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了,还没回来
老婆住娘家已经有十年了一直不回来,现在她生病了,我要负责吗?
就是有很多人可能会认为自己的老婆在娘家已经住了十年,而且也不愿意回来的话,那么我们之间是没有任何一个关系的,但是其实并不是这个样子的,虽然说你们夫妻之间已经没有感情了,而且分居已经长达十年了,可是只要你们还没有离婚的话,你们就是属于一个夫妻关系,所以说如果他生病了的话,你是要负责任的,毕竟你是她名义上的丈夫。但是因为你们两个分开,已经有这么长的时间了,而且他还长期的住在娘家,也是一个分居的状态,所以说你可以直接去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应该就会判决你出他一部分的治疗费用以及分他家产,然后判决你们两个离婚,从此以后她不管是生病还是健健康康的,都跟你没有任何的关系。
其实这件事情也间接的告诉我们了,如果两个人真的过不下去的话,那就去办理离婚手续,实在没有必要这样耗着。你看耗了这么长时间之后,你不想管我,我也不想管你,可是因为你没有法律上的关系,所以又没有办法去摆脱对方,而且你也没有办法去继续结婚,所以说这样其实是一件没有必要的事情,耗着对谁都不好。
如果说你对他还有一点点的夫妻情意的话,你就可以去照顾他,或者是帮他承担一部分的一个医疗费用,当然如果你不想这样做的话,法律也会要求你这样做的,毕竟你们还没有真正的办理手续。你们这样的情况,其实如果去法院的话,法院应该也会直接判决离婚的,毕竟已经分开这么长时间了,说两个人之间还有感情,也是不太现实的。至于该怎么样对他的话,我觉得就是看你对他的一个道义问题了,然后再来决定你的一个想法。
十年没回家,那时离开家时我才15岁现在已25岁了,今天回来了,发现爸妈老了好多,村里很多老人都去世
你当然需要继续的出去创业了。首先你已经离开家里10年了,当初的你才15周岁,现在你才刚刚25周岁,而且这些年来你在外面已经闯荡了很久,虽然说没有成功,但是10年的经验也是你的一种知识的储备。
所以说现在的你再出去创业的话,应归会增加你的成功几率的,而且当你创业的同时,也应该理解到时间是特别宝贵的,10年的时间转瞬即逝,所以你应该更加的珍惜时间,更加的努力。只有这样才可以让你在短时间内争取成功的。
我想问一下,我十年没回家了,现在也联系不上家人,想回家,又怕家里
十年没有回家,联系不上家里人。现在想回家又怕家里人不够,原谅自己。其实这种情况。也并不是说普通的个别现象。尤其是在农村地区或者说是经济欠发达地区这种现象有很多的。因为当初这些年轻人离开家乡的时候,心里面都怀着一种一景还乡的报复出去打工或者打拼。但是现实社会比较残酷。不是说每个人都可以成功的大部分的人都是碌碌无为。但是又觉得没有什么成绩没有闯出一个名堂出来,回到自己的家乡脸上,觉得没有光没有面子。结果在这种沉重的心理负担之下,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导致了很多年没有回家。当自己的年龄到了一定程度之后,一方面思念自己的家乡,尤其是父母,另外一方面自己也得到了深刻的反思想回自己的家乡。但是又怕家乡的人,尤其是父母不能原谅。其实在父母的眼中只要子女平安。健康他们这就是他们最大的心愿。尽管在外面混的不怎么样?只要你回到家乡向父母认错。请求父母的原谅。最终他们一定是会原谅你的。这就是来自父母的爱,一种伟大的无私的爱。我老婆走了十年还没有回来我想不起诉能离婚吗、
不可以的,应当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对 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
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因此,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起诉状一式两份、原告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结婚证及复印件,到被告住所地起诉立案,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到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
老婆住娘家十年没有回来,没有办离婚没有再婚,她生病我要负责吗?
虽然另一半已经不和自己一起生活了,但两个人还是夫妻关系,所以伴侣生病作为配偶是要负一定责任。比如现如今在医院中有许多手术都需要亲属签字,签字人只能是直系亲属或者是合法伴侣。这也是我国法律硬性要求,只有伴侣和直系亲属才能为患者签字,所以从两个人领证那一刻开始,另一半生病都是要去照顾,去负责。有许多人会有一个误区,就是已经不在一起生活这么久了,就相当于离婚了,两个人之间再无交集,所以对方无论怎样都和自己没有关系,这个想法是一个误区,要及时改正。虽不在一起生活夫妻情分仍然在
两个人毕竟是夫妻一场,看到曾经与自己日夜相伴的人,如今生病了任谁都不可能看着不管,虽然两个人是因为一些矛盾才闹到两地分居地步,中国有一句古话:“一日夫妻百日恩”,何况两个人现如今还没有离婚,所以是正式夫妻,无论是在道德上还是法律上,都应该帮助和照顾。
不合适好聚好散
如果在结婚后发现两个人经常发生矛盾,经常吵架,实在不适合继续生活,可以选择离婚,两个人已经早已达到了离婚条件,如果不离婚,也意味着不能再与其他人结婚。也许有许多人想利用婚姻来捆绑住对方,这种方法错误,一直用法律来制约着对方,久而久之会出现大麻烦,对于双方来说也都没什么意义,尽早离婚对双方都是一件好事。
尽早解决问题和平谈判
既然十年都没有交集,就说明两个人已经不想再继续生活,所以尽快把身体养好,然后两个人可以心平气和坐下来谈判,说关于离婚具体事宜尽早解决,对双方都是一种负责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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