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继子的你对继父尽孝但其不留你遗产,你有何感受
继子可不可以给刚死去的继父烧七个七?
当然可以烧七个七,你虽然是,机子,但是既不也抚养了你,那么你们就如同亲生的脖子,你给他烧七个七,说明了你对她的怀念,对他的相思,你们就如同亲生的父子,所以说继父去世,你给他烧了,是完全可以的,说明你这个人非常的知道感恩再婚继子对继父的赡养问题
第一个问题,您的弟弟对继父应尽赡养义务。理由为继父对您弟弟尽了事实上的抚养义务,您弟弟当然应该承担赡养继父的义务啦。第二个问题,就是您,也一样对您的生父、生母应尽赡养义务,就更别说您弟弟了。因为父母和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子女只随其中一方生活而断绝。现实中父母和子女断绝关系的原因只有两种,一种就是子女被履行了法定的收养手续后被别的人家收养,还有一种原因就是其中一方犯了遗弃罪的,因而可能丧失亲子关系的权利。因此,您和您的生父的亲子关系并不因您的父母离婚而断绝,您还是得赡养你的父亲,一如您弟弟与您母亲的亲子关系并不因您的父母离婚而断绝是一样的。当然,对您的养父,您也得赡养。
第三个问题,房子的事情,我认为,离婚协议书里面实际上相当于写了遗嘱的,因此,除非以后您母亲又立下了新的遗嘱来加以推翻,否则这房子还是应该由您来继承的,而与您弟弟无关。虽然,当时在离婚协议书里面签这一条,很明显是为了规避将来您父母各自再婚时的法律风险,因而没有考虑您弟弟的利益,但是既然已经立下了契约(同时也是遗嘱),那么就应该是合法有效的。当然,遗嘱是可以通过立下新的遗嘱来进行推翻的,只不过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继父去世了,但他的子女从来没有尽过抚养义务,他的子女能不能分房产?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矛盾都是由财产分配所引起的,比如在子女之间,原本关系非常好的兄弟姐妹,很可能会在分财产的时候就会经常引起一些矛盾甚至一些冲突。毕竟每个人都想多得一部分财产。继父去世了,但他的子女从来没有尽过抚养义务,他的子女能不能分房产?关于这个话题,让我们一起来聊一聊吧!一、如果你的继父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那么他的子女是能够分到房产的,不过房产是应该和你共同继承的。
你对你的继父有赡养的义务,而且你也尽了赡养的义务,那么虽然你和继父并没有血缘关系,但同样你也享有房产的继承权。而你的继父其他的子女,比如说亲生的子女,也是有房产继承权的,因为子女,包括养女,继女继子亲生或者婚生或者非婚生的孩子,都能享有继承权。如果你的继父并没有立遗嘱,那么,他的亲生孩子和你共同享有房子的继承权。
二、如果你的继父立了遗产,把房产分给你,那么他的子女不能够得到房产。
但是如果你的继父比较喜欢你,因为你对他尽有赡养的义务,对他关心备至,把他当做亲生父亲,让他感受到了爱,这种情况下,你的继父可能立了遗嘱,把房产分给你,那么遗嘱是有效的,他的子女就不能得到房产了,就算他的子女起诉你,也不可能赢得官司,这样的情况下,你是不用担心的,安心的继承房产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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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样看待继女和继父母的关系?
作为继子女,应该认清现实,体谅对方的难处、体会对方的善意,千万不能凡事都和亲生父母比,因为人都是有差异的。他们对你慈而宽,你就要对他们敬与爱;他们对你和颜悦色,你就要对他们柔声细语。继父只抚养继子4年,继子应否把继父赡养到老?
问题:周平是我的继子,14岁时随他母亲到我家,我作为他的继父将他养大。18周岁后,他离开家到海南打工,从此就没有回家。1993年他母亲病故,随后我也生病住院,从此卧床不起。周平那时每月给我寄150元生活费。1998年后,他就不再给我寄钱。并说:我养他4年,他已养了我5年,今后不再养我。请问题:继父只抚养了继子4年,继子应否把我赡养到老?你的继子周平应把你赡养到老。我国《婚姻法》第27条第2款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而《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由此可知,只要你与周平之间产生了抚养教育关系,你们间的继父子关系就受法律保护。从来信看,你将周平从14岁养大成人,这种与继子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已成立,并受法律保护。周平以你只抚养他4年为由,拒绝在赡养你5年后继续赡养你,是有违法律规定和社会主义道德基本要求的。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报之。更何况你养了他4年。抚养与赡养的义务绝不能以时间相等来等价。你可请有关单位出面做你继子的工作,如其仍不改变,你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法要求周平履行赡养你的法定义务,直至你去世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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