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父母出首付购买房子,房产证上的写的父母和子女的名字。子女配偶看见房本上有父母的名字有异议。
房子由父母出钱买的,房产证上也是父母的名字,如果儿子离婚,儿媳可以分房产吗?
房子由父母出钱买的,房产证上也是父母的名字,如果儿子离婚,儿媳不可以分房产,这属于父母自己的财产。由于受到传统风俗以及地方习惯的影响,以及出于对子女的爱意、关心,父母在婚前给自己的子女出钱赞助买房,这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已经是一种普遍的做法,这样做能够解决新婚男女的住房问题,减轻他们的家庭负担。但是这种好意,如果处理不当,在实际的生活中,有时也难免会带来一些矛盾、纠纷。房子属于不动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对于不动产我们国家实行不动产登记制,也就是说,房产证上登记着谁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就属于谁。
那么,对于上面这个问题,在婚前,父母用自己的钱出资买房给自己的子女,在房产证上写的名字也是父母的名字的,这种情况下,房子当然属于父母所有。
那如果父母还想给儿子、儿媳一个安稳的居所,民法典中新规定的关于居住权的法律规定便可以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父母可以和儿子、儿媳签订居住协议,将自己的房子给儿子儿媳居住,他们在约定的时间内都可以居住,这样既可以给刚刚开始结婚的小两口一个住所,同时又不影响父母们拥有这套房子,这种方式可谓是两全其美。
以上就是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专业婚姻律师对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还有其他的疑问,可以留言咨询。
房子是婚前父母出资买的,但房产证上写了儿媳妇的名字。如果离婚的话。女方会分到财产吗?
你好,根据你的问题描述,如果婚前父母全款买的房子,除了明确表示是对夫妻二人的赠与外,应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离婚不予分割。房产分割情况划分:1、婚前,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房产证只登记一方名字,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承担还贷的部分予以返还。2、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为一方的名字。因为我国对于房屋实行登记所有制,所以这种情况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没登记的一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在婚前自己为购房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婚前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是在此前提下才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登记一方。3、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父母出资买房,除了明确赠与夫妻双方外,应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离婚时不予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父母出钱买的房,但是房产证是儿子的名字,如果儿子离婚,儿媳妇有权分房产吗?
您好,关于您的问题需要具体看离婚时夫妻间是否有约定。如果夫妻间在婚内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或者离婚时对该房屋归属有明确的约定,那么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那么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如果是婚后父母出资,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如果父母与子女之间无特殊约定,离婚时这个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对于女方父母的出资,法院会予以考虑。如果是婚前父母出全款买房,房屋登记在己方子女的名下,这个房屋是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当然,配偶一方也就无法分割。
婚姻家事律师提示,为了避免风险,父母可以在购房时登记在自己名下。如果需要登记在子女名下,建议对此进行明确的书面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买房时钱是父母出的,但房产证上却是写的儿子一个人的名字,儿子将来万一和媳妇离婚,房产怎么分?
一、根据新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婚前购房的属于个人婚前财产,若登记你和你父母姓名,就是你们共有,如果登记你的名字,是父母对你的赠与,但是跟你妻子无关。 二、从保护出资人权益的角度,你父母出钱给你买房不容易,不是小商品,建议你跟你父母签一份赠与协议,上面约定你父母赠与你房产是为了你结婚,只赠与你个人;还有一种方式是约定如果你离婚,无论登记的是谁的名字,该赠与撤销或者房产不能分给其他人,这是一种附带条件的赠与,在婚姻法、合同法中都支持,这个方式对你可能会很有帮助,你可以详细咨询律师。 三、如果你不得不写上对方名字,例如婚姻时间久了、感情稳定了,对方值得你这样等等,那么建议房产证上写你夫妻俩和你父母的名婚前买房,由男方父母出资付首付,房产证写女方名字,共同还贷。如果分手后房子归属谁?
如果双方没有结婚,也未产生财产混同,则男方父母出资付首付购买房款,如果男方父母有明确的意思表示,表明该出资系赠与给女方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则该笔款项归女方个人所有,该房屋系女方个人购买,房产系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男方父母有明确的意思表示,表明该出资系出借给女方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则该笔款项为女方应个人承担的债务,房屋归女方个人所有,但女方应当向男方父母返还前述款项。男方承担的还贷部分,可以要求女方进行返还。如果双方没有结婚,属于同居关系且财产混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您可以提起同居析产纠纷。男方父母支付首付款,该笔款项依旧如上文所述,会被认定为赠与或借款。但如果双方共同选房、购房、办理手续、偿还贷款,则该房屋可能视为同居期间双方共有的财产,如果双方对于房屋的共有类型没有明确约定,可能可以主张按照共同共有,平均分割房屋。
如果双方后续已结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但因为婚前房屋已写在女方名下,有可能会被认定能够为已约定赠与给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