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由男方父母出资买的房子房本写的是夫妻名字,婚姻出现问题男方父母怕离婚要求我们偿还房款
婚后男方父母出钱购买了一套房子,写了男女双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子怎么分?
婚后男方父母出钱购买一套房子,写了男女双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子只能属于男方,女方没有权利分割。
一、房产是以房子的实际出钱人为准虽然房子写的是男女双方的名字,但是这是由男方父母出钱购买的,这也就是说明属于男方家的房产。虽然写了女方的名字,但是由于女方没有任何的出钱,这就是与女方没有任何的关系,在结婚之后可以居住,但是没有任何的决定权利。
二、父母买的房子属于婚前财产现在新的婚姻法规定只要是父母出钱买的房子,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都属于婚前财产,不能因为多写了一个人的名字就发生性质。现在的骗子很多就是骗婚骗钱骗财产,为了防止出现这样的情形,也是出于对出钱那方的保护所以有了这样的规定。如果女方是真的爱对方,不会因为房子的归属问题争执不休,大家都是生活一辈子的人,房子属于谁根本没有多大的关系。但是为了在离婚的时候得到财产,利用结婚买房这样的行为就是不可取的,需要受到惩罚。
三、离婚只能分割婚后财产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选择的分手,离婚的时候应该只能分割婚后的财产,既然房子不属于婚后财产,那么女方就不应该占有。自己付出了多少就会收获多少,不能想着靠结婚不劳而获,这样的行为是不可取的。
房子对于每个人的意义不一样,很多人会把房子看得十分的重要,尤其是离婚会涉及到房子的时候就尤为的看重。在我看来,不是自己的就不要去争取,是自己的不要放过,应该量力而行。
男方婚房是由男方父母买的,产权证写的是夫妻双方名字,离婚后婚房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房屋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是会认定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均有权请求分割。但是在实践中,具体的分割比例会考虑双方的出资,对于房屋的贡献度等综合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七十六条规定的,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北京专业婚家律师提醒您:由男方出资购房的,出资时间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以及与父母是否有特殊约定的,有约定的按照按照;没有约定的婚前支付的款项通常认定为是对己方子女的赠与,婚后出资的视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男方父母购买的房产,但房子写在夫妻名下,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当今年轻人的结婚意愿越来越低,社会发展非常快,人们的生活压力很大,很多人根本不敢结婚,不敢养孩子。关于男方父母购买的房产,但房子写在夫妻名下,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我认为不属于,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房产证上有夫妻二人的名字,那么从法律上来讲,这套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日后离婚,也需要进行分割。其次,虽然该套房产是男方父母出资购买的,可以视为对子女的赠与,但是并没有登记在男方父母的名下,所以这套房子属于小夫妻所有。最后,男方父母可以去公证,申请赠予协议,表明这套房产和儿媳无关,假使要离婚,儿媳也分不走房,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少有人会这么做。
一:只要是在婚姻存续关系期间发生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都享有支配权。
房产证上有夫妻二人的名字,那么从法律上来讲,这套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日后离婚,也需要进行分割。
二:房子是国人安身立命之本,很多离婚纠纷都是经济上的纠纷。
虽然该套房产是男方父母出资购买的,可以视为对子女的赠与,但是并没有登记在男方父母的名下,所以这套房子属于小夫妻所有。
三:既然都选择结婚了,那么就要对伴侣足够信任。
男方父母可以去公证,申请赠予协议,表明这套房产和儿媳无关,假使要离婚,儿媳也分不走房,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少有人会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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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婚内男方父母出资付首付,购房合同是夫妻名字,房产证还没办,离婚的话这套房子是怎么分的!!!
婚姻问题,找到律师来咨询的,无外乎三大块,房子孩子和银子,房子常常是很多家庭最重要的资产,我们先来看看这房子什么时候买的,有什么不同,写谁的名字,区别又有多大。 先用我的一对客户婚前置办房产的故事给大家举个例子,化名就用大家熟悉的李雷和韩梅梅吧。听了他俩的情况,你会发现他们和所有要结婚的人遇到的问题是一样一样的。 两年前,韩梅梅来律所找我咨询,她和李雷准备结婚,她想在结婚前,了解婚房该怎么买,什么时候买。基本情况是这样的: 两人结婚,李雷爸妈准备出 100 万,韩梅梅爸妈打算陪嫁 40 万,在他们所在的二线城市,想要买一套普通房子需要 100 万,加上装修和买车、买家具等等,正好再需要四十万。房子是婚后男方父母出钱买的,请问是否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男方父母出全款购买的房产,房本上写着夫妻二人的名字,之后二人离婚了,女方是有权利分得一部分房屋折价款的。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后,以前的《婚姻法》已经废止。根据现行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 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知,若是男方父母出全款为双方购买了房产,房产仅登记在男方名下,那么房产将视为男方母亲对男方个人的赠与,女方无法在离婚时分得相应的份额或折价款;若是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夫或妻一人名下,则双方离婚时可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享有相应的份额。根据本问题所描述的情况,房产虽然由男方母亲出全款购买,但登记在男方和女方两个人的名下,并不符合《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之规定。因此,女方也可享有该房产相应的份额,在双方离婚时可以分得相应的财产权利。
另外,根据律师多年的办案经验,为避免今后引发更多不必要的纠纷,建议男女双方在结婚前草拟好婚前财产协议,对于婚前已取得、婚内将取得的若干财产作出明确、具体的约定,并签字、署日期。必要时可与双方父母就彩礼、陪嫁以及婚前婚内赠与财产的内容进行协商,并签署有关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