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借钱还清网贷后再贷出款项,此时你与原来的出借人(借给你钱还网贷的人)之间存在
生活中借钱不还的人,你是怎么处理的?
一般来说,借钱不是亲戚就是朋友,平时没有交往或关系差的人鲜有借钱的。本人曾经几次遇到过借钱不还的朋友,当初借钱时双方约定了还款日期,但是到了期限,没有哪个主动还款的。怎么办?我的做法是:第一步是有意的暗示,如果朋友装糊涂,第二步就直接提醒,借钱大都就还了,多数朋友也不愿翻脸,毕竟借钱不还是没有道理的。虽有好几个借钱的朋友,但我就遇到一个催几次都不还的,开始他还接电话,说是想办法筹款。再催就推三阻四,再后来竟不接电话了,令人气愤!我与这个朋友又不住在一个城市,两地相隔几十公里,想去他家或单位追讨借款,又觉得太麻烦,还无端的浪费精力和财力。好在打有借条,最后一纸诉状到法院,才要回借款。
总结借款经历有几点请网友注意,借钱有风险,借钱须谨慎。第一要看借钱的人是否诚信;第二要看借钱人有无还款能力;第三借钱就要写借条;第四借钱最好是本地人。
对借钱不还的人,千万不要一时冲动,做出绑架、伤害和杀人的傻事,一定要依法追讨。否则,不仅要不回借款,还会触犯法律,锒铛入狱,得不偿失,后悔晚矣!
谢邀请!
这样的人我碰到的太多了,吃了几次亏之后也就长记性了,这样的人我是一楖敬而远之。当然朋友也没必要再做了,这样的人就是爱沾便宜、拿人当二百五吧。借钱不还不说,你跟他要钱他还不乐意,好像你欠他的钱一样。
我现在给自己的座右铭就是:朋友之间不谈钱!我是一分都不会借的,因为我吃了太多的亏啊!不是我抠不讲情面?有些人借钱时说得比唱的都好听,等你要钱的时候那脸色很难看。不要吧心里就像了一块石头,要吧直接就伤感情。
我们这一辈子就做错了一件事情,至今让我耿耿于怀和不痛快!我们来到这个城市时,因为做生意手里还是比较宽俗的,妻子的妹妹生活特别困难,经常是没油没肉吃,我们就给油给肉,没钱就借钱,差不多六年时间。后来她们的地占用给了不到50万元,一下子就牛起来了,翻脸比翻书还快!朋友也多了,有次我故意逗她:给我拿十万块钱,我买车用。当时就说不借。我就笑:别害怕,我只想试试你们。做人别忘了本,自己是怎么过来的?
后来妻子的妹妹和妹夫来我家吃饭,我是边吃饭边损她们俩口子,脸红一阵一阵白相当的不好意思?我对他们说:以后别上我这来了,滚远点儿吧,看到你们就恶心。
说句实话吧,不然我也不能这么大的火气,她们来借钱时,真是乘兴而来、满意而归!盖房、买种子、孩子学费,买农用三轮车车等都是我们在帮她们。有一次喝酒喝多了,妹夫抱住我妻子的大腿哭着说:姐啊你帮帮我吧。看到真是可怜啊!人,怎么是这样一种狼心狗肺的东西。有次我下班回家的路上遇到他,说什么非要请我上饭店吃饭,我说:跟你这种人吃饭都掉价。我扭头就走了。现在还有人欠我钱,我也不要了,当我给他们买纸烧了。再遇到这种人从你借钱,你就说:对不起,我现在正犯愁呢,还要找你借钱呢?保证特别管用。
私人借钱,借出容易还回难。那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一、没有打借条,还能要回钱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借款人如无书面借据,要提供必要事实根据。因此,在没有打借条情况下,出借人应提供其他可以佐证的证据,如证人证言、担保人的书面或口头证据、担保物的相关证据、催要借款的证据、对方部分偿还的证据及说明借款人逾期不还理由的证据等。如以上证据足以证明双方债务存在,出借人仍可起诉。
二、打了借条,没写还款期限怎么办?
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人可随时还款,出借人也可随时要求对方归还,但须给借款人必要准备时间。如果经出借人催告后对方仍拒不还款,出借人还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要其支付自催告之日起的利息。
三、借款人找不到了怎么办?
(一)可直接到法院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借款人下落不明的,如出借人能证明借贷关系存在,法院受理后确认借贷关系明确的,可缺席判决,并对其财产执行追偿债务。
(二)对于已婚的借款人,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出借人可在下列两种情况时要求“夫(妻)债妻(夫)还”:
1、夫妻一方以自己名义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借款;
2、婚前一方借款购置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所负借款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但下列情况下出借人不能要求借款人配偶偿还借款:1、借款人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立从事收入不用于共同生活的经营活动所负债务;4、一方因赌博、吸毒等非法行为所负债务;5、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对于未婚借款人,如出借人能证明其父母家中有其财产,可向法院起诉并申请执行。
四、借钱不还是否只能打官司?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如果私人间借款合同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则借款人一旦逾期不还钱,出借人可直接向借款人所在地方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追偿债务,而无需打官司。
最后提醒大家,私人借贷时,最好要求借款人写一张包括借款时间、币种、金额、还款时间、利息及逾期利息等内容的借条,数额较大时最好要求提供担保。
第一通过法律,他要是无力还债,只能慢慢还
不是个个都是大爷!我就是欠过债的,但是现在还清了!当年在2000年的时候自己自有的资金一百来万,借了七十几万的民间供贷(年利息比银行高了5%左右,很正常的),过了大概三年工厂倒了(资产也被当地股东侵吞一部分),借的钱还不出来,回来后卖了房产还了五十来万(老婆也走了)还欠二十多万还不了,失落迷茫了有一年多的时间!其间债主们很少上门,有来也只是对我妈说对我对生活要积极些,日子还得好好过!后来想想不能再这样下去,就和债主们商量,以后打工慢慢的还他们的钱,但是请求他们免除利息,他们同意了!之后我靠着给别人当驾驶员送货,每年省吃俭用剩下了3万多块,在过年前给他们送过去!整整七年后,才把所有欠的帐还清!现在重新有了爱人,儿子也长大了!虽然还在打工,但日子过得很轻松很舒坦!真心的很感谢他们!
碰到这样的人还真不好办!这事我还真遇到过,一次是在三十年前当时我的一个同事分几次借了我二百元,当时的二百元还是个钱唉,后来由于各种原因也就不了了之,你能说我有什么办法。后来一次应该是九八年的时候,一个朋友问我借了三千元周转,当时我手上还没有那么多钱,还是在别人跟凑了一点给他的,说好一个月就还我,我等了一年多也不见动静,我就打电话催他说我等钱用,问他有没有钱还我,他给我回话讲等几天搞给我,一等又是一个多月不见人影,后来又催了他几次,搞得我自己都不好意思,终于把钱还
给了我。我就寻思借钱应该是好借好还,才能再借不难,如果把钱借去了就是大爷,反而借给你钱的人成了孙子,朋友之间要是失去了这最起码的诚信,我觉得这样的朋友不要也罢!
像我这么好说话的人,基本上我朋友跟我借钱,我都会借,但我有一个要求,你借钱你要说好,什么时候还?如果到时候不还的话,我下次我绝对不会借钱给他,像这种没有信用的朋友,没有也罢,
面对不还钱的人会令借钱主人崩溃,整日心情落差很大,影响工作、影响交流、影响性格扭曲等。有智慧的人经历过这些磨难后,然后通过仔仔细细的分析:
亲人欠的债:小债,当做认宰,这个亏咱们还吃得起;比较大的债:利用法律规定劝对方还债,好心提醒三次;超过三次期限,那就法庭上见。
外人欠的债:数目小的就不用写字条,数目大的就写书面字条并按手印,盖章。字条写清楚名字、日期、欠债金额、具体还债时间、身份证复印件和以身份证为准。超过规定还不了债.那就法庭上见;假若对方人品不错、做人诚心实意、又加上苦苦哀求的份上、同意再次欠条延迟一段时间。
以前回答过这样的讨论,再和朋友们说句实话,你想与你的朋友断交吗?最好的办法就是借钱给他,朋友借钱不还,如果线额大那就一定保护好证据在有效期内去法院起诉讨还,如果借钱较少且没留证据,那就当认识一个人的真实本来交的学费了,希望今后别再做这搭钱断友的傻事。
俗话说:“借钱,借钱,借到末了,亲情借完,仇人见面!”
现实生活中,亲戚家人,同事朋友,借钱是最为平常的一件事了,估计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碰到一二次这种情况。
我们老家还有句俗话,叫做“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借钱时是孙子,还钱时是大爷”!
本来借钱是件好事,也是一件善举,别人有困难,借点钱给别人,接济一下,让他人度过难关。可情况往往事与愿违,有人完全不讲诚信,借了就不想还,而且,借了还想借,借了还不还!特别是亲戚朋友,或家人,他开得了口,可自己却抹不开面子,借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不借,又是家人亲戚,担心以后难相处!
我觉得,对借钱不还的人,若是普通朋友,又量少,三百五百,就本着赠予之心,只有一,而没有下回!借了不还,再开口,直接回绝!
而对待亲人,家人,若对方也确实困难,那就本着力所能及的心态,去赞助一下!遇到困难,亲人再不帮一把,那又指望何人!
强制下款后还清了会马上再次强制放款吗?
奥力app强制下款还清了还会下款吗不会。
强制下款后还清了,用户解绑绑定的银行卡,或者是注销贷款账户,那么贷款机构就不可能再强制放款了。而用户没有解绑银行卡,或者没有注销账户,由于之前贷款机构强制下款后,不排除后续也有强制放款的可能性。对于用户来说,强制放款的产品是违规的,用户可以保留证据投诉该贷款机构。
快易分期强制下款后还会强制下款吗
最佳答案:
强制下款还了,网贷有可能还会再次强制下款,遇到这种情况,最好的做法就是直接注销网贷账户,账户注销后,对方就不能再继续强制下款。不正规的网贷通常会骗取用户支付贷款前期费用,强制下款的情况较少发生。而用户被网贷平台强制下款,需要先检查之前是否有提交贷款申请的选项被自己遗忘了。
确认网贷平台确实强制下款了,用户可以与网贷平台协商只归还贷款本金。如果网贷平台同意了用户的请求,那么归还了贷款本金后,一定要尽快注销贷款账户。而对方要求用户归还贷款本息,用户可以直接报警处理,或者向有关的部分投诉、举报。
强制放款还会二次下款吗
强制下款属于黑网贷,私人转账给你的,如果联系平台客服进行还款 是有再次强制下款给你的可能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十条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
第十一条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拓展资料:
一、强制放款要还款吗?
强制放款是不需要还款的,这种行为本质上一种贷款骗局,用户只需要将到账资金原路进行返回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即可。如果平台以放款为由要求进行按期还款,那么就可以报警处理。
这类强制放款的平台基本上都是一些不正规的小平台,额度低、利息高是平台的特点,因此建议大家不要去进行点击申请,否则即便没有造成资金损失,也可能会有信息泄露的风险存在。
二、强制下款怎么解决呢?
1.持卡人将资金原路返回去。遇到平台强制放款,只要双方借贷关系不成立,那么对方就无法借此骗取利息。
2.持卡人可以向公安机关部门报案。如果是网贷,对方在你没有点借款的情况下强制放款的行为是不合理的。
3.持卡人可以将绑定在平台的银行卡进行注销。如果用户在放款到账前提出取消申请,但对方还是强制放款是不合规的。
4.持卡人可以把这些都是不合规、不合理的证据保存下来,以后发生纠纷可以用到。
三、遇到强制放款报警有用吗?
遭到强制放款报警有用的。在强制放款后,如果不还款的话,放贷机构可能会暴力催款,影响个人的日常生活,造成不便,所以在遭到强制放款报警可以有效的避免以后的麻烦。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立案的材料来源、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和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急周转强制放款还款后还会二次放款吗?
如果您在还款后不申请二次贷款,您将不会发放贷款。
一、什么是强制贷款
首先要明白强制贷款是违法的,可以向银监会投诉。另一种情况是我们可能会遇到黑网贷
二、什么是黑网贷
下一笔钱给你的强制性私人转账属于黑手党相关团伙,不会与你谈判。这些黑网贷的基本特征是:高利率、高成本、低门槛甚至无门槛、不规范、玩收藏等,不会导致爆款通讯录暴力收藏;他们还有另外一种手段:付款后,他们会制造失去联系的假象,逾期后再联系你,收取高额利息和逾期费
三、如何区分黑网贷
1. 贷款前是否有任何费用
您一定要记住,正规的网贷平台在借款前是不会收取任何费用的,收到的金额与您自己的贷款金额相同。如果您在出借前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或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出借金额之间存在偏差,则最好不要使用。
2、小额贷款风控
虽然网贷的优势在于门槛低、支付快,但这并不意味着没有基本的风控体系。否则,人们会付出代价。该公司将很快倒闭。你可以一张一张。也许你就是那个人。这种网贷会以各种名义收取费用,从不还款,钱差不多就跑了。
3、是否有正规的营业场所和营业执照
虽然网贷门槛低,还款快,但前提是正规可靠的公司,否则属于民间借贷。您可以到一些企业信息公示网站查看注册信息。一般可以通过各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查询。如果只有一部手机或APP,就更要小心了,没有业务制造或固定电话,没有稳定办公空间的,极有可能是高利贷。
4. 只能凭身份证申请贷款
现在很多人写,他们只需要身份证就可以申请贷款。很多怕麻烦的人都会选择这种,但是真的有那么安全吗?你以为一个不认识你的人光看你的身份证就能安全地借钱给你吗?简单的背后有一个巨大的陷阱。不要为了方便而让自己陷入泥潭。
四、如何避免被迫二次贷款
首先,不建议第一次还款,因为会返还两次。如果只是想还,记得不要还本金。叫你还本金的都是骗子。小心进入第二个陷阱。付款后,第一时间注销银行卡。如果没有,请在银行还款,然后立即取消。
最严网贷平台新规主要内容
银监会8月24日正式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主要内容包括: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从事自融,不得为出借人提供担保或保本保息。不得将融资项目拆分,不得发售银行理财、券商管理、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不得从事股权众筹或实物众筹等业务。 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设立资产池;网贷机构具体金额应当以小额为主。允许网贷机构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担保或与保险公司开展业务合作。对网贷业务活动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不得开展类资产证券化等形式的债权转让等行为。网贷机构应充分披露借款人和融资项目信息。
银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钧峰表示,银监会负责对网贷机构实施行为监管,具体包括制定统一的规范发展政策措施和监督管理制度,并负责网贷机构日常经营行为的监管;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网贷机构实施机构监管,包括备案管理和风险防范及处置工作。此外,P2P明确不得线下推广。
截至6月底全国正常运营的网贷机构借贷余额6213亿元;累计问题平台1778家,约占机构总数43.1%
另外李均锋表示,明确单一借款上限,单一自然人在一个平台上的借款上限是20万,在多个平台上的借款上限是100万。单一组织在一个平台上的借款上限是100万,在多个平台上的借款上限是500万。
另外,李均锋表示,要加强《办法》的宣传、解读和培训工作。一步加强网络借贷行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自律组织建设。按照现在的监管安排,《办法》出台后,我们要抓紧进行网络借贷行业的统计、信息收集、非现场监管信息的收集等工作,进一步指导行业自律组织加强网络借贷机构的行业自律建设。
以下是《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主要内容:
为促进网络借贷(以下简称“网贷”)行业健康发展,引导其更好地满足小微企业、“三农”、创新企业和个人投融资需求,本着维护互联网金融稳定、保护消费者权益、提升互联网金融效率三大监管目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和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研究起草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并定向征求了31个省(区、市)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国家有关部委及第三方评估机构的意见,对各方意见进行充分吸收考虑,修改完善。《办法》已报国务院同意,现以四部委规章形式发布实施。《办法》共有八章四十七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界定了网贷内涵,明确了适用范围及网贷活动基本原则,重申了从业机构作为信息中介的法律地位。网贷机构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出借人和借款人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具有高效便捷、贴近客户需求、成本低等特点,在完善金融体系,弥补小微企业融资缺口、满足民间资本投资需求、促进普惠金融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办法》规定,从事网贷业务,应当遵循依法、诚信、自愿、公平的原则,对出借人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以及合法的网贷业务和创新活动予以支持和保护。
二是确立了网贷监管体制,明确了网贷监管各相关主体的责任,促进各方依法履职,加强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增强监管效力。按照《指导意见》提出的“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及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分工的有关规定,按照“双负责”的原则,《办法》明确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负责对网贷业务活动实施行为监管,制定网贷业务活动监管制度;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网贷的机构监管,具体监管职能包括备案管理、规范引导、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等。《办法》还明确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以及相关主体法律责任。
三是明确了网贷业务规则,坚持底线思维,加强事中事后行为监管。根据《指导意见》提出的“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总体要求,为网贷机构提供充足的发展和创新空间,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引导其回归信息中介、小额分散、服务实体以及普惠金融的本质,《办法》以负面清单形式划定了业务边界,明确提出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归集资金设立资金池、不得自身为出借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并根据征求意见,增设不得从事的债权转让行为、不得提供融资信息中介服务的高风险领域等内容,旨在对打着网贷旗号从事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实施市场退出,按照相关法律和工作机制予以打击和取缔,净化市场环境,保护投资人等合法权益。
四是对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提出了具体要求。《办法》落实《指导意见》有关要求,规定实行客户资金由银行业金融机构第三方存管制度,防范平台道德风险,保障客户资金安全,严守风险底线。同时,为防止信贷集中度风险,根据相关部门意见,实现《办法》与刑事法律中非法集资有关规定衔接,引导网贷机构遵循小额分散原则,避免刑事执法混乱,规范行业乱象,《办法》明确规定了同一借款人在同一网贷机构及不同网贷机构的借款余额上限。
五是注重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明确对出借人进行风险揭示及纠纷解决途径等要求,明确出借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办法》设置了借款人和出借人的义务、合格出借人条件,明确对出借人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和实行分级管理,通过风险揭示等措施保障出借人知情权和决策权,保障客户信息采集、处理及使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办法》还明确了纠纷、投诉和举报等解决渠道和途径,确保及时有效地解决纠纷、投诉和举报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六是强化信息披露监管,发挥市场自律作用,创造透明、公开、公平的网贷经营环境。《办法》规定网贷机构应履行的信息披露责任,充分披露借款人和融资项目信息,定期披露网贷平台有关经营管理信息,对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审计和公布,保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办法》坚持市场自律为主,行政监管为辅的思路,明确了行业自律组织、资金存管机构、审计等第三方机构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网贷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作用。
为避免《办法》出台对行业造成较大冲击,《办法》作出了12个月过渡期的安排,在过渡期内通过采取自查自纠、清理整顿、分类处置等措施,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促进机构规范发展。
《办法》的制定和出台,始终坚持服务实体经济主旨,坚持风险底线思维,坚持发展和规范并举,坚持保护投资者权益和提高公众风险意识并重,为网贷行业的规范发展提供了制度依据,下一步根据《办法》有关规定,相关配套措施将陆续出台落地,共同构建网贷行业制度体系,确保网贷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你有的疑问让政府部门告诉你
一、《办法》中网络借贷、网络借贷业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分别指什么?
答:《办法》落实了《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规定网络借贷(以下简称“网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即大众所熟知的P2P个体网贷,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规范。网贷业务是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借款人和出借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网贷信息中介机构(以下简称“网贷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专门经营网贷业务的金融信息服务中介机构,其本质是信息中介而非信用中介,因此不得吸收公众存款、归集资金设立资金池、不得自身为出借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等。
目前,许多网贷机构背离了信息中介的定性,承诺担保增信、错配资金池等,已由信息中介异化为信用中介,为此,《办法》将重点对此类行为进行规范,以净化市场环境,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使网贷机构回归到信息中介的本质。
二、网贷的特点及发展网贷的意义有哪些?
答:网贷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不受时空限制,使资金提供方与资金需求方在平台上直接对接,进行投融资活动,拓宽了金融服务的目标群体和范围,有助于为社会大多数阶层和群体提供可得、便利的普惠金融服务,进一步实现了小额投融资活动低成本、高效率、大众化,对于“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网贷机构与传统金融机构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在完善金融体系,提高金融效率,弥补小微企业融资缺口,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以及满足民间投资需求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当前我国网贷行业基本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答:网贷作为互联网金融业态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的发展呈现出“快、偏、乱”的现象,即行业规模增长势头过快,业务创新偏离轨道、风险乱象时有发生:一是规模增长势头过快。近两年网贷行业无论在机构数量还是业务规模均呈现出迅猛增长的势头,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6月底全国正常运营的网贷机构共2349家,借贷余额6212.61亿元,两项数据比2014年末分别增长了49.1%、499.7%。二是业务创新偏离轨道。目前大部分网贷机构偏离信息中介定位以及服务小微和依托互联网经营的本质,异化为信用中介,存在自融、违规放贷、设立资金池、期限拆分、大量线下营销等行为。三是风险乱象时有发生。网贷行业中问题机构不断累积,风险事件时有发生,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6月底全国累计问题平台1778家,约占全国机构总数的43.1%,这些问题机构部分受资本实力及自身经营管理能力限制,当借贷大量违约、经营难以为继时,出现“卷款”、“跑路”等情况,部分机构销售不同形式的投资产品,规避相关金融产品的认购门槛及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在逃避监管的同时,加剧风险传播,部分机构甚至通过假标、资金池和高收益等手段,进行自融、庞氏骗局,碰触非法集资底线。
四、《办法》确定的网贷行业监管的总体原则有哪些?
答:按照《指导意见》明确的“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依法、适度、分类、协同、创新”的监管原则,《办法》确定了网贷行业监管总体原则:一是强调机构本质属性,加强事中事后行为监管。网贷机构本质上是信息中介机构,不是信用中介机构,但其开展的网贷业务是金融信息中介业务,涉及资金融通及相关风险管理。对网贷业务的监管,重点在于业务基本规则的制定完善,而非机构和业务的准入审批,应着力加强事中事后行为监管,以保护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二是坚持底线监管思维,实行负面清单管理。通过负面清单界定网贷业务的边界,明确网贷机构不能从事的十三项禁止性行为,对符合法律法规的网贷业务和创新活动,给予支持和保护;对以网贷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坚决予以打击和取缔;加强信息披露,完善风险监测,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三是创新行业监管方式,实行分工协同监管。网贷作为新兴的互联网金融业态,具有跨区域、跨领域的特征,传统的监管模式无法适应网贷行业的监管需求,因此,要充分发挥网贷业务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地方人民政府的作用,发挥各方优势,在明确分工的前提下,加强沟通、协作,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
五、《办法》确立的网贷行业的基本管理体制及各方职责具体是什么?
答:《指导意见》将网贷机构定性为信息中介,且将网贷归属于民间借贷范畴。根据关于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分工的有关规定,明确对于非存款类金融活动的监管,由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制定统一的业务规则和监管规则,督促和指导地方人民政府金融监管工作,由省级人民政府对机构实施监管,承担相应的风险处置责任,并加强对民间借贷的引导和规范,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鉴于网贷行业跨地区经营且风险外溢性较大,按照行为监管与机构监管并行的监管思路,《办法》本着“双负责”的原则,明确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作为中央金融监管部门负责对网贷机构实施行为监管,具体包括制定统一的规范发展政策措施和监督管理制度,并负责网贷机构日常经营行为的监管;明确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网贷机构实施机构监管,具体包括对本辖区网贷机构进行规范引导、备案管理和风险防范及处置工作。另外,网贷行业作为新兴业态,其业务管理涉及多个部门职责,应坚持协同监管,《办法》明确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职责是对网贷机构具体业务中涉及的电信业务进行监管;公安部主要职责是牵头对网贷机构业务活动进行互联网安全监管,打击网络借贷涉及的金融犯罪;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对金融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内容等业务进行监管。
六、《办法》对于网贷业务的主要管理措施有哪些?
答:一是对业务经营活动实行负面清单管理。考虑到网贷机构处于探索创新阶段,业务模式尚待观察,因此,《办法》对其业务经营范围采用以负面清单为主的管理模式,明确了包括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本保息、不得发售金融理财产品、不得开展类资产证券化等形式的债权转让等十三项禁止性行为。在政策安排上,允许网贷机构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担保或者与保险公司开展相关业务合作。二是对客户资金实行第三方存管。为防范网贷机构设立资金池和欺诈、侵占、挪用客户资金,增强市场信心,《办法》规定对客户资金和网贷机构自身资金实行分账管理,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客户资金实行第三方存管,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资金存管机构与网贷机构应明确约定各方责任边界,便于做好风险识别和风险控制,实现尽职免责。三是限制借款集中度风险。为更好地保护出借人权益和降低网贷机构道德风险,并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有关司法解释及立案标准相衔接,《办法》规定网贷具体金额应当以小额为主。
七、《办法》对于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具体行为有哪些规定?
答:《办法》对消费者权益保护进行了重点考量,注重对出借人和借款人,尤其是对出借人的保护,在第四章以专章形式对借贷决策、风险揭示及评估、出借人和借款人信息、资金保护以及纠纷解决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办法》也对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行为进行了规范,明确规定参与网贷的出借人与借款人应当实名注册;借款人应当提供准确信息,确保融资项目真实、合法,按照约定使用资金,严格禁止借款人欺诈、重复融资等。《办法》还要求出借人应当具备非保本类金融产品投资的经历并熟悉互联网,应当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身份信息,出借资金来源合法,拥有风险认知和承受能力以及自行承担借贷产生的本息损失。这些规定,本质上属于合格投资者条款,其目的是为了在行业发展初期,更好地防范非理性投资,引导投资者风险自担,进一步保护出借人合法权益。
八、客户资金实行银行业金融机构第三方存管制度对行业规范发展的作用有哪些?
答:按照《指导意见》有关规定,网贷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第三方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和网贷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实行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将有效防范网贷机构设立资金池和欺诈、侵占、挪用客户资金风险,有利于资金的安全与隔离,对于规范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交易资金划付、资金核算和监督等职责,将网贷机构的资金与客户的资金分账管理、分开存放,确保资金流向符合出借人的真实意愿,有效防范风险。下一步,银监会将制定网贷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具体办法,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网络借贷资金监督管理职责以及存管银行的条件等,更好地满足当前网贷行业资金存管的市场需求。
九、信息披露制度对整个行业的意义是什么?
答:加强对网贷机构的信息披露要求、完善相关信息披露制度,对于改进行业形象、提升网贷机构公信力、完善行业事中事后监管、防范行业风险、保护出借人与借款人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行业及部分监管部门反映,在《办法》中对信息披露进行较为详细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且部分指标的设置还有待于行业实践,因此目前《办法》只对信息披露进行原则性规定,银监会拟在后续有关细则中,结合行业的一般做法和监管需要,对行业的相应指标,包括坏账率、逾期率和代偿金额等进行明确定义。
十、《办法》出台后,对网贷行业会产生什么影响?银监会下一步的工作主要有哪些?
答:《办法》通过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相关部门定向征求意见,并经相关部门进行合法性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等形式,充分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各方反馈总体符合预期,我们也根据相关意见对《办法》进行了多轮修改完善,既充分考虑当前行业风险突出,亟待规范整顿的现状,又尊重行业现实,注重把握好行业风险底线与可持续发展的平衡,保护和支持依法合规的网贷业务和创新活动,避免《办法》出台造成对行业的冲击。
《办法》作为行业经营和监管的基本制度安排,明确了网贷监管体制机制及各相关主体责任、网贷业务规则和风险管理要求、借款人和出借人的义务、信息披露及资金第三方存管等内容,全面系统的规范了网贷机构及其业务行为,为行业的发展明确了方向,进一步引导网贷机构回归信息中介、小额分散的普惠金融本质,促使网贷行业正本清源,同时,网贷机构线下经营现象将得到遏制,网贷机构将逐渐回归互联网金融本质,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全新技术手段,依托互联网平台来开展相关业务,整顿网贷行业违规行为,防范和化解网贷风险,提升公众法律和风险意识,引导和促进网贷行业早日走上正轨,形成可持续的发展模式。
《办法》正式发布后,银监会将密切关注各方反应和行业动向,尽快发布网贷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网贷机构备案以及网贷机构信息披露等配套制度,完善网贷行业监管制度体系。
网贷借钱不还可以吗?
网上贷款不还可以吗?1、不可以。
2、通常借钱不还这样的事件属于民事纠纷,没有上升到刑事层面。但是如果借款人拒绝执行或是有能力不还,坚决要当老赖的话,那么法院是可以追求借款人的刑事责任,过分严重的情节就会坐牢。
3、无论是银行还是网贷,都有自己的催收体系。初级的会给你发短信、打电话催缴,程度严重一些的,甚至会有催收人员24小时贴身紧逼,严重扰乱你的工作、生活,一般人可受不了这种“精神压迫”。
扩展资料:
网贷属于高利贷吗
1、网贷不一定属于高利贷。
2、网贷如果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利息属于高利贷,超过部分不受法律的保护,债务人可以对这一部分利息拒绝偿还。但是本金部分以及合法利息应当予以偿还,超过部分债务人自愿偿还的,法律也不禁止。网贷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网贷可不可以不还?网贷逾期不还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一、网贷可不可以不还?
(一)罚利息以及违约金
如果贷款不还的话,那么最先遇到的就是高额利息以及相应的违约金,如果不想要让自己陷入到贷款泥潭当中,最好还是养成良好的还款习惯。
(二)信用会受损
不管是借了银行的钱,还是网贷平台的钱,如果出现逾期不还的现象,那么以后想要申请信用卡或是贷款就会难很多。部分人认为网贷逾期不还对自己的征信来说,没有任何影响。其实这样的想法是错误的,现阶段网贷平台以及央行之间有着相互连通并且加密的体系,在网贷平台当中,也会有着一套共享的“黑名单”体系,分分钟就能将你的信用查出来。
(三)情节严重者要坐牢
很多人都非常关心网贷不还钱后果会不会坐牢?通常借钱不还这样的事件属于民事纠纷,没有上升到刑事层面。但是如果借款人拒绝执行或是有能力不还,坚决要当老赖的话,那么法院是可以追求借款人的刑事责任,过分严重的情节就会坐牢。
如今,网络贷款平台和传统的金融机构、银行机构存在较大的区别。它带来了一种更为快捷、便利、安全、高收益的投资理财模式,开启了新一轮的投资理财风暴。并且所具备的特点,也是银行机构和金融公司不能比拟的。随着这两年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快速,我们可以看到网贷平台已经渗透到了不同的群体当中,人们逐渐意识到投资理财的重要性,并且跟上时代的步伐,加入到了这样的队列里。
现阶段来看,网贷模式的的确确有着自己的优势,有着较大的便利性,可以提供给很多银行体系不能覆盖群体一定的帮助,为大家带来便利操作的同时,提供一个可靠服务。通过上面的简单介绍,我们能够发现网贷不还钱后果其实也是很严重的,所以每位朋友在网贷之前,都应该衡量好自己的能力,看看后期当中可不可以按时还款,如果不能按时还款,建议最好还是不要借款,要知道现在网贷逾期不还也会影响我们的征信问题。
二、网贷逾期了暂时还不上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网贷逾期暂时还不上的,借款人与出借人可以协商展期或者分期偿还欠款,如果不按展期或者分期约定还款的,债权人可申请强制执行。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展期】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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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不还会有什么后果
网贷不还会有什么后果
一、承担高额逾期费用。
对于逾期费用,不同网贷平台的名称不同,收费标准也不同。不管是叫逾期罚息、逾期管理还是其它五花八门的名字,收费标准都非常高。因此,洞困颂有能力按时还款的,千万不要逾期。
二、承受平台花式催收。
催收一般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刚逾期几天,平台客服mm轻声细语、温馨提醒,告诉您已经逾期,请按时还款;第二阶段,逾期较长时间,平台客服严肃警告,威胁再逾期不还将面临严重后果;第三阶段,逾期很长时间,平台不再好言相劝,开始展开实际行动。
实际行动分为很多种,例如:平台给你的亲戚朋友推送你的欠款信息,让你在朋友圈里颜面扫地;平台排专门的催收人员上门催收,面对面沟通要账等。当然,这些还是比较温和的。有些平台将催收外包出去了,由专门的催收公司进行催收,前段时间爆出的催收公司“暴力催收”,相信借款人都不愿意遇到。
三、面临全国信任危机。
现在网贷平台都建立了黑名单制度,黑名单各平台之间已开始互通。在一家平台借款逾期不还,在其他平台再借就十分困难。除此之外,网贷平台会将黑名单通过自身微信、微博等网络渠道,甚至火车站、飞机场大屏幕公示出去。让全国人民都知道,这些“老赖”借钱不还!当然,除了恶意欠款的人,一般借款人不会走到这一步。
四、人行征信产生污点。
目前,大部分网贷平台还没有接入人行的征信系统,但接入人行征纳郑信已经成为一个必然趋势。以后网贷平台借贷逾期不还,将会和银行贷款、信用卡逾期一样被记录到尺灶人行的征信系统中,产生信用污点。如果说之前的后果,仅仅是颜面扫地的话,那么征信产生污点后将会影响到实际生活,想买房没办法贷款,想买车没办法按揭等等。
五、被告上法庭。
借贷之后长时间逾期或者说故意不还,额度超过2000之后,就已经可以构成诈骗犯罪,有被网贷平台告上法庭的危险。一旦法院判决网贷平台胜诉,那么借款人除了要支付需要还的款项外,还要支付双方诉讼费用和巨额罚款,甚至面临牢狱之灾。
债主的欠债人叫什么
欠钱的人叫债务人,欠债的人对借钱的人有还钱的义务。借钱出去的人是债权人,债务人应该向债权人还钱。我们生活在比较之中,有黑暗才有光明,有恨才有爱,有坏才有好,有他人和他人所做的事我们才知道自己是谁,自己在做什么。一切都在比较中才能存在,没有丑便没有美,没有失去便没有得到。
我们只需要一个我真爱的人和真爱我的人,在一起,我们的人生便圆满了。人的一生中最重要的不是名利,不是富足的生活,而是得到真爱。有一个人爱上你的所有,你的苦难与欢愉,眼泪和微笑,每一寸肌肤,身上每一处洁净或肮脏的部分。
真爱是最伟大的财富,也是唯一货真价实的财富。如果在你活了一回,未曾拥有过一个人对你的真爱,这是多么遗憾的人生啊!
生活中的定律是为实践和事实所证明,反映事物在一定条件下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的论断。定律是一种理论模型,它用以描述特定情况、特定尺度下的现实世界,在其它尺度下可能会失效或者不准确。
没有任何一种理论可以描述宇宙当中的所有情况,也没有任何一种理论可能完全正确。人生同样有其客观规律可循。
一、生活定律 痛苦定律:死无疑是痛苦的,然而还有比死更痛苦的东西,那就是等死。
幸福定律:如果你不再总是想着自己是否幸福时,你就获得幸福了。
错误定律:人人都会有过失,但是,只有重复这些过失时,你才犯了错误。
沉默定律:在辩论时,沉默是一种最难驳倒的观点。
动力定律:动力往往只是起源于两种原因:希望,或者绝望。
受辱定律:受辱时的唯一办法是忽视它,不能忽视它时就藐视它;如果连藐视它也不能,那么你就只能受辱了。
愚蠢定律:愚蠢大多是在手脚或舌头运转得比大脑还快的时候产生的。
化妆定律:在修饰打扮上花费的时间有多少,你就需要掩饰的缺点也就有多少。
省时定律:要想学会最节省时间的办法,首先就需要学会说"不"。
地位定律:有人站在山顶上,有人站在山脚下,虽然所处的地位不同,但在两者的眼中所看到的对方,却是同样大小的。
失败定律:失败并不以为着浪费时间与生命,却往往意味着你又有理由去拥有新的时间与生命了。
谈话定律:最使人厌烦的谈话有两种:从来不停下来想想;或者,从来也不想停下来。
误解定律:被某个人误解,麻烦并不大;被许多人误解,那麻烦就大了。
结局定律:有一个可怕的结局,也比不上没有任何结局可怕。
二、工作定律
安全定律:最安全的单位几十年没有得过安全奖(最安全证明你们安全没有做工作)
需要定律:同样两个相同的单位,同样的办公费。多少年以后,发生了变化(证明你们单位办公不需要那么多的钱)出来反对,这种成功的概论会归结为零。
评比定律:领导认为谁好,谁就好。(只要领导看你不顺眼,再辛辛苦苦地工作也是白费力气。)
一票否决定律:在一个单位,比如升工资,比如提拔任用,一个人提出来,往往成功的概率最大,而另一个人站
接受教育定律:每个单位都有吊儿郎当不好好干工作的人。但领导往往在批评这些人的时候,这些人恰恰不在场,于是,便出现了遵纪守法的人,经常接受教育的尴尬局面。
哭闹定律;那个部门没有几个因为经常的哭闹而得到了实惠,他有什么理由不经常哭闹下去。(此定理也适用那些经常在领导面前叫苦叫累的部门)
能者多劳定律:在同一科室里,有的人虽然在其岗,但却不能胜任本职工作,那他的工作只能由能胜任该项工作的人去代劳。
不平衡定律:年年当先进的部门或个人,一年没有当先进便想不通;从未当先进的部门或个人,当上先进后便想不到。
少劳多得定律:一般的单位,都分为合同工、(过去称为正式工)协议工、临时工等等。拿钱越少的工作量越大,而且越容易被解雇;拿钱越多的越没有多少事情可干,而且最不容易被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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