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朋友因为装修不满意被装修老板对他恶作剧想不开自杀死了,你会怎么想?
如果你朋友因为装修不满意自杀死了,你会怎么想?
希望你说的只是一个假设,而不是事实。 如果有这样的事,应该是他在装修的事情之外,也有什么生活当中事业当中的压力与烦恼。或者是他可能,得有抑郁症等心理疾病。 还是要治疗心理疾病,咨询心理医生,积极的调整好心态状态。平时注意开阔心胸视野,善于看到人事物积极有益有利的一面。而不要过于悲观消极,过于激动了。 另一方面,也不要使心情不好或者抑郁的人,承担太多家务事务。亲友们,还是要多替他排忧解难。 而装修施工方,也要对客户负责,尽量做到保质保量,公平合理,和气生财。 大家相互理解,体谅。如果有一个人被私人装修老板欺负后来想不开死了,你会怎么想?
通过你的描述让人感觉到的,不是别人对你怎样,而是你自己看错了人、找错了装修对象。很多时候做事,我们要根据自己的环境和条件进行选择,而关键的一个条件就是负责装修的人,必须是认真负责、信义在先、服务质量跟的上。出现现在的这种令人愤怒和无奈的情况,
一个是装修的人黑心肠、为了个人利益他是不会向你认错的。一个是被装修的人不懂得保护自己、不懂装修的基本技巧,所以才被人坑骗。
装修老板是不是恨你、和你个人有仇、故意害你,这个谁也不知道,你和他什么关系、你找他装修的目的是什么,这些别人都不可知。如果仅仅是你个人的胡思乱想,那就是过于纠结,吃了哑巴亏没辙。
假如你有充分有利的证据说明这个装修老板对你就是做的不好、拿你泄愤或者就是为了钱不给你好好装,你完全可以去消协或者他的上级单位(管他的地方)投诉他、让他赔偿损失。只是这种事比较麻烦,你必须拥有相关的法律知识,否则告了也白告。
所以我们做事一定要考虑好前因后果,你应该明确的知道现在的买房和装修是何等重要的大事、怎能一时的轻信给自己惹下麻烦以致想起来就烦心。你说现在想想都不想再住下去、条件不好、又没人的,只是你的一种心情,实际的情况却是:
你还得住下去,忍受着房屋质量出现的烦恼,可你想过没有:如果自己当初慎重的选择、找一处更理想的地方、选择一个比较负责而且注重装修质量的人来帮忙,是不是就避免了现在的损失与苦恼。
如果你最好的朋友自杀了你会怎么看待?
如果我的好朋友自杀了我会非常难过,非常为他不值,人生不管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都应该要勇敢的面对不应该失去生活的信心,因为我们不仅是为了自己活着,还有我们的亲朋好友活着。朋友想不开,想自杀,我该如何劝解他?
我觉得自杀是一件懦弱的事情,自杀不能解决问题,是逃避问题的一种,你作为他的朋友,我建议,你这段时间应该好好陪着他,开导他,多给他将一些开心的事情,或者了解下他现在的困难,想办法帮我解决,世界上没有过不去的桥,等他缓过劲来,过了这个坎,他就不会想不开了,想不开其实有时候就是一瞬间的事情,好好开导下他吧。让他多想下他的家人,他的父母。不瞒大家,其实这种自杀的想不开的念头,我原来也有过,但是后来想通了,觉得那只是人生的一个坎,过了也就过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也说下我的故事吧,你也可以用我的故事来劝解你的朋友。
盛夏的七月,雨过天晴,海蓝海蓝的天空漂浮着一朵朵白云,火热的大地炙烤着万物,清澈透析冰凉的河水在不断升温,山涧的河水里一群光着屁股的孩子在戏水,人们各自在寻找着避暑降温的乐趣和方法。
我来到河边,立刻兴奋起来,不管三七二十一,脱掉鞋子、衣服,光着大脚丫,呼喊着扑向河里。扑扑通通,几个人跟着也一头扎进河水里。
河岸边六、七月份的蒲公英十分美丽,种子开始飘飞,仿佛如一只只小燕子在河水上面欢快地翩翩起舞,一群姑娘用河水梳理着她们那美丽的秀发,在太阳的照射下,我站在河中央眯缝着眼睛眺望着岸边上这一幅美如画的场景!
河光影夕阳,
池英渐东上;
绒球伞飞扬,
随风散种粮。
人生就像蒲公英,看似自由,随心所欲,有时候却身不由己。对往事不是不回忆,对眼前的有些事不是不在意,而是勾起了对往事伤心的回忆、对眼前发生的有些事在意了又能如何怎样?!人生没有如果,只有后果和结果。
我慢慢向河水的下游深处走去,一阵强热风刮过,蒲公英飞满了整个河面,突然,河边传来了一个非常熟悉的声音,她怎么会来到这里,只听她对着我大呼喊:
“丁浩,你混蛋,你给我上来,你一个懦弱的家伙!你不就是没考好吗?!”
我站在已经淹过脖子的河水里,伤心地流着泪水,对着河边的她哭着说:
“对不起,艺苑,我已经身不由己!”
“丁浩,你看看你头顶的蒲公英,它们虽然成熟了,可它们才身不由己呢,它们的成熟,就是要随风飘动,为二年二月的春天迎来新的生机。你回来,丁浩!我爱你!”
这时候的我想回到岸边,一把拉住她的手,然后,紧紧拥抱住她,可我的脚已经着不到河底,然后,我拼命做了些挣扎,但是,这时候的身体不能由自己做主了,我慢慢沉在了冰凉冰凉的河水里。后来,我得救了,其实,死并不可怕,无论是动物或植物只要是有生命的就会有死,死过一次的人会感受到一个人只要活着,那是多么美好的快乐,活着就是一种责任,就要以最好的方式活下去。没有荣华富贵可以,但不可以没有生命及快乐。每天睁开眼睛还活着,挺好挺好的。生命没有下一次,没有机会重来。人都有身不由己的时候,但是,父母生你养你不是让自己去自杀,那样的话,想想身边的亲人不知该有多么的难受啊!
时光如穿梭,大学四年毕业后,我挤在人才劳力市场的人海里,跟着拥挤的招聘大军身不由己的来回晃动着,我突然听到艺苑在身后喊我,我激动地大声呼喊着:“艺苑,艺苑......”
现在事情已经过了很久了,回想起来,觉得当时那种冲动的自杀念头很幼稚,很没有担当,人生的苦难还有很多,我们不能因为一个小困难就放弃自己。
朋友想不开,从我家六楼跳下身亡,我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我觉得不需要承担刑法上的责任,但是出于人道主义应该要承担一部分的民事责任。
朋友这个词就意味着是一位成年人,有社交能力,对自己的行为有基本的认知、辨别、控制能力,应该懂得生命的宝贵性。成年人应该了解从六楼跳下来会有什么后果,所以这是属于被害人自陷风险的一种行为。尽管发生在自己的家中,家属于自己可支配的场所,并且是排他性的,作为主人应该有防止危险发生的义务。但是跳楼毕竟只是小概率事件,谁也预判不到朋友会跳楼自杀,加上跳楼是瞬间行为,自己来不及救助。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就是意外事件。双方只是朋友关系,两人之间并不产生任何的保护义务。还有一点就是自己也没有教唆朋友跳楼的行为,没有增加、制造危险,不会产生防止义务。综合来看,对于朋友的跳楼身亡不承担任何的刑事责任。
对于侵权产生的民事责任来说,应当适用于过错原则,就是有过错就承担责任,无过错就不用承担责任。如果自己可以举证证明自己确实没有任何的过错责任,就没有必要承担责任。如果证据表明,自己应该有注意义务,但是因为疏忽大意没有注意,那么久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是赔偿的比例一般都会在百分之二十左右。具体的情节还要看法庭上呈现的证据,才能定好责任。
我相信,任何人都不愿意看到自己的朋友跳楼身亡,尤其是在自己家中,在自己眼前发生。这就是一件两败俱伤的事情,朋友的家人要承担失去亲人的痛苦,自己要承担失去挚友的痛苦,同时双方都要因为责任划分、赔偿金额等事情发生争论,甚至还要诉诸法庭。这就是一件很悲剧的事情,所以作为一位成年人,一定要爱护自己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