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一个月打离职报告,却要我这个月就走
提出离职了,但要一个月之后才能走,这合理吗?
提出离职了,但要一个月之后才能走,这合理吗?是否会有什么后果?
在你辞职并交辞职报告,让你一个月后走,如果是在试用期内,明显是不合理的,要是你已经做好交接工作,可以直接拒绝领导的要求。
劳动法的合理规定
一,员工辞职只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就可以了,到期直接办理离职手续,并且要求单位结清工资即可。
二,并不需要什么理由。如果单位拒绝支付工资,那么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更何况员工已经提前一个月告知领导辞职并交了辞职报告。辞职报告时个人离开原来的工作岗位时,向单位领导或上级组织提请批准的一种申请书,是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实用文体。
三,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4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这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正常而便捷的方式就是递交辞职报告和批准辞职请求。由此可见,在现代社会人才流动的过程中,辞职报告的写作和求职信一样具有同样重要的意义。
不管怎么样,还是要在离职前站好最后一班岗,毕竟在公司工作过,多多少少肯定会有一点的感情。做好交接工作使工作职责作为一名职场人,还是需要有一定的职业素养,不管怎么样,把该做的事情都做好。
要与领导明确交接工作的对象,并让行政部门监督签字。既然准备离职,应该主动在离职之前应该与领导明确工作交接的对象,并由人事部门派员或者也可是员工所在部门派员监督人进行交接工作,并由三者签字确认。在工作交接的时候一定要交接清楚,如有操作性的工作,需要对交接对象进行示范式的操作,并让交接对象进行独立操作,可以对其进行辅导和纠正偏差,能够独立操作为止。同时,还应该把工作交接的所有内容,包括工作流程,业务操作方法等里程清单进行三者签字确认。
交接工作内容类别在交接工作时,交接工作一定要细致地交代所有问题,同时对工作内容进行移交。工作内容可以分为以下几类。一,工作文件,包括公司各类相关材料等。二,工作资料比如说工作记录资料,工作的总结,日志,记事本,岗位职责与工作内容,岗位涉及的岗位职责与工作流程,内容和注意事项。三,正在进行的工作。四,外联客户名单比如客户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等基本信息,无固定资产及日常办公用品等实物移交。五,财务交接将经手的各类涉及资金的项目,业务,个人借款等款项与财务部门进行清理。
虽然已经准备离开公司,但在离职之前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和走好离职流程,能够让你和原公司保持良好的关系。毕竟在社会上,多个朋友多条路,多个敌人多堵墙,说不定以后还在一个城市工作,或者还在同一个行业里做事,说不准哪天又再次相遇。好的职场品质不仅能够为自己赢得口碑,还能让自己的职场道路越走越宽敞。
但是有一些情况呢,不在上述范围之内,你可以不提前30天跟公司提出书面申请。今天就给大家来总结六种情况。
第一,如果你还在试用期,你要离职的话,可以不跟公司提前30天提出书面的申请,你只需要提前三天就可以了,而且不用书面申请,口头告知就可以,因为劳动法赋予了劳动者在试用期间更大的空间,更自由的就业选择权。
第二,公司未跟你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你在一个公司上班,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跟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话,那你们的雇佣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这种情况你可以直接提出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而无需提前30天书面申请,而且你还有权要求公司进行赔偿。
第三,公司拖欠你工资,及时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这是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的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及时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那么你可以立刻提出终止双方的劳动合作关系,无需提前30天书面离职申请。但这存在两种情形,一种呢,是用人单位主观故意,这样你可以直接离职走人,并且得到相应的赔偿。另外一种是双方在工资的计算上面出现了一些争议,一些分歧而导致工资的发放稍微延后了一些,那这个双方到时候就协商解决。总之,这个判断的标准是用人单位有没有存在主观故意去克扣或者拖欠你的工资。
第四,公司没有给你缴纳社保或者没有缴纳足额的社保。你在一个公司工作,用人单位给你缴纳足额的社保,这是法律规定他们的义务,也是你受到法律保护的权利。如果公司没有给你上社保,你可以直接提出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而无需提前30天提出离职的书面申请。你可以主张公司补齐你的所有社保,并且还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
第五,你在公司处于危险的境地,处于危险的境地,就是此时此刻你的生命安全受到了威胁,比如说公司对你有非法拘禁,限制人身自由,威胁恐吓等行为,让你的人身安全受到了极大的威胁,或者让你处在极大的精神压力之下。另外就是公司在违背你意志的情况之下,强迫你从事危险性质的工作,比如说高空作业,比如说让你暴露在有毒的气体当中,或者一些其他的危险的环境当中,你可以立刻提出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而无需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书面的离职申请,并且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
第六,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就是你在工作当中,你发现你公司存在一些非法经营,或者说在参与一些非法的项目非法的活动,比如说公司制假售假,比如说公司欺诈,比如公司违反国家相应的法规和政策,那你可以直接提出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无需提前30天书面申请好。
以上就总结了六种情况,如果你遇到类似的情况,你无需提前30天可以直接走人,并且还可以进行相应的维权,也有三种方式,第一种是直接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第二,申请劳动仲裁,第三,有必要的话直接到法院起诉。希望我们每个人在工作当中的权益都可以得到保护。
辞职要提前一个月,可是我要马上走怎么办
法律分析:你要看具体情况。通常来说员工有离职的权利,但是需要先通知公司,并办理相应的离职手续。员工违反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规定,因此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企业可以要求员工承担赔偿责任。你要有充足的理由说明你立马走人是情非得已,只要老板同意,工资是能领到的。但是自动离职,公司是有理由不发你工资的。
员工辞职流程: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并领取离职手续表。
2、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3、在和主管谈妥了具体离职意向并征得同意之后,就应该开始着手交接工作。在公司还没找到合适的接替者的时候,应该一如既往地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站好最后一班岗。
4、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5、按正常途径走的时候要开离职证明,有些公司招聘的时候要看离职证明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提前一个月给老板提出辞职,老板却要我马上走人,那他是不是应该也马上得结清我的工资呢?
不可能马上结清工资的,离职后工资一般都是按照正常发放工资的时间执行。至于你这个离职时间,倒是可以商榷的。 老板要你马上走人,如果你不同意,坚持要到期再走。在现实操作中,会存在两种做法: (1)劳动者要求继续工作到三十天截止,属于劳动者履行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劳动者当月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让劳动者提前离职,但劳动者不同意,那属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如果双方未达成一致,将以劳动者书面通知满三十天后的次日为劳动关系解除的日期,在该日期之前,属于劳动关系存续期,企业无权要求劳动者立即走人。 (2)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即可解除劳动关系 但是不是一定要本人正常提出辞职,一个月后走人,现在公司要求我立马走人,公司有责任吗?
有责任,如果劳动者不同意,坚持要到期再走,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提前走。劳动者要求继续工作到三十天截止,属于劳动者履行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劳动者当月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让劳动者提前离职,但劳动者不同意,那属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法律分析
如果劳动者在提交的辞职申请上写的最后工作日是超过三十天的,而用人单位按照正常三十天作为劳动者的工作截止时间,用人单位的做法当然是合法的。而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截止工作在三十天内,如果用人单位与员工沟通一致,那也是合法的。劳动者只需要最长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要用人单位审批同意。三十天,是劳动者的义务,而非是权利。用人单位可以放弃或者减少,但最长不超过三十天。如果双方未达成一致,将以劳动者书面通知满三十天后的次日为劳动关系解除的日期,在该日期之前,属于劳动关系存续期,企业无权要求劳动者立即走人。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即可解除劳动关系 但是不是一定要求做满一个月,主动权在企业,这一个月主要是方便企业交接工作,安排新人接替,所以具体哪天可以放人,由用人单位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