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里办如何为家人身份证挂失
浙里办补办身份证
1、打开浙里办,点击【办事服务】;2、在【身份户籍】下找到并单击【身份证挂失】;
3、点击【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
4、最后确认个人信息后等待受理,成功后即可重新办理身份证。
身份证丢了可以家人帮忙挂失
法律分析:身份证丢失不需要挂失,只要尽快补领即可,如果一定要挂失的,应由本人办理挂失手续(一般不能委托办理)。
法律依据:《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1,公民居民身份证丢失、被盗的,可持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挂失并办理补领手续;
2,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办证大厅申报挂失。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
3,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登记表》;
4,公安机关应当核验公民的身份信息,核实的应当当场受理;
5,申报挂失的居民身份证已登记指纹信息的,应当现场比对指纹信息;
6,另外,根据公安部的回复,身份证丢失的,不用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手续,只需要尽快补办即可。
浙里办可以挂失省外身份证吗
浙里办不可以挂失省外身份证。浙江省内户籍可在浙里办App上申请,省外户籍可登入浙江政务服务网申请。市内户籍身份证的办理时间为10个工作日左右,省外户籍身份证的办理时间为15个工作日左右,领取方式均为免费邮寄。
浙江省网上自助补办身份证
第一步,在手机各大应用商店下载“浙里办”APP并登录;
第二步,登录后点击页面中的“更多”;
第三步,接着点击页面左侧的“户籍身份”,并选择“身份证补、换领”;
第四步,接着点击“本省级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选择办理的地区;
第五步,阅读用户办理须知,点击“进入办事”;接着同意授权,并按照提示进行预约即可。
补办身份证要材料如下:
1、居民身份证遗失报告,并有派出所挂失登记记录;
2、户口本;
3、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两张。
身份证丢失,要及时申请补领,尽快携带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并重新填写《常住人口(申领身份证)登记表》,经本人核对确认签字。民警将会对户口簿、本人、电脑户籍上的信息核对后,对身份证补办人进行信息采集和证件办理。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身份证丢了怎么在网上挂失
登报挂失一般需要在市级及以上的报刊上刊登,有的单位会对登报挂失的报纸有指定,这个可以咨询发证单位。在办理登报挂失之前首先确定自己遗失的证件是否真的找不到了,先仔细认真地回想一下,实在找不到,在办理登报挂失。
登报声明可以在手机上办理了,办理流程以‘登天下’为例,流程如下:
登报声明的费用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和登报声明的字数有一定关系,刊登的遗失声明字数越多费用越高。
二、和选择刊登的报纸有关系,每个地区都有比较便宜的登报报刊
遗失声明,是一种法律方式,是指自然人或者法人丢失了某些社会性质的证件或者类似的东西时,为了补办一份,法律上必须先确定遗失者所遗失的证件已经在法律上无效,这个过程就是遗失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