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小孩爷爷奶奶带的在宁波上学需要什么条件
外地户口的孩子在宁波读书需要什么证件?
外地户口的孩子在宁波读书,如果是外地的孩子在宁波读书的话,那么首先需要居住证或者房产证或者父母的工作证明才可以。小孩去异地上小学需要什么条件?
小孩去异地上小学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同意孩子去异地上学并提供相应的必要材料和证明。 2. 孩子必须具备上小学的年龄和身体条件,且在异地学校招生范围内。 3. 在异地学校招生时,需要提供户口本、出生证明、疫苗接种证明、转学手续等必要材料。 4. 学生需要参加异地学校的招生考试或面试并符合入学条件。 5. 家长需要解决孩子在异地的住宿问题,并支付相关的生活费用。 总之,小孩去异地上学需要根据当地的招生政策和规定,一般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支付相关费用,并且需要满足学校的入学条件。外地小孩上学需要什么证件
外来人口子女的上学问题,仍是社会关注的重心。像外来务工选择把自己的子女留在身边照顾,或为了给孩子获得更好的教育,选择到外地来就读的人口仍在增加,那么外来人口子女上学要准备什么证件?我就此来说一说:一、外来人口子女上学要什么证件
如果是私立学校,基本没有什么限制,直接报名,学校愿意录取就可以了;如果是公立学校,需要提供以下的材料:
1.父母一方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父母双方居住证(暂住证)2年链接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交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凭证(社保清单)原件
4.小孩预防接种卡
5.家庭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和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小孩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7.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子女的转学证书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总而言之,外来人口的子女想要在当地公立学校就读需要准备的证件以及手续会繁杂得多,详细内容可查看全文。
孩子异地上学需要什么手续
异地户口上学需要准备:
1.户口本;
2.父母的暂住证或居住证(暂住证必须在有效期内,去派出所开暂住一年以上的证明,暂住证末页携带未成年人一栏须登记孩子的情况);
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必须有最近的生育查验章。同时不违反计划生育,如果是违反计划生育的,必须有户籍所在地的罚款证明);
4.父母的劳动合同或工商执照;
5.孩子户籍所在地学校开具的转学证明。一年级新生同时必须提供:5.暂住地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借读证明。
原则上来说,孩子应以本人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就近入学:
1、如果当事人的子女需要转学籍借读的,必须事先咨询对口学校的负责人或者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是否同意接收;
2、在对方同意接收的前提下,可以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含双方户籍信息在内的户口本、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转学籍申请书等资料;
3、去孩子目前户口所在地的就近学区,申请转学籍手续。《户口本》首先保证孩子的户口是在谁的名下的,如果不是,一定要搞清楚其中的关系,如果实在不好说明则要带着《结婚证》。如果你有购买的房子,则一定要带着《房产证》或者购房协议或购房收据;如果没有房产证,则要有在房产局备案的租房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三十七条 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学校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女子在入学、升学、就业、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第三十八条:国家、社会对符合入学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少年、青年,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
2016年外地户口小孩在宁波上学需要什么证件
外地户口在宁波上学,需要以下证件:
1、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证明。
2、父(母)确在本区有相对稳定职业,持有劳动合同原件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宁波这边小孩上学,教育局规定是要连续缴满一年的社保,出具参保证明,才可以办理入学)。
3、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持有当年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父母暂住在本区1年以上并有相对固定住所,持有《居住证》(或《暂住证》)和暂住地租房合同正式文本,两证地址相符。
扩展资料:
为保障我国义务教育的正常实施,早在1986年,国家在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九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适当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设置,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小学的设置应当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这些是对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政策在法律上的明确规定。这些规定,明确了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的权利,明确了地方各级政府保障其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权利的义务和责任。
就近入学的政策目标就是为每一个儿童提供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确保教育的公平原则。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就近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