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准备再婚,双方子女都已成年了,现在想要结婚,婚后财产放一起,再一起买个房子?
两人离婚后复婚,但未办理复婚手续,婚后的两人一起买房,财产算不算是共有的?
是算共有的财产,因为你们俩已经复婚,虽然没办有复婚手续,但你们已经共同生活在一起了,也算是事实婚姻了,已经默认你们已经是夫妻了。再婚家庭财产分配
二婚是结婚离婚或丧偶以后,再一次结婚。二婚再离婚和第一次离婚时一样,个人财产不能分割,共同财产可以分割。再婚个人财产,通常是指再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对于一方所有的财产,即夫或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也可称为法定的夫妻个人财产,在原则上是不需要分割的。再婚共同财产,也可以是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有: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等。《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这一法律规定,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在司法实践中,在财产分割时,如一方对夫妻感情上破裂有过错,负有主要责任,即出现一方有婚外恋或重婚的行为;一方对他方有虐待遗弃的行为;一方好逸恶劳,有封建思想等等。则在分割财产时,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相对多分割一些财产,以体现对无过错一方的保护和对过错一方的惩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后买房子,房产证办好之后再去结婚,房子是否归我自己所有?
是的,属于婚前房产,属于个人所有。 婚前的房产卖出后,归个人所有。 1、因为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房产属于婚前的个人所有。 3、那么在婚前卖个人房产所得当然也算入婚前的收入,属于婚前的财产,归个人所有。新婚姻法咨询 您好,我离婚后再婚已五年,但是没有办结婚证,我们再一起后买的房子,这算共同财产吗?
没有婚姻登记,就不是婚姻关系。既然不是婚姻关系,也就谈不上夫妻共同财产。 要判断这处房屋的所有权,还要看你是否事实上对这处房屋支付了价款。如果你出过钱,并且心里有拥有房屋的主观意思,可以认为你对这处房屋拥有相应的所有权。 如果你的问题是怎么让自己对这处房屋拥有所有权,办法还是有的。 既然还没有办理房产证,你可以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名,如有必要,注明各自拥有比例。 如果不办理加名,你可以和他签一个财产协议,对房屋的所有权进行明确,即各自拥有的比例。再婚时对方子女已成年但共同生活过一段时间,有没有继承权。
你问:
再婚时对方子女已成年但共同生活过一段时间,有没有继承权?
我答:
根据你说的情况可能没有继承权。因为你的情况我不十分清楚,所以只能说是可能。
你可以看一下下面援引自百度百科的信息。
继子女(stepchild),是指丈夫与前妻或妻子与前夫所生的子女。
概念
继父母,是指母之后夫或父之后妻。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产生的原因,一是由于父母一方死亡,他方再行结婚;二是由于父母离婚,父或母再行结婚。子女对父母的再婚配偶称为继父或继母。丈夫或妻子对其再婚配偶的子女称为继子女。继父母子女关系是由于父或母再婚而形成的姻亲关系。
继承问题
(一)继子女的继承权条件。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条件关键就是他们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只有在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扶养或扶助,经法律确认其形成了扶养关系时,继子女才有继承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继子女与继父母间的继承关系确定的具体条件有以下几个: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3、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4、继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继父母。
(二)在现实生活中,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关系大致有如下几种情况:1、前夫或前妻的子女与继父或继母长期生活在一起,形成了事实上的扶养关系,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生父母子女关系相同,互有继承权。2、生父母再婚时,子女已长大成人,分居另过或者其生父母再婚后,继子女并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扶养教育成人。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没有尽过什么赡养义务,没有形成扶养关系,彼此之间也就不存在继承权问题了。3、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继子女的生活费用由其生父或生母供给一部分或全部;或者继父母对继子女尽了抚养、教育义务,而继子女未对继父母尽赡养义务。这种情况一般视为形成了扶养关系,但分配遗产时应根据情况适当减少其额。
(三)继子女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不妨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双方都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