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事通怎么查婚姻登记信息
皖事通上面为什么找不到结婚预约窗口?
打开皖事通APP,首页左上角选择“安徽省”,在搜索栏搜索“婚姻登记网上预约”服务,即可进行婚姻登记在线预约哦!来看看详细的操作指南~1、下载皖事通APP,注册并登录,首页左上角选择“安徽省”,在搜索栏搜索“婚姻登记网上预约”进入服务。
2、在服务页面上,选择好“男方户籍地”、“女方户籍地”和“预约时间”,点击“下一步”。
3、填写“预约登记区域”和“预约登记机构”之后,再填写完整男方信息和女方信息,提交即可。
4、提交之后的“预约结果”页面会有一个“预约单号”,请记住预约单号,点击“确定”之后,进入“婚姻登记预约查询”页面,可输入预约单号和男女方的身份证查询预约的最终结果。
为什么皖事通查不到结婚证,只是分开十多年没在一起了,只是一直没办离婚手续?
首先分居十多年也不会自动离婚,没有办离婚手续的情况下双方依然系合法夫妻关系,但是前提是双方确实经合法程序办理结婚登记的,否则双方根本不存在婚姻关系,也无需再办理离婚登记。如果确经合法程序办理结婚登记的,现因结婚证丢失的,最好是去办理结婚的婚姻登记机关调取结婚登记,因为目前婚姻登记信息尚未联网,在其他地区查询应该还不能查到。现在想办理离婚的首先要确定双方确实婚姻关系,然后选择离婚方式,可以双方协议离婚,双方就离婚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由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皖事通上能查询个人的婚姻信息?哪个栏目?
可以查到,但是只能查到近几年的婚姻登记,早期的不行,因为以前没有网络登记。
栏目内容,请参考图:
为什么皖事通查不到结婚证,只是分开十多年没在一起了,只是一直没办离婚手续?
App应用软件里边的查询内容只是有关部门近年来录入的有关东西,十几年前办的结婚证,很多没有录入微机系统,只有纸质登记,所以查不到。
法律分析
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档案的保管期限为100年。对有继续保存价值的可以延长保管期限直至永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