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处于婚姻存续期间,未解除婚姻登记的,与他人恋爱索要钱财,起诉法院能得到支持吗
女子已婚,隐瞒婚姻事实,和别人谈恋爱索要钱,报警,会立案吗?
女子已婚,隐瞒婚姻事实和别人谈恋爱索要钱,报警会立案吗?女子已婚,隐瞒事实,以谈恋爱为由和别人索要钱财,如果要钱得逞,这是一种违法行为犯诈骗罪,建议被害人报警,公安机关会立案的,犯罪嫌疑人一定会受法律的制裁的。女子已婚,隐瞒婚姻事实,和别人谈恋爱,索要钱财,可不可以当作是诈骗,报警?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让对方陷入认识错误,对方基于认识错误而自愿交付财物。您说的这种情况符合诈骗的构成要件,如果金额较大,构成诈骗罪,可以报警处理。
在女方隐瞒未离婚,在于其他人谈恋爱骗取钱财,是不是诈骗,需要什么证据
你好,若构成特定情况,可能是会构成重婚的。构成重婚主要有两种情况:
(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已构成重婚。构成重婚有两类人,第一类是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第二类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的人,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其中,第二类人构成重婚要求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事先知道,或者事后知道而继续保持婚姻关系,则属于“明知”。反之,不知道、受欺骗,则不构成重婚。
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1)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
(2)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或者对外以夫妻自居的。
夫妻相称,除当事人间承认、日常生活间的称呼外,当事人同居生活,女方生病时男方以丈夫的名义签名、陪侍,女方生育孩子男方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当事人以父母的名义为子女庆祝满月等,也可以作为认定以夫妻相称的辅助证据。认定重婚,通常还需要取得周围群众、当事人亲朋戚友的证言,以证明周围群众认为当事人是夫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41条: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刑法》第258条: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女子已婚,隐瞒婚姻事实,和别人谈恋爱,索要钱财,可不可以当作是诈骗,报警?
这个完全可以报警,拿出相关证据材料,要是索要金额过大,可能会构成诈骗罪。老婆没离婚,就跟别的男人同居了,我告他们,他们会受到什么法律责任?
针对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与婚外异性同居的情况,则需要视具体情况,追究过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1、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同居且登记结婚的,因过错方触犯了刑法中的重婚罪,则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提起重婚罪之诉,要求过错方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2、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长期同居生活。因过错方违反夫妻之间忠实义务,无过错方可以通过提起离婚诉讼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针对婚姻存续期间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情形属于法院判决应当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其次,法院通过无过错方在提供过错方与婚外异性长期同居生活的证据材料情况下,认定对方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过错方向其支付损害赔偿金,也可要求在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请求法院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适当给无过错方多分得共同财产。
《刑法》相关法律规定:
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