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公遗产如可分,外公有4个子女,但是别外2个儿子 也去世,遗产要如何分?
老人去世,四个子女如何分遗产
法律分析:老人去世,四个子女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子女,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子女,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老人去世后,四名子女该如何继承遗产
您好,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继承,若无,则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正常情况是四名子女平均分配,如果有对老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子女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靠老人供养的,可以适当多分。
外祖父遗产应该怎么样分配
法律分析:有遗赠的按照遗赠继承。没有遗嘱和遗赠的的按法定继承规定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配偶、父母和子女。如果父母、配偶去世的,有子女共同继承,一般均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 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姥爷去世了,两处房产,共四个子女,无遗嘱,应如何分配
1、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姥爷去世后留下的财产(没有遗嘱),应该又其配偶和子女继承; 2、如果姥姥还在,这两处房子应该先进行夫妻财产分割,(通常情况下)这两处房子应当被认为是姥姥姥爷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也就是一人一半(这一半指的是每套房子都各自一半,不是一人一套),剩下的一半再有姥爷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姥姥、四个子女平均分配,也就是说,如果姥姥还在世,那么这两套房子,姥姥、四个子女只能共同继承这个房子的一半,(因为另外一半是属于姥姥个人的) 这一点很重要(因为你们要上法庭了),生活中面对这种情况,子女往往都忽视了另外一位在世老人的权利,切记,这个房子如果姥姥在世,那么姥姥和四个子女只能共同(平均)继外公的遗产怎么分
一、你外公过世后,继承就开始了;
二、继承开始后,如果有遗嘱且有效的,按遗嘱继承。
三、没有遗嘱的,才开始法定继承。
四、继承人只要不声明放弃继承的,法律上视为了同意继承。
以上是法律上的规定,你说的情况,你母亲只是下落不明,并不表示你母亲是失踪或死亡,你母亲与你父亲的婚姻是有效的。依照法律的规定,你外公留下了遗嘱且是有效的,那你外公的遗产当然归你母亲继承了,而且在你外公死亡时,你母亲已经继承了外公的财产!并不是到现在还没有继承。
当然你母亲没有现身,这就需要有人替她管理继承的财产,这在法律上叫做监护,你父亲与你都可以是你母亲的财产监护人。另外,你母亲只是下落不明,并不是死亡了,因此你母亲的财产,你当然还不能继承。
既然有遗嘱且有效,你外公的大妈自然是没有继承权的。另外按法定继承的规定,你外公遗产的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是:外公的父母,外婆,你母亲。你外公的大妈不是亲生母亲,如果你外公与你外公的大妈之间没有事实上的抚养关系,她根本就没有继承权,这跟户口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