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吃低保不符合要求,要退还低保,子女可以不帮父母给吗
如果家庭有低保但是家庭条件不符合低保条件怎么办,能追究法律责任吗
调查属实的,追回低保并罚款。第十四条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警告,追回其冒领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情节恶劣的,处冒领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1、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2、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家庭收入情况好转,不按规定告知管理审批机关,继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扩展资料: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低保待遇:
1、三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住房(必要的维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拆迁安置购买、修建房并进行简单装修的除外)。
2、好逸恶劳,有承包田(地)且有劳动能力但不耕种的。
3、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行为或者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
4、家庭拥用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档消费品,如汽车、奢饰品及贵重饰品的。
5、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6、弄虚作假骗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参考资料:
http://www.jingbian.gov.cn/gk/fgwj/13496.htm
农村父母吃低保和女儿有关系吗
父母低保与子女户口有关。我国城乡低保保障待遇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二条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第三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遵循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则,坚持国家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的方针。
第八条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国家低保的发放和低保办理人子女的收入有关系吗?
国家低保的发放和低保办理人子女的收入有关系吗?下面我们进入正题。低保的发放肯定和低保申请人子女的收入有关系。我们来看一下低保政策的规定:具有常住地户籍,家庭共同生活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可以申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这里的家庭共同生活成员,一般是指户口本,但也并不单指户口本。什么意思呢?一般情况下,不管几个子女,父母都是和共同生活的某个子女在一个户口本上。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家庭为了钻政策的空子,故意将年老的父母,或者将患病、残疾的家庭成员单独立户,然后去申请低保。这其实也就是我们一直所说的“分户保”。
当然了,随着低保政策的不断完善,这种分户保已经很少了。在农村办理低保的时候,存在争议最大的就是那些多子女的家庭。农村和城市不同,尤其是70、80后及以前,农村普遍都是三个以上孩子。孩子分别成家后,父母一般都会跟随最小的那个孩子一起生活,或者是某个情况较差的孩子。因为在过去的农村,能下地干活的父母就是财富,可以帮助最小或者最差的那个孩子。
现在的问题是:这些多子女父母申请低保的时候,其他没在一个户口本,或者没在一起生活的子女的收入该不该考虑?“一般”情况下,和父母没在一个户口本,也真的没在一起生活的子女的收入是不该考虑。虽然法律层面上讲,每个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但主要还是以现实生活为准。心细的可能注意到了,我给上面的那个“一般”加上了引号,为什么要加这个引号呢?这个引号的意思就是,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即使父母没在一个户口本上,也确实没在一起共同生活,但在父母申请低保的时候,还是要考虑其他子女的收入。
1、其他子女中有的明显超出当地正常生活水平。2、其他子女中有公职人员。什么叫明显超出当地正常生活水平:城里有房有车、子女在贵族学校就读、有一定规模的经营等等。这个相信大家都能理解。
第二个“子女中有公职人员”这一条政策中并无规定。单纯从低保的政策理解,即使是公职人员本人,只要家庭符合条件也可以申请低保。比如妻子无工作、重病等。但是在实际低保工作中,“公职人员”这一条基本可以看做是“一条红线”,包括其父母。
总之,在申请办理低保的时候,是否符合低保条件和子女的收入有很大的关系,但也要按实际情况区别对待。以上是我对低保政策的理解,也是我在工作中一直坚持的原则。
父母是低保户,子女不是低保户能有存款吗
如果子女的收入低于当地的生活保障标准,就可以申请低保。但是老人的女儿家有车有房、收入高,有赡养老人的能力,就不能成为低保。也就是说如果子女有存款或者有车子,老人的低保可能会被取消。因为老人申请低保,要对其子女的收入情况进行核查。老人申请低保,子女的存款和车子肯定是核查的,如果核查真实有效,并且子女的存款在当地生活标准以上的,就不会给老人办理低保。低保户可以有存款,但超过一定标准就不得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具体标准是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的。如果子女与老人生活在一起,那么子女的收入要作为家庭的共同收入计算。如果子女不与老人共同生活在一起,则要计算子女应当给付的赡养费作为老人的收入来源。法定赡(抚、扶)养人有赡(抚、扶)养能力,但未依法履行义务,致使申请人未获得赡(抚、扶)养权益,不得享受低保。根据我国相关条例的规定,低保制度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也就是说,地方政府在制定、实施低保制度时,需要全面负责低保的审查和落实,并制定相关的问责机制。低保乱象横行,必将导致真正需要低保的困难人群失去应有的保障。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八条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父母是低保户,子女不可以一起住吗
可以。根据查询华律网显示,父母是低保户,子女可以一起住。截止至2023年8月17日,公开的文件没有说父母是低保户,子女不可以一起住。 上一篇:几年不见的父亲,儿子要不要给钱?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