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认为家庭中要不讲道理的人,能否割掉他的蛋?这时他才能明白,道理是要讲的。对吗?
古代太监割后的图片净身,古代的太监净身从哪割
古代的太监净身从哪割 就是从 *** 和阴囊开始割。过程如下:第一步是割睾丸。在球囊左右各横割开一个深口子,把筋络割断以便把睾丸挤出来。这需要 *** 者身子打挺,小肚子使劲往外鼓。待用全身的力气把睾丸挤出来,刀子匠会把片好的猪苦胆贴到球囊左右两边。
第二步是割 *** 。这需要相当高的技术,割浅了会留有余势,将来里面的脆骨会往外鼓出,就必须再挨第二刀,即宫里俗称的“刷茬”;如果割深了,将来痊愈后会往里塌陷,形成坑状,解小便时呈扇面状,一辈子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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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身师是父子相传的,据说各有绝招,但秘密决不传给外人。净身师对于太监等于和尚受戒的师傅,是终身的师傅。要净身的人,先要磕头拜师,然后才能净身。不管以后有怎样的荣华富贵,净身师都要享受最高的奉敬。拜师的礼物最普通的是一个猪头(或一只鸡)、一瓶白酒。另外,现钱多少要看家庭的贫富再商定,多半无现钱只是指着孩子本身说话,等将来有了升发,忘不了师傅的好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净身
古代太监净身是切那里
太监被 *** 时,仰卧在炕上,一人固定其腰部,另外二人分别按住其两条腿,并用布扎紧其腹部和大腿上部,生殖器和阴囊用辣椒水清洗后,主刀者再最后问一次被 *** 者“后不后悔?”待其说“不后悔”后,才将其 *** 和阴囊割下。除了主刀者外,一般还需三四名助手。被 *** 者都需采用半卧姿势仰倒在床位上,几位助手将他的下腹及双股上部用白布扎紧、固定,然后有人负责按住其腰腹部,另外的人则用“热胡椒汤”清洗 *** 部位,加以消毒。用于 *** 的手术刀是一种呈镰状弯曲的利刃,据说是用金与铜的合金制成,可防止手术后感染,但使用时通常并没有特别的消毒措施,在火上烤一下,便算是消毒了。这一切完成后,主刀者即用镰状弯曲的利刃,对被 *** 者的 *** 连同阴囊进行切除,通常分两步:
太监动手术由哪里开始动手: 第一步是割睾丸。在球囊左右各横割开一个深口子,把筋络割断以便把睾丸挤出来。这需要 *** 者身子打挺,小肚子使劲往外鼓。待用全身的力气把睾丸挤出来,刀子匠会把片好的猪苦胆贴到球囊左右两边。 第二步是割 *** 。这需要相当高的技术,割浅了会留有余势,将来里面的脆骨会往外鼓出,就必须再挨第二刀,即宫里俗称的“刷茬”;如果割深了,将来痊愈后会往里塌陷,形成坑状,解小便时呈扇面状,一辈子不方便。宫里的太监十个有九个都有尿裆的毛病,这就是 *** 的后遗症。 然后苦猪胆拿来,把伤口糊一糊,粘搭搭,听说苦猪胆糊下去会消肿止血,睾丸挤掉,再下去就是全套阉掉,要准要切完整平面,不能留任何突起的肉,因为割不够平,不够平贴,这块软骨会再跑出来,出来便要再手术一次,阉太深也不可以,太深改天伤口好了,那里会凸一块,倒下去又变一个洞,尿尿会用洒的,很麻烦,会将裤子洒的湿漉漉,太监大部分阉了后,都有后遗症,尿尿开叉,像扇子形状!整组阉起来,另外一粒鸡蛋再从嘴巴塞进去,痛到都没声音了,但是痛得要命,下面被火红红的火钳子夹住,沸烫的让人昏迷不醒,痛到昏厥! *** 割除后,要插上一根大麦秆,然后把另一个猪苦胆劈开,呈蝴蝶状地敷在创口上。据说也有的是用栓状白蜡针插入尿道,并用冷水浸湿的纸张,将伤口覆盖包扎。这大概是净身场所不同而出现的技术性差异。 醒来还要喝大麻水,大麻水喝下去会让人失去意识,迷迷糊糊像吃麻药、吃四号的、吃安非他命,所以应该是毒品,大麻也是泻药,喝了大麻水,一直漏尿,漏到肚子都空无一物。 太监净身后,他们割下“命根子”到底怎么处理?
太监在历史上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作为皇帝身边的人,危险与机遇同在。他们的“命根子”被割下来后,是保存在 *** 师那边的,自己是不能带走的,还得用钱去赎回来。
古时候,有很多家庭生了好多儿子,但是无奈家境贫寒,又养不活,这时就想到了送进宫里做太监,这做太监也算是享受荣华富贵了,至少比在家吃不饱饭要强的多。一般都是很小的时候就被送去当太监,大概也就是六七岁。古代 *** 机构分为官方和民间的,这官方的花的钱多,大家一般还是选 *** 间的 *** 机构。
这 *** 行业也算是个热门行业,都得打广告啥的,因为市场需求大啊,竞争太激烈了。不过这民间 *** 机构也有混出点东西的,比如北京城的毕五和小刀刘两家,这两家几乎成了太监的供应商,甚至被朝廷加封为六品官。主要是这两家技术也确实很棒,一刀下去保证没麻烦的那种。
这过程太过痛苦,我们就不多描述,那么切下来的“命根子”,是由 *** 师来保留,也就是所谓的净身师。净身师会用石灰装在盆子里,把切下来的那玩意放进去,石灰就起到了吸收水分,防止腐烂的功能。再用红布包起来,挂在梁上,也是对这人太监生活的一种祝福。
所以太监为了保证自己的“全尸”,一般在50岁前回去花重金把自己的“命根子”赎回来,下葬的时候就不会被别人说什么了。
古代的太监阉的时候 是割掉那根还是割蛋?
睾丸和 *** 。因为睾丸是产生性功能的重要组件,是一定要割掉的!
太监是宦官的俗称,类似说法还有阉人、阉宦、宦者、内监等。太监是历代王朝在宫廷内侍奉皇帝及其家属的奴仆,进宫前需要被 *** 掉生殖器官,彻底失去性功能,以避免发生秽乱宫帷的事,称之为“净身”。据记载,中国先秦和西汉时期的宦官并非全是阉人,自东汉开始才全部用阉人的。 古代太监“净身”的方法有很多种。英国官员史汀德,曾于1870年对中国官方有组织的净身手术过程做过详细的记载。 据说当时做 *** 手术的地方叫厂子,位于紫禁城的西华门外,是一间比较破旧的小屋。负责动手术的几名刀子匠,他们的职业虽然就是 *** ,但只是获得 *** 认可,并没有固定的工钱。他们可以收每位 *** 者手术费每人六两纹银,但要负责到完全治好。“净身”者大多为穷人,有无法事前付现银的,就得找人担保,日后再补交手术费。手术时,先是用白布或绷带把被 *** 者的下腹部和大腿上部紧紧绑牢,然后用辣椒水洗涤将要手术的部位。 *** 用的手术刀是一种类似镰刀的弯刀,刀锋很锋利。刀子匠会一手捏紧被手术人的 *** 与阴囊,另一只手用刀猛然将 *** 和阴囊从根部切下。只是眨眼之间的工夫,标志男人的宝物就与被阉人的肉体分离了。接下来,会有一根白蜡针插入男人的尿道,然后再用绳子拴紧。伤口处用一种浸过冷水的纸覆盖,然后小心地包扎好。而且,据说被阉的人,经过这一系列的程序后,还不能马上卧床,必须由人搀扶着在屋子里走上两三个小时才能卧床。手术后三天,必须滴水不进。三天过后,拔掉白蜡针,尿喷涌而出,即 *** 成功。 古代的医疗条件肯定不及现代,如此的三天,应是相当于到鬼门关走了一遭。命大,得一条活命;命不大,也就这么着去见了阎王爷了吧。这还是有一定技术的官方 *** ,民间的 *** 方法更是让人心惊肉跳。 我看电影《神机箭》里的 *** 画面,哪些孩子的惨叫仿佛还在耳边回响,由于流血不止和剧烈疼痛,所以成功率非常低,失败的自然就挂了,非常残忍! 古代太监净身,是哪个部位啊。
古代太监净身是割掉生殖器。
净身即是对正常男子进行 *** 使之成为太监的过程,也叫做宫刑,平常的老板姓要想成为太监,就必须先要去势力,也就是割掉生殖器,这被称之为净身,意思是使这些人成为六根不全的人。
净身这种方法最早起源于古埃及。 *** 最开始源于祭祀,是一种最古老的民俗,至今已经被人淡忘。
扩展资料:
据记载,我国先秦和西汉时期的宦官并非全是阉人。自东汉开始,才全部用阉人。这是由于在皇宫内廷,上自皇太后、太妃,本朝后、妃以及宫女等,女眷较多,如果允许男侍出入,难免会发生秽乱宫帷的事。
所以绝不允许有其他成年男性在宫内当差,清朝改革了明代臃肿的太监机构,并制定了一套管理制度即宫规宫法,将明崇祯末年的9万多太监,削减为9000人。
清朝太监的等级极其严格,清朝宫廷内设有管理太监的机构称敬事房。秦汉以后,宦官制度更加详备,宦官作为一种特殊政治势力,对许多朝代政局产生重大影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净身
太监动手术后,割下来的东西去了哪里?
我们都看过电影或电视剧,知道太监动了手术之后,要把割下来的东西放到房梁上。那么问题也就来了:太监为什么要这么做?
在回答此问题之前,先来说说太监手术的经过。古代人当太监,先要净身,负责净身的人叫净身师,俗称刀儿匠。
谁家孩子准备去做太监了,就找刀儿匠,给他送点钱啊粮啊什么的,双方签订自愿净身的文书,这协议就算达成了。
因为净身之后有一段时间下身不许穿裤子,所以净身一般选在春末夏初。此时气温不高不低,不太会招来蚊子和苍蝇。
到了这一天了,先准备好艾蒿、蒲公英、金银藤,做成汤水,把被手术人的下身洗干净。再灌一碗臭大麻水,喝到晕晕乎乎,接下来就开宰啦。
第一步,先把左右两个球囊各割开一个深口子,将两个蛋蛋挤出来。这时候那真叫一个蛋疼,所以通常会在被手术人口中塞一样东西,以减轻痛苦。
蛋蛋挤出来之后,第二步就是割那根长的了。这可是个技术活,割浅了,里面的脆骨再长出来,就成了假太监。被发现了,要么被活活打死,要么还得再挨第二刀。割深了,太监将来会留下尿裤裆的毛病。
都割完之后,底下插一根大麦杆,用于排尿。
割下来的东西会被刀儿匠收起来,用石灰吸干水分后,用大红布包好捆紧,放到四四方方的木盒子里(古代叫升),送到房梁之上。
有什么说法呢?这叫红步(布)高生(升),预祝净身的人发迹了,赎回自己的身上物。
至于说为什么要赎回,其实不难理解。
其一,古人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割掉 *** 已经是大不孝了,如果老了还不赎回,就更是罪上加罪,死了不配进祖坟。
其二,太监缺了宝贝,当然就最希望死后宝贝能跟着自己一起埋进土里,以完整的人到阎王爷那里报到,下辈子好投胎。
其三,与古代生殖崇拜有关。所谓生殖崇拜,就是对生物界繁殖能力的一种赞美和向往。重要的东西被割掉了,好好保护着,等有钱了再赎回来,也是应该的。
现在你一定知道,《走向共和》这部剧中,李莲英丢了保存多年的命根子之后,为什么会那么失魂落魄了吧。那东西虽然和身体分离了,但宝贝,始终还是宝贝。
古代太监净身后,被切下的器官被怎样处置
割掉之后,会有专门的人把它放到一个装着药酒的石灰瓶里,做个记号然后挂到宫中的梁上。至于为什么要挂那么高,也是有原因的,代表着这名太监可以高升,那么为什么要挂在宫中?也是为了让太监明白,他的宝贝还在宫里,教他们不要忘本。等到退休了就可以取回家。除此之外,等到他们离世之后,会有人把这个给他们缝上去,寓意可以死后有全尸。
揭秘:古代太监净身时候的具体过程到底是怎样的
据记载,我国先秦和西汉时期的宦官并非全是阉人;自东汉开始,才全部用阉人(“宦官悉用阉人,不复杂调它士”,出自《后汉书 宦者列传序》)。太监入宫之前需要”净身”,也就是割切生殖器.使其丧失生殖能力和性生活能力,从而保证后宫安宁.早期净身方法比较多,有得是仅把睾丸割掉,还有的仅割去 *** 保留睾丸,这样的太监是干体力活的,至于上厕所则要蹲下.由于以上方法都不能保证绝对安全,从汉代之后则是将性器完全切除,在尿道截面人工留孔.净身后男性的外 *** 只剩下排尿的功能.失去了生殖能力.待净身的太监先要休养数日,排净便溺以防感染.手术通常分两步,第一步是割睾丸.在阴囊左右割开,把睾丸挤出,阴囊割下.而割 *** 是个技术活,如果割浅了,留有余势,对后宫不安全不说.日后检查还得挨第二刀.但也不能齐根切除,而是要在 *** 切口处留有一个微小的突起.很多师傅为做的干净,结果往往在 *** 处切除过深,没留一点肉茬,愈合后伤口内陷形成一个坑,撒尿时爱分叉,容易把裤裆打湿,而且很难尿干净.难堪不说,还是一生的麻烦.宫里的太监十个有九个都有尿裆的毛病,这就是 *** 的后遗症。割完 *** 后 *** 只剩下两根管子,一为尿管一为精管,精管盘曲塞入体内,尿管剪掉.只留个小洞,并以鹅毛管堵住残存的尿道口.待三天后拔掉鹅毛管,尿液喷薄而出.手术即告成功.如果尿道被血块堵住,则要挨第二刀了.残存的一点 *** 还被割下,就要一辈子湿着裤裆了.从此撒尿要从人造的小孔里流出来,刚开始排尿时尿水刺的伤口万分疼痛,而且排次尿就得换根鹅毛.割下的生殖器会被油炸以便防腐,入宫被阉的人一定要将其保存好,死后尸体和 *** 一起放进棺材保存全尸.两腿之间的 *** 和阴囊完全切除,下身只有一个尿尿用的小孔.除了性能力丧失以外,随着雄性激素水平降低, *** 的其他后遗症也开始显现,男性体征逐渐消失,产生微妙的变化,声音变的尖细,肤色渐渐转白,胡须也随着洗脸脱落.太监除此与常人不同外,身上还多了一股尿骚味.由于切除 *** ,尿道缺损,小便控制能力减弱. 而控制排尿的神经也被破坏,控制排尿的方法也与此前大不相同.因此刚净身的太监都有小便失禁的毛病,裆部的感觉几乎丧失,经常憋不住尿.总是不知不觉中把小便撒在裤子上,夜里也经常尿床.说当太监就得从肾虚,遗尿,学会裤子里兜尿布开始.只有日后通慢慢锻炼自己的括约肌,才能逐渐学会憋一点尿,像女人一样蹲着小便.
古代(77)太监(131)
读书笔记
《上下五千年》——刑罚篇我写这本书的读后感,不是写什么名人名事,什么历史变迁,而是专写古代的一些刑罚.
具体的刑罚最早是在五帝中颛顼当政时发行的,距今已有5000年左右了,刑罚开始后便开始了封建社会,但官职系统尚未明确.
到了夏朝,因为产生了贫富分化,随之出现了犯罪现象,大禹便建立了各种官职,还加强了刑罚,又制定了税收,建立了第一个奴隶制王朝.当夏朝传到了第十九代王时,出现了"五马分尸"与"炮烙"这两种刑罚."五马分尸"顾名思义就是用五匹马相对拉扯,把人分成五~六块;"炮烙"是让人站在烧得通红的管子上行走,最后掉进下面的火炉,活活烧死.
到了秦朝,增加了"烹刑":一旦有人敢欺上瞒下,便会被放进一个大缸里,加满水,把人煮熟致死.
汉朝,吕后曾把人砍去四肢,挖去双眼,割掉鼻子,耳朵,还给人吃哑药,最后扔进猪圈.窦太后还罚当官的儒生赤手打野猪,十有八九是去送死.
依照明朝的法律,贪钱一两者可能会被扒其皮,晾于衙门口.
……
各个朝代的刑罚不尽相同,但今日看来,充满血腥与残暴.看来无论何时,都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上下五千年》读后感
——开朝帝王篇
今天,我们来说说各朝的开国皇帝.
首先,我们先说说汉高祖刘邦.说到刘邦,他原来只是一名平民,只因得到县萧何的帮助,做了亭长.一次,他奉命押送一批囚徒去服苦役.途中,刘邦仗义地放了所有的囚徒,其中的十几个壮士留下来跟随他.忽然,出现了一条白蟒,他一剑砍去,把白蟒砍成两段,祭天起义.很快,他的军队发展到八千人,一举攻陷咸阳城,他进城之后,与百姓约法三章:杀人偿命,伤人办罪,偷盗严惩.这时,另一支由项羽统领的军队开到了咸阳旁的鸿门,邀请他来赴宴,想借机杀了刘邦,而刘邦在陈平和樊哙的帮助下,幸运地逃走了.最终项羽在四面楚歌的困境中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刘邦称帝.
再说唐太宗李世民:他自幼饱读兵书,到了中年,曾以二千兵马帮助隋炀帝退突厥百万雄师,从此在朝野中一举成名.后来,其父李渊太原反隋,此时的起义军几十支包围了长安城,隋炀帝在内乱中被杀,同时,李渊的起义军最先攻进城里,占领了长安这座古都.而李世民在多年的东征西讨中积累了经验,屡建奇功,出奇制胜,并收服了尉迟敬德,徐世绩(即李世绩),秦琼,罗成还有陈咬金等妇孺皆知的名将.中原土地统一以后,李世民的哥哥李建成与弟弟李元吉却一直想加害他和他的部将.终于,一次在被害中毒又痊愈后李世民再也忍无可忍,召集众将士开始商讨反击的计划.次日,李建成与李元吉刚一进入玄武门边被他拦住,李建成与李元吉拈弓搭箭,但还箭没射出去,便被尉迟敬德带七十名精锐铁骑兵杀死了,这就是震惊朝野的"玄武门事变".事后李渊迫于其势力,让位李世民.
又说宋太宗赵匡胤:他从小喜欢摆弄刀枪,二十三岁时曾占卜:当兵可否 不吉.当县令可否 不吉.当太守可否 不吉.当丞相可否 不吉.这时,怒火冲天的赵匡胤占了最后一卜:当皇帝可否 吉!此时的他立即喜出望外,决定去投靠当时非常强大的郭威的起义军,做了一名小头目.很快,武艺高强的他升级成一位将领.后来,起义军解散,他在陈桥起义,只十年不到,就统一了中原.
《花季雨季》郁秀
懂得爱书,才懂得读书
她在接受太阳的召唤,顺从了这大山迷人的诱惑。在大山面前,她感到惭愧,她为自己王笑天入团事上的犹豫而惭愧,什么时候这股不正之风刮到了她身上?山的怀抱如此广阔,太阳如此灿烂,天空如此浩瀚,这些都是极平常的事物,但是能真正感受到天地之间那份情趣的时候并不多。何必为一些磕磕碰碰而耿耿于怀,实在应该有“君子坦荡荡”的风度,学会轻视,学会宽容,让欣然明白这些的,与其说是涉荒时王笑天热情的一拉手,倒不如说是跋涉后的一种成长,是大山的一种启示。
“星期天没有什么叫疲倦,疲倦到了星期天也去休息了”。
除自己以外,没有人能哄骗你离开最后的成功。
雨打着窗户,眼前的天空一片白茫茫,不知是泪水模糊了视野,还是雨水溟蒙了世界。
初三毕业,欣然本来可以保送直接上九中高中部,因为她没有深圳户口,学校犹豫着,欣然看出学校的顾虑,主动提出放弃,她不愿意在别人异样的眼光下过日子,在中考志愿表中,她只写下一所中学“九中”。第一志愿九中,第二志原九中,第三志愿仍是九中,即使陈明这种学生也不敢这么大胆,兰老师看着这份志愿表,又看看欣然毫无表情的脸,知道她要决一死战了,不忍再说什么,谢欣然知道,如果考不上九中,要么停学,要么当高价生,要么回内地,她在拿自己的前途做赌注。
所有的小鸟都向往处面的大千世界,但不是所有的小鸟都能在外面的大千世界快快乐乐的生活下去
致人而不致于人
没有人生来洒脱,都总是在哭过之后才会感到轻松许多
谁会飞
鸟会飞
鸟儿鸟儿怎么飞?
这样飞
张开翅膀满天飞
卷心菜毛虫
卷心菜几乎可以说是我们所有的蔬菜中最为古老的一种,我们知道古时候的人就已经开始吃它了。而实际上在人类开始吃它之前,它已经在地球上存在了很久很久,所以我们实在是无法知道究竟是什么时候,它出现了,又是什么时候人类第一次种植它们,用的又是什么方法。植物学家告诉我们,它最初是一种长茎、小叶、长在滨海悬崖的野生植物。历史对于这类细小的事情的记载是不愿多花笔墨的。它所歌颂的,是那些夺去千万人生命的战场,它觉得那一片使人类生生不息的土地是没有研究价值的。它详细列举各国国王的嗜好和怪癖,却不能告诉我们小麦的起源!但愿将来的历史记载会改变它的作风。
我们对于卷心菜知道得实在太少了,那实在有点可惜,它的确算得上一种很贵重的东西。因为它拥有许多有趣的故事。不仅是人类,就是别的动物也都与它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其中有一种普通大白蝴蝶的毛虫,就是靠卷心菜生长的。它们吃卷心菜皮及其一切和卷心菜相似的植物叶子,像花椰菜、白菜芽、大头菜,以及瑞典萝卜等,似乎生来就与这种样子的莱类有不解之缘。
它们还吃其它一些和卷心菜同类的植物。它们都属于十字花科--植物学家们这样称呼它们,因为它们的花有四瓣,排成十字形。白蝴蝶的卵一般只产在这类植物上。可是它们怎么知道这是十字花科植物呢?它们又没有学过植物学。这倒是个谜。我研究植物和花草已有五十多年,但如果要我判定一种没有开花的植物是不是属于十字花科,我只能去查书。现在我不需要去一一查书了,我会根据白蝴蝶留下的记号作出判断--我是很信任它的。
白蝴蝶每年要成熟两次。一次是在四五月里,一次是在十月,这正是我们这里卷心菜成熟的时候。白蝴蝶的日历恰巧和园丁的日历一样。当我们有卷心菜吃的时候,白蝴蝶也快要出来了。
白蝴蝶的卵是淡橘黄色的,聚成一片,有时候产在叶子朝阳的一面,有时候产在叶子背着阳光的一面。大约一星期后,卵就变成了毛虫,毛虫出来后第一件事就是把这卵壳吃掉。我不止一次看到幼虫自己会把卵壳吃掉,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我的推测是这样的:卷心菜的叶片上有蜡,滑得很,为了要使自己走路的时候不至于滑倒,它必须弄一些细丝来攀缠住自己的脚,而要做出丝来,需要一种特殊的食物。所以它要把卵壳吃掉,因为那是一种和丝性质相似的物质,在这初生的小虫胃里,它比较容易转化成小虫所需要的丝。
不久,小虫就要尝尝绿色植物了。卷心菜的灾难也就此开始了。它们的胃口多好啊!我从一颗最大的卷心菜上采来一大把叶子去喂我养在实验室的一群幼虫,可是两个小时后,除了叶子中央粗大的叶脉之外,已经什么都不剩了。照这样的速度吃起来,这一片卷心菜田没多少日子就会被吃完了。
这些贪吃的小毛虫,除了偶尔有一些伸胳膊挪腿的休息动作外,什么都不做,就知道吃。当几只毛虫并排地在一起吃叶子的时候,你有时候可以看见它们的头一起活泼地抬起来,又一起活泼地低下去。就这样一次一次重复着做,动作非常整齐,好像普鲁士士兵在操练一样。我不知道它们这种动作是什么含义,是表示它们在必要的时候有作战能力呢,还是表示它们在阳光下吃食物很快乐?总之,在它们成为极肥的毛虫之前,这是它们唯一的练习。
吃了整整一个月之后,它们终于吃够了。于是就开始往各个方向爬。一面爬,一面把前身仰起,作出在空中探索的样子,似乎是在做伸展运动,为了帮助消化和吸收吧。现在气候已经开始转冷了,所以我把我的毛虫客人们都安置在花房里,让花房的门开着。可是,令我惊讶的是,有一天我发现,这群毛虫都不见了。
后来我在附近各处的墙脚下发现了它们。那里离花房差不多有三十码的距离。它们都栖在屋檐下,那里可以作为它们冬季的居所了。卷心菜的毛虫长得非常壮实健康,应该不十分怕冷。
就在这居所里,它们织起茧子,变成蛹。来年春天,就有蛾从这里飞出来了。
听着这卷心菜毛虫的故事,我们也许会感到非常有趣。可是如果我们任凭它大量繁殖,那么我们很快就会没有卷心菜吃了。所以当我们听说有一种昆虫,专门猎取卷心莱毛虫,我们并不感到痛惜。因为这样可以使它们不至于繁殖得太快。如果卷心菜毛虫是我们的敌人,那么那种卷心菜的敌人就是我们的朋友了。但它们长得那样细小,又都喜欢埋头默默无闻地工作,使得园丁们非但不认识它,甚至连听都没听说过它,即使他偶然看到它在它所保护的植物周围徘徊,他也决不会注意它,更不会想到它对自己会有那么大的贡献。
我现在要给这小小的侏儒们一些应得的奖赏。
因为它长得细小,所以科学家们称它为"小侏儒",那么让我也这么称呼它吧,我实在不知道它还有什么别的好听一点的名字。
它是怎样工作的呢?让我们来看看吧。春季,如果我们走到菜园里去,一定可以看见,在墙上或篱笆脚下的枯草上,有许多黄色的小茧子,聚集成一堆一堆的,每堆有一个榛仁那么大。每一堆的旁边都有一条毛虫,有时候是死的,看上去大都很不完整,这些小茧子就是"小侏儒"的工作成果,它们是吃了可怜的毛虫之后才长大的,那些毛虫的残尸,也是"小侏儒"们剥下的。
这种"小侏儒"比幼虫还要小。当卷心菜毛虫在菜上产下橘黄色的卵后,"小侏儒"的蛾就立刻赶去,靠着自己坚硬的钢毛的帮助,把自己的卵产在卷心菜毛虫的卵膜表面上。一只毛虫的卵里,往往可以有好几个"小侏儒",跑去产卵。照它们卵的大小来看,一只毛虫差不多相当于六十五只"小侏儒"。
当这毛虫长大后,它似乎并不感到痛苦。它照常吃着菜叶,照常出去游历,寻找适宜做茧子的场所。它甚至还能开展工作,但是它显得非常萎靡、非常无力,经常无精打彩的,渐渐地消瘦下去,最后,终于死去。那是当然的,有那么一大群"小侏儒"在它身上吸血呢!毛虫们尽职地活着,直到身体里的"小侏儒"准备出来的时候。它们从毛虫的身体里出来后就开始织茧,最后,变成蛾,破茧而出。
点评:这是法布尔的著名作品,通过自己细致的观察,不倦的探索,用细腻的文笔把卷心菜毛虫的历史、食物、生长发育的过程以及它们的生活习性和不同季节的不同工作,把这一类以卷心菜为食的古老的生物群描写得淋漓尽致,让现代读者耳目一新,语言言简意赅,能够让人们既清楚又深刻地了解这一种类,看后受益匪浅。
读书笔记——安徒生童话
喜欢童话倒并非因为留恋童年,事实上除了个别篇章以外,我从来也没有喜欢过安徒生童话。我印象中,童话是美丽的纯真的,像灰姑娘、睡美人和白雪公主那样的才是童话。但是,不喜欢的东西有时却反而更加影响人的思想。有时回首看过去,我也感觉惊讶,无法衡量在我的人生观和审美观建立的过程中,她给予过我多么重要的启迪,甚至可以和武侠、科学作品鼎足而立。在那个梦想高过一切的五年里,安徒生童话——而不是格林童话——伴随我度过小学二年级开始那些不肯上床睡觉的夜晚。
迄今为止,我也只读过一套安徒生童话,出版时间很早,现在精装的绘有完美彩图的版本,我是看不进去的。应该说,安徒生童话一直没有给过我优美的感觉,也许是因为那些繁体字的晦涩,或者是铅笔画插图的线条,又或者是仿宋体冷硬的字体,也许,是因为那些故事本身。我从来也没有觉得安徒生童话是童话,那些故事中所包含的深沉的生活现实和婉转表达出的含义常常让我不寒而栗——也许不过是我自己想得太多了。但不管怎样,读那些故事时的感觉,无论是带着梦幻的迷茫,还是抱着嫌恶的恐慌,总是难忘。
现在就开始从那篇著名的《海的女儿》,回顾我对安徒生童话的印象吧。
(《海的女儿》是我常常在幻想中——也就是白日梦——不断重复想象的故事,也许就是从这个故事开始,我模糊地认识了爱情的牺牲精神。因为爱你,所以我敢于去做任何似乎不可能完成的事情,去忍受好像无法忍受的痛苦,去经历超过地狱的苦难。这个理念,在后来的另外一个童话中得到加强——那说的是亲情的牺牲精神——那个拥有11个哥哥的天鹅公主用夜半墓地上采来的荨麻编制衣服的故事。牺牲,是我心目中根深蒂固的伟大的情操。它所包含的对付出的无限放大和对索取的无限缩小,始终像是遥远的光明,吸引我向它前进。我不喜欢利他主义这个词,它有很强的目的性,而牺牲却带有一种空旷的灵性,不可琢磨,神圣而洁净。)
作为值得纪念的读书笔记第一号我选择了安徒生。
对这个家喻户晓的童话王的名字,我有一种特殊的喜爱和怀念。
我的童年非常地寂寞,是埋在书堆中度过的。
父母只要把我扔在图书馆,就可以放心地去工作。
我也很习惯不与任何人说话,只是不停看书的每一个假期。
看起来很伟大的童年生活吧?
要不是因为我的记忆力极其有限,
或许我现在已经成了天才文学家呢。
过去的日子随着砂漏一般的记忆力渐渐流失,
我对绝大部分的文字已经没有印象,
但一直以来没有忘记的,
就是蜷在外婆家的沙发上读的《安徒生童话精选》。
上海译文出版社1994版的这本安徒生实在不能说是适合孩子阅读的书。
字很小,每一个段落很长,而且版画般的插图出奇地严肃、恐怖。
但难得可贵的是,里面的文章没有经过简化,很严谨地翻译了安徒生的原著。
当然,这也增加了阅读的难度,
与其说是在读童话,不如说是在读一本古老的文献。
而我却被这种神秘晦涩的气氛迷住了。
我大概是全世界唯一一个认为《海的女儿》是恐怖故事的小孩,
插图中阴冷的海底和黑发的美丽公主似乎预言了悲剧的结局;
我大概也是唯一一个喜欢《践踏面包的姑娘》的小孩。
喜欢的是故事的结局:踩面包的英格化为一只海鸥飞向太阳,雪白、闪亮。
从那以后,不知为什么,我常常能看到一只飞向太阳的白色鸟儿,
它是那样的坚决而无悔,那美丽的幻觉,总是让我有流泪的冲动。
这本安徒生陪伴了我12年,尽管内页已经发黄磨损,
但每一个故事在我脑海中都有一幅精致的图画,
《野天鹅》中倒影在白云上的影子,
《雪女王》中极光照明的白雪王宫,
《老树最后的梦》从云中看到的乐园美景……都被整齐地列在我的心中,随时都能够取出来欣赏。
现在,我已经不再是只会读书的小孩子,偶尔也会自己写写无聊的东西。
我一直想写出心中的那些美丽画面,
但它们就像仙女莫尔甘娜的海市蜃楼花园,无论怎么努力都没法接近。
后来我才明白,那心中的图画,是我的梦和想象开始出发的地方,而不是我应该到达的地方。
安徒生,永远是我的阅读和写作的起点,而不是终点。
翻开《安徒生童话》,我被书中精彩的故事所深深吸引。其中最让我难忘的是《丑小鸭》一文。
丑小鸭原是一个不知来历、被遗忘在一棵牛蒡底下的天鹅蛋,一只母鸭把他当作一只鸭蛋孵化出来。他一出生来到这个世界,因为长得丑陋,就处处挨啄、被排挤、被讪笑,成为全体鸡鸭嘲笑对象。后来一天比一天更糟了,大家要赶走这只可怜的小鸭,连他自己的兄弟姐妹甚至鸭妈妈都开始讨厌丑小鸭。鸭儿们咬他,小鸡们啄他,喂鸡鸭的那个女佣人踢他。终于他忍受不了这样的日子,离开了养鸡场。可是外面的世界也并没有让丑小鸭感到快乐。他又一次被野鸭嘲笑,被老母鸡、雄猫为难,被女主人用火钳夹,还险些被猎人用枪打死,差点儿被野狗吃掉,忍饥挨饿,这些都成为丑小鸭幼年时候的一部分生活经历。
丑小鸭面对苦难,并没有绝望,也没有沉沦,而是始终不屈地奋斗,这一切缘于他心中拥有一份崇高的理想。就是这种理想使他克服种种困难,最终变成了一只美丽、高贵的白天鹅。
故事的结局是圆满的,我不仅为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感到高兴,更为他坚持不懈、满怀希望、不屈不挠、争取幸福自由的精神所深深感动
繁星春水》有感
这是我完整地读过第一篇现代诗文,也是第一次读到冰心的作品,更是第一次读到《繁星春水》这篇动人的大作,读完之后,有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忽然在我的脑子里晃动。
这篇文章是我国著名的文学家,我从小就听说的名字——冰心写的。在小的时候,家人天天跟我讲冰心奶奶的故事,可是我一直都没有机会看她的作品,那时的我还只懂得什么叫古诗,还不清楚现代诗的格律与古诗词的韵律有什么区别。有一次,我偶然看到了《繁星春水》这篇文章,我才知道现代诗比古代诗更生动上口,给人的情趣更高。在不知不觉中我便迷上了现代诗。不信,您就听我说一说《繁星春水》这篇文章吧!
我们先看一看这一段话:繁星闪烁着——深蓝的空中,何曾听得见他们的对话?
沉默中,微光里,他们深深的互相颂赞了。短短的几句,却勾勒了一幅清幽、明丽、自然和谐的图画。而且,作者的想象力是这样的神奇美妙,那冷冷的夜空中无情感的星星尚能互相赞颂,作者十分含蓄地抒发了自己对“人类之爱”的追求。你们看一句这么短的诗,可以体现出一种这么伟大的精神,想必冰心奶奶在写时,必定苦心思考了一番。这还不算什么呢,你们再看这几句:
母亲啊!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他的巢里;
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到你的怀里。寥寥几句,赞扬了最崇高、最无私的母爱。她热诚赞美母爱。对母亲表示了由衷的感激之情。整体联想自然,读来委婉柔和。
在《春水》中,有那么一段令我久久不能忘怀。“春从微绿的小草里和青年说:‘我的光照临着你了,从枯冷的环境中创造你有生命的人格罢!’”诗人以拟人的手法,告诉人们革命胜利的曙光已经来临,人们应该热情地去迎接未来的美好的生活,创立自己辉煌的人生。这也是诗人革命乐观,热情精神的写照。
总之,我觉得冰心奶奶的诗是在茫茫夜空中闪耀着晶莹亮泽的星星,是散落在忘河之滨的点点小花,永远散发出沁人的馨香。
《繁星春水》这篇作品给我的汽笛很大,她告诉我人类对爱的追求,告诉我母爱的伟大,告诉我要乐观地对待人生......这些使我冰心奶奶这种伟大的精神和善良的品性所折服。
《繁星春水》这本书是我头一次接触,看惯了白话文的我,一下子来看诗集,就觉得有点不适应,不过也别有一番滋味。
翻开书,首篇导读便吸引了我。讲到冰心是如何创作诗集,从小到长大,充分体现了冰心在写作方面的天赋。
她的诗主要以母爱,童真,自然著称。从《繁星》中“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可想而知,冰心的童年充满着梦,充满着童稚的幻想。“小弟弟呵,……灵魂深处的孩子呵。”更诠释冰心与兄弟姐妹之间那不可言喻的深情厚谊。这些是冰心充满童稚的渴望与幸福。
她后来出洋留学,一去便是多年,她便通过笔来叙述自己的思念,迫切希望能够早点回家。她幻想着与母亲见面,幻想着回家,她很快乐。但是一旦没了幻想,那么她就会变得更加的失落与失望。背井离乡,又离开了至爱的母亲,怎会没有思乡之情呢?“故乡的波浪呵!你那飞溅的浪花,从前是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盘石,现在也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心弦。”那波浪不断的拍打岸,我无动于衷,可是一旦离开了家乡.那一滴滴的波浪,无不在触动我内心的一根快要绷断的弦,思乡的弦。的确,世上只有妈妈好,母爱的爱是最伟大,母亲的爱是最纯洁。
冰心的短诗,给了我万千的感慨。她的诗不含丝毫的虚伪,全是出自内心的真实感受,能够感人至深,也可见冰心的童年幻想中度过的,她的幻想是那么美,那么引人入胜,那么富有童趣。但,她那深深的母爱,思母心切是我们所不能企及的。母爱是那么圣洁,它是世界上任何一种爱,所不能企及的。冰心是母爱的代名词,通过冰心我读懂了母爱。
此时的我,心潮澎湃,无法平静,万千感受,无法溢于言表。
读《繁星春水》有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记叙着人世间所发生的事,我爱世间所有的一切,更爱读书。
读书对我们是有好处的。在寒假里,学校组织我们上网读书,我读了冰心奶奶的《繁星春水》,感触颇深。
冰心原名谢婉莹,福建长乐人。出生于军官家庭。主要作品有《繁星春水》,《超人》,《寄小读者》,《樱花赞》,《归来之后》……
在冰心看来,母爱是博大无边,伟大无穷的,在诗人的 《往事》中可知。这首诗是她在一个雨天看见一张大荷叶遮护着一枝红莲,触景生情写下的。母亲在冰心一生中是唯一可靠的避难所。
不知从何时起,心中有了一份对诗歌的向往。于是,带着一种青少年特有的痴狂,遂封堵起了这“零碎的思想”。忽容置疑,作为些家底一个上学的读书女孩子,冰心是幸运的。从小舒适的家庭生活及长期受文学熏陶生活环境,使得繁星春水的字里眉间都流露出对“理想生活”的渴望:朴实的母爱,纯真的童趣以美妙的自然都化作了点点滴滴的诗词。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娇柔的造作,一切都从细微中透出作者深厚的文学功底。“母亲啊!着零碎的篇儿,你能看看么?”这些字,在以前,以隐藏在你的心里。”《繁星春水〉中很大一部分都是描写母爱的,和悦的颜色,循循渐透,这些都让冰心一直以母亲为榜样。平凡的母爱让冰心感受到了人的确是“人生唯一可靠的避难所”。于是,对母爱的颂扬自然而然的就成了诗集的一大主旨。如果说,对母爱的赞美诗一种深重的流露,那么对童年的歌颂则是另一种心情的独白。毕竟,繁星纯水中的作品大都由冰心二十岁前写的。那时候,不能说已经完全脱离了儿时的梦想,一种新近萌发的对新生物的崇高于自信便在诗中潜滋暗长。让人读后对生民的柔弱或顽强都有一揽天余。于是,在真切中感受到了活力。“我从不称自己是诗人”,也许正是这一点,才使读者在尽情领略文学的乐趣时,有不拘谨的向让思想重新达到一个高度的原因之一吧!
扛大个解放虎骨酒搞活按计划不知从何时起,心中有了一份对诗歌的向往。于是,带着一种青少年特有的痴狂,遂封堵起了这“零碎的思想”。忽容置疑,作为些家底一个上学的读书女孩子,冰心是幸运的。从小舒适的家庭生活及长期受文学熏陶生活环境,使得繁星春水的字里眉间都流露出对“理想生活”的渴望:朴实的母爱,纯真的童趣以美妙的自然都化作了点点滴滴的诗词。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娇柔的造作,一切都从细微中透出作者深厚的文学功底。“母亲啊!着零碎的篇儿,你能看看么?”这些字,在以前,以隐藏在你的心里。”《繁星春水〉中很大一部分都是描写母爱的,和悦的颜色,循循渐透,这些都让冰心一直以母亲为榜样。平凡的母爱让冰心感受到了人的确是“人生唯一可靠的避难所”。于是,对母爱的颂扬自然而然的就成了诗集的一大主旨。如果说,对母爱的赞美诗一种深重的流露,那么对童年的歌颂则是另一种心情的独白。毕竟,繁星纯水中的作品大都由冰心二十岁前写的。那时候,不能说已经完全脱离了儿时的梦想,一种新近萌发的对新生物的崇高于自信便在诗中潜滋暗长。让人读后对生民的柔弱或顽强都有一揽天余。于是,在真切中感受到了活力。“我从不称自己是诗人”,也许正是这一点,才使读者在尽情领略文学的乐趣时,有不拘谨的向让思想重新达到一个高度的原因之一吧!
红楼梦读后感500字
兄弟,从网上下一篇不就行了!给你找了几篇:1
红楼梦是一部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小说以讲述上层社会中的四大家族为中心图画,真实、生动地描写了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全部生活,是这段历史生活的一面镜子和缩影,是中国古老封建社会已经无可挽回地走向崩溃的真实写照。把一个个的人物写的活灵活现,有以神话故事中的女娲为开头引出着一故事——石头记。有以甄隐士为线索开始即结束了整个的故事。
在遥远的大洋彼岸又一个国度——英国。她诞生了一位伟大的、杰出的、有天赋的,剧作家他就是莎士比亚。他用他毕生的经历发扬了本国的独有的一种艺术形式——戏剧。那时一个民族,他那时代不灭的灵魂,以各种形式表现着自己、充实着自己。正如莎士比亚与戏剧的微妙关系一样,曹雪芹及其《红楼梦》,就是我们中华民族不朽灵魂的一部分。与其说他是异步伟大的巨著,不如说它是中国通史。与其说那是写贵族的生活,不如说是当时时局的真实写照。从一点点的细节来讲,那种语言的魅力体现出来,用形象生动的语言塑造了许许多多的人物形象。从人物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一张一弛。一丝一毫无不张显出人物的特点,可以说那种语言的叙述找不出一斯破绽。而从中又可以看出一个民族发展的问题,具体的症结,具体的民生国计,无不与此相关联。这不只是一部文学作品,又是一部柬书。
前面说都都是前八十回,而后四十回我认为恰恰相反。从中有许多的破绽,例如贾宝玉在前八十回的一回中已经暗示到其是一悲剧人物,而到高鄂的笔下它又成了一个乐于学习又参加考试而考取举人,从一个顽童到一个好学之人,这中间几乎没有什么衔接,是很令人匪夷所思的。而且在最后又丢下已经怀孕的宝钗出家为僧。而且据说高鄂是因为一个上任的资助,取续写红楼的,我认为一个初衷就不那么纯洁的人,并且也没有理解到曹雪芹的写的《红楼梦》。是无法写好的。再说想象曹雪芹一样的来刻画人物是非常难的,不是容易达到的。我看到不如留下这四十回不写,给人以遐想的空间,还是听美好的。
2
《红楼梦》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为背景,以围绕事关贾府家事利益的贾宝玉人生道路而展开的一场封建道路与叛逆者之间的激烈斗争为情节主线,以贾宝玉和林黛玉这对叛逆者的悲剧为主要内容,通过对以贾府为代表的封建家族没落过程的生动描述,而深刻地揭露和批判了封建社会种种黑暗和腐朽,进一步指出了封建社会已经到了"运终权尽"的末世,并走向覆灭的历史趋势.
《红楼梦》以上层贵族社会为中心图画,极其真实地,生动地描写了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全部生活.全书规模宏伟,结构严谨,人物生动,语言优美,此外还有一些明显的艺术特点,值得后人品味,鉴赏.
小说作者充分运用了我国书法,绘画,诗词,歌赋,音乐等各类文学艺术的一切优秀传统手法,展示了一部社会人生悲剧.如贾宝玉,林黛玉共读西厢,黛玉葬花,宝钗扑蝶,晴雯补裘,宝琴立雪,黛玉焚稿等等,还表现在人物塑造上,如林黛玉飘然的身影,诗化的眉眼,智慧的神情,深意的微笑,动人的低泣,脱俗的情趣,潇洒的文采……这一切,都是作者凭借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厚艺术素养培育出来的,从而使她在十二钗的群芳中始终荡漾着充满诗情画意的特殊韵味,飘散着东方文化的芬芳.
曹雪芹在《红楼梦》中真实地再现了人物的复杂性,使我们读来犹如作品中的人物同生活中的人物一样真实可信,《红楼梦》中的贾宝玉"说不得贤,说不得愚,说不得善,说不得恶,说不得正大光明,说不得混帐恶赖,说不得聪明才俊,说不得庸俗平凡",令人徒加评论.不仅贾宝玉,林黛玉这对寄托了作者人格美,精神美,理想美的主人公是如此,甚至连王熙凤这样恶名昭著的人物,也没有将她写得"全是坏",而是在"可恶"之中交织着某些"可爱",从而表现出种种矛盾复杂的实际情形,形成性格"迷人的真实".
作者善于通过那些看来十分平凡的,日常生活的艺术描写,揭示出它所蕴藏的不寻常的审美意义,甚至连一些不成文的,史无记载的社会习惯和细节,在红楼梦里都有具体生动的描绘.
《红楼梦》在思想内容和艺术技巧方面的卓越成就,不仅在国内成为"中国小说文学难以征服的顶峰".而且在国际上也受到许多国家学者的重视和研究,有法国评论家称赞说:"曹雪芹具有普鲁斯特敏锐的目光,托尔斯泰的同情心,缪塞的才智和幽默,有巴尔扎克的洞察和再现整个社会的自上而下各阶层的能力。
3
中国有四大名著《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和《红楼梦》,部部皆是精彩绝伦,而作为一个女孩子,前三部对我而言没有多大兴趣,它们涉及到了军事、政治、神话,所以最吸引我的则非《红楼梦》莫属了。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
以前就想写一些关于红楼梦的文章,一则因时间仓促,二则笔下无文,所以也就搁下了。近来又重读红楼,实感其中趣味,故写此文,希与古典的朋友们共赏。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呢。
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也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们的家族是因为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这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什么“指腹为婚”,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而且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因为那样可以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被淡忘了,她们又何苦进宫呢?皇帝姥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这一出出的悲剧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4
被埋藏了的美女--薛宝钗
春梦随云散,花飞逐水流;寄言众儿女,何必觅闲愁。
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袭人等是《红楼梦》主线人物,宝、黛二人的悲剧贯穿始终。薛宝钗虽不是此爱情悲剧的当事人,但也有着相当高的地位。
对于《红楼梦》的结局,我有甚多不满,可有人对我说,“既然你不满,林黛玉最终抱憾而亡,贾宝玉出家为僧,那你觉得,什么样的结局是完美的。”的确,我对甚为不满颦儿之死,颦儿素日也是叛逆角色,终日只想一展才华,违反了古时“女儿无才便是德”之说。颦儿在文中的才华是不容置疑的,我实是钦佩,也为她那种叛逆而佩服。可她为何不能叛逆至底?贾母素日疼她,更疼宝玉,他俩二人想要结为连理枝,贾母也未必反对,她竟不去争取,偏自寻苦恼,气死了。可细细思量,她素日多疑,即使嫁于宝玉,也难免会被气死。她又不似凤姐会借酒撒泼,怎生向贾母开得了这口?她的力量是如此微薄,在贾府她毕竟不像宝钗那样得人心。宝玉,最后看破红尘,做了和尚。难道做和尚真是最好的结局吗?若是如此,世人都改为僧。我的想法太极端了。“你死了,我去做和尚。”预示着这一切,好似一切皆前定,无法改变。我不满的是宝、黛二人最终仍是无法逃出命运的束缚。那人又对我说,“宝玉,做和尚已不是为黛玉而做。宝玉不做和尚,还能做什么?去追求功名利禄吗?”是啊,细度之,对于宝玉而言,这不失为最好的结局。他已淡薄名利,对他而言此皆身外物。追逐名利,让历史重演,看着自己的后代再来上演这“红楼梦”吗?他看似没有摆脱命运的束缚,但命运业已不能束缚住他了,他既不是为颦儿去做和尚,那就是为自己,他也不像世人为了“得道成仙”,而是了无牵挂,看尽红尘。只可惜宝钗为人圆滑,讨人喜欢,她最终最终独守空房,也不免令人觉得有些惋惜。
宝钗也是封建礼教的牺牲品,她以林黛玉之名嫁入贾家,也深知宝、黛二人心意相通,却无力抵抗。薛母再疼她,也无能为力,贾母如此有诚意,自己又怎生婉言拒绝?何况,薛蟠之事,贾家也尽了不少力,宝钗也不想为难母亲。嫁于宝玉后,虽说黛玉已死,宝玉待她也不薄,可宝玉仍是对黛玉念念不忘。最后,她已怀身孕,宝玉仍是舍她而去,出家为僧,留她独守空房。说来,得人心又如何?最终也未得幸福。
我始终觉得宝钗是全剧中真正的强者,她从不再人前为难他人,不与人正面起冲突。她的才华绝不在颦儿之下。我很是最佩服她,她说话从不造次,不该说的话绝不多说,即使是顽话,也是极为小心,甚至是无懈可击。她的才智也是罕有的,她不似凤姐无话不说,说话好似毫不讳忌,泼辣来形容也不足为过,心狠手辣,但她的才智绝差不了凤姐许多。
就拿此二事做分析。她时而劝戒宝玉,宝玉无悔改之意,她也不勉强,一她是姨娘家的,不便多说;二袭人如此劝慰,仍不见起效,多说也无效。就此打住,多说无意。再拿她与宝玉结婚之时,伺机将颦儿的死讯告诉他,也显示了她的才智。这些都是有目共睹的。
在来说说我自己的见解,我自认为对宝钗的为人,性格,想法都不够了解。我只是以一个常人的角度来思考。
宝钗处理世事甚是圆滑,几乎是人见人爱,可难免会有点虚伪感。她对何人都是如此,也不轻易像他人倾吐心声,她就好似将自己藏起一般,在我看来没有人自愿,将自己埋藏,她也许是为了建立地位,或是想得人心才这么做的。在母亲面前,她是贴心,在外人面前,她是懂事,薛姨妈脸上也有光。也许她是招人喜欢,可同时她将真正的薛宝钗埋葬。在整部书中,表面上她也许是最完美的,可我总觉得她出卖了自己的心,自己的灵魂,那还有什么完美可言?也许是家境关系是她不得不如此,家有薛蟠这酒囊饭袋,虽有薛蝌,可毕竟不是亲哥哥。她可能想忍得一时,时机成熟后,便可寻回自己,可到时到何处寻回自己?虽然她是强者,我个人认为将自己埋藏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这不是一个弱者做的来的,可最后她却不是真正的赢家。
美梦终究一场空。韶华散尽,容颜衰。独坐烛前痴痴叹,才觉泪痕爬满容。过往如云不可及,镜中双鬓已成霜。膝下遗腹已成人,房空冷清如往昔。闲来无事仰望月,无语能诉,唯有泪空流!
常听人讨论,宝钗凄惨还是黛玉凄惨?可纵观全文,细细评之,你便会觉得这个问题已不重要了。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
玉黛林中挂,金簪雪里埋。
这些只是我个人的愚见,也许冰山一角都未触及,还搞错了方向,扭曲了曹雪芹的原本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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