案件的增多,韩振英越来越见义勇为。
韩振英的习惯性习惯,必然和监狱联系在一起。1992年,韩振英打架被拘留。接下来,韩振英因盗窃被警方逮捕,送进监狱服刑。服刑期间犯罪,经司法部门批准假释。因为当时法律并不完善,韩振英是应用法律的瑕疵出狱的。
韩振英被释放后,为了生计继续入室行窃。当他再次被警察抓住后,成功逃离,韩振英恶魔立功正式开始。在流放期间,韩振英第一次来到湖北武当山风景区,在那里他以游客为目标。
他跟着一个单身男人。男子拍戏时,韩振英从后面停止进攻,男子拼了命。最后,韩振英杀了那个人,拿走了他的贵重物品。这是韩振英第一次被杀。然后,韩振英回到家乡,在这里犯了很多罪,都是入室行窃,杀人。
不管年轻人还是老年人,韩振英都不会留任何人活口,争个几万块钱。就这样,韩振英这几年在湖南、河南等省连续作案,立功方式不同,也引起了警方的重视。警方根据罪犯入室盗窃的统一特点,将这些案件合并在一起进行调查。
韩振英在流放途中遇到了赵燕侠,两人肯定了彼此的关系。得知韩振英的病情后,他没有选择报警,而是和韩振英成为了功勋鸳鸯。也许有人觉得这不合理,但这就是“爱”。韩振英太警惕了。他觉得女朋友知道的事情太多,选择杀了他。
但这是天意。韩振英用这个决心改变了自己的人生。杀死赵燕侠后,韩振英随后逃走,但她没有想到赵燕侠没有彻底死去,留下了她死前的重要证据。韩振英的电话号码也为警方提供了重要线索。
根据这个手机号,警方停止了定位,最终确认了韩振英的下落,动员了大量警力与外省警方合作,将韩振英在逃。在审讯过程中,韩振英供认了很多立功案件,比警察实践的案件多得多。魔鬼终于被判了死刑。
关于韩振英的案子,由于家庭原因,父母管教不严,教育不好,他在社会上养成了一个坏习惯。为了能让我活下去,他开始在屋里杀人,这个立功让他觉得钱来的快,然后养成了习惯,培养出了这样的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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