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无子女无父母如何填写
专项附加扣除没有子女怎么填
专项附加扣除没有子女,就不用填空着这个空。在进行税务申报的时候,专项附加税扣除,没有子女的子女这一栏就不用填没有子女、没有房贷、父母不到60岁,怎么申报个人税?
父母刚满60岁申报个税,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遵循公平合理、利于民生、简便易行的原则。第四条 根据教育、医疗、住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非独生子女怎么填写
判断是否符合扣除条件您在扣除年度赡养符合条件的老人,可以区分以下情形扣除:
您是独生子女,且父母中有一方年满60周岁的,可以按照规定金额标准扣除。
您为非独生子女的,且父母中有一方年满60周岁的,可以与兄弟姐妹按照规定金额标准分摊扣除。具体分摊方式包括兄弟姐妹按人数均摊、兄弟姐妹约定分摊以及由其父母指定分摊。在约定分摊和指定分摊方式下,每个纳税人的扣除金额不能超过规定扣除标准的50%。
填写申报准备材料
被赡养老人信息(身份证件信息、出生日期,被赡养老人需年满60周岁)
共同赡养人信息(身份证件信息、出生日期,如果是独生子女不需要填写共同赡养人)
手机APP填报图示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注册并登录,选择“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2、选择相应的扣除年度之后选择“赡养老人”
3、确认材料完备后,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
4、“电子邮箱”和“联系地址”为选填,可直接点击“下一步”,阅读提示内容后点击“我知道了”
5、点击“选择被赡养人”,填写被赡养老人信息后,点击“下一步”
6、填写“是否独生子女”信息,确定扣除“分配比例”或“分摊方式”后,点击“下一步”
7、选择“申报方式”,点击“提交”即可。
填报注意事项
纳税人身份:区分“独生子女、非独生子女”两种情形
被赡养人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填写被赡养人的姓名、有效证件名称及号码。
被赡养人出生日期:填写被赡养人的出生日期,具体到年月。
与纳税人关系:按被赡养人与纳税人的关系填报,区分“父亲、母亲、其他”三种情形
共同赡养人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时填写本栏,独生子女无须填写。填写与纳税人实际承担共同赡养义务的人员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分摊方式: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时填写本栏,独生子女无须填写。区分“平均分摊、赡养人约定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三种情形。
本年度月扣除金额:填写扣除年度内,按政策规定计算的纳税人每月可以享受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
如果父母只有一个在世,个税申报如何填报扣除?
如果父母只有一个在世,个税申报的时候只需要填报那个在世的老人就可以了。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第十六条纳税人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纳税人是否为独生子女、月扣除金额、被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与纳税人关系。
有共同赡养人的,需填报分摊方式、共同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等信息。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
关于个人所得在申报专项附加扣除的其他规定。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第二十条纳税人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
(二)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以上内容参考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信息填写怎么填
1、在个人所得税页面,点击【扣除填报】。
2、在扣除页面,点击【赡养老人】。
3、出现选项,选择2021,点击【确认】。
4、出现提醒,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
5、在填写页面,点击【下一步】。
6、在提示页面,点击【我知道了】。
7、在选择页面,点击【赡养人】,没有可以添加。
8、完成选择,单击【下一步】。
9、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信息,点开【下一步】。
10、选择综合,点击【提交】,这样就填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