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生育家庭申请一次性补贴怎么写
一个老人,没有退休金,更没有子女,要向政府申请,每个月的补贴的报告怎么写
首先要写明向谁提出申请,如某某社区;某镇某村委会。在正式申请内容中先要写清楚:姓名、年龄(出生年月)、性别、家庭住址、所属区、街道(村)。然后简要说明为什么事申请。再说明申请的理由:如:1.无子女(是未婚无子女还是婚后未生育,或是有什么其他原因要说清楚);2.无可靠收入来源(包括没有退休金),要说明原因如未参加过正式工作,未缴纳过社会保险金造成,或是长期农村劳动,现在年纪已老,基本丧失劳动能力,而造成现在无固定收入的实际生活困难。最后说明要求,就是正式提出每月给予补贴的要求。如果你们那里的补贴标准有几种的,你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提出要求那一种补贴标准。结束前最好还要写一句感谢帮助的话。最后签上自一次性生育补贴怎么申请
法律主观:
一次性住房补贴怎样申请,一、一次性住房补贴的申请条件及标准 1998年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无房和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包括离退休职工),由单位按规定发给一次性住房补贴和工龄住房补贴。现行规定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950元,一次性住房补贴比例为40%;工龄住房补贴额为每平方米3.2元。二、一次性住房补贴的办理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规定条件的职工,可以向所在单位申请,并填写《**市区住房货币化分配申请审批表》; 2、单位审查。各单位对申请表和职工家庭的住房情况进行审查,并根据本单位的经济状况,确定分配对象,计算补贴金额,报市房委办审核,其中职工工龄应由所在单位劳动工资部门审核; 3、市房委办审核。市房委办根据规定对补贴对象的资格、额度等进行审核。三、一次性住房补贴申请应提供材料 1、《**市区住房货币化分配申请审批表》(一式五份); 2、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簿复印件(若夫妻关系双方不在同一户口簿内注明的,提供结婚证); 4、单身职工须提供所在单位及 户口所在地 居委会共同盖章的单身证明材料; 5、职务、职称资格证书及聘任文件复印件; 6、已享受过实物分房面积不足者,须提供原《公有住房买卖契约》或原《集资合作建房审核表》复印件。
法律客观:
一、一次性住房补贴的申请条件及标准1998年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无房和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包括离退休职工),由单位按规定发给一次性住房补贴和工龄住房补贴。现行规定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950元,一次性住房补贴比例为40%;工龄住房补贴额为每平方米3.2元。二、一次性住房补贴的办理程序1、个人申请。符合规定条件的职工,可以向所在单位申请,并填写《**市区住房货币化分配申请审批表》;2、单位审查。各单位对申请表和职工家庭的住房情况进行审查,并根据本单位的经济状况,确定分配对象,计算补贴金额,报市房委办审核,其中职工工龄应由所在单位劳动工资部门审核;3、市房委办审核。市房委办根据规定对补贴对象的资格、额度等进行审核。三、一次性住房补贴申请应提供材料1、《**市区住房货币化分配申请审批表》(一式五份);2、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3、户口簿复印件(若夫妻关系双方不在同一户口簿内注明的,提供结婚证);4、单身职工须提供所在单位及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共同盖章的单身证明材料;5、职务、职称资格证书及聘任文件复印件;6、已享受过实物分房面积不足者,须提供原《公有住房买卖契约》或原《集资合作建房审核表》复印件。
退休一次性独生子女费申请怎么写
法律分析:退休独生子女费领取申请书
XXX计生办:
我叫XX,今年X岁,男,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现住XX市XX区XX路XXX小区。
XX年XX月XX日,我和XXX结婚,婚后于XX年XX月XX日生下一XX孩,取名XXX.为响应国家号召,经我和妻子XX商量,我们终身就只要这一个孩子,现特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望批准为盼。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一次性生育补贴怎么申请
生育保险:如何申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1、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申领流程
参保女职工产假结束后或流(引)产后一年内,由单位经办人携带(1)《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灵活就业人员无需盖章);(2)结婚证原件;(3)《独生子女证》原件(生育第二胎需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4)出院记录复印件(门诊流(引)产手术提供病历及病假条)。每月1~10日(遇节日顺延)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的申领。医保中心审核材料后,确认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按相关规定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划入参保单位帐户。生育津贴按月发放,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当月开始享受。
注:申领流(引)产津贴的无需提供上述(3)。流(引)产不享受一次性营养费。
2、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待遇标准
(1)符合国家规定享受3个月及以上产假的女职工,由基金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支付一次性营养费。
(2)生育津贴以女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前12个月本人平均缴费基数为标准(参保满10个月不足12个月的,以女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前10个月本人平均缴费基数为标准),按照人口计生部门规定的产假天数支付。已享受过晚育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
(3)流(引)产津贴按早期妊娠流产20天、中期妊娠流(引)产42天的标准支付。
(4)用人单位发放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标准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标准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