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4月15日之后结婚,2005年结婚,2017年离异,没孩子,今天退休可以申请独生子女费吗
夫妻双方退休后都可以领独生子女费吗?
可以。退休时可以领取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依据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一次性奖励。具体金额各地不同,一般不少于每人1000元。 (一)领取条件:独生子女父母凭《光荣证》、《结婚证》(或《离婚证》)和双方单位证明(无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证明)领取。 (二)发放办法:独生子女的母亲年满五十五周岁时领取;独生子女的父亲年满六十周岁时领取。 (三)发放渠道: 1、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发给。 2、在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中心存档的人员,单位委托存档者,由委托存档单位发给;个人委托存档者,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3、档退休领取独生子女费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一、受理条件:1.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以下简称《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2.《条例》施行(2004年4月15日)前办理结婚登记且婚后未生育又未收养子女的本市户籍公民。
二、申请材料:1、身份证明;2、户籍证明;3、婚姻状况证明;4、已有子女状况声明;5、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年老退休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的人员,还需提供《光荣证》;6、领取年老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申请审核表;7、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江西省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第三十七条,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离婚又复婚退休申请独生女费要提供什么证件?
离婚又复婚,退休申请独生子女费,只需要本人携带自己的身份证件,户口本,然后还有自己的结婚证去申请独生子女费就可以了。夫妻离婚男方又生一小孩但女方未生,女方退休可以领独生子女费吗?
女方一般可以领独生子女的补贴。
对于很多独生子女家庭来说,一般父母在老的时候可以直接领取独生子女补贴,这一笔款也可以用来照老年人的生活。因为目前很多地方的独生子女措施各不相同,所需要的条件也不一样,所以这个问题需要跟具体的情况来定。
一、你需要进一步明确父子关系和母子关系。
不管你们双方有没有离婚,或者你们离婚以后有没有重新结婚,你们的孩子属于法定关系,这种法律关系不会因为你们离婚而改变,同时也不会发生转移。换而言之,不管你们离婚以后有没有重新生小孩,你们之前的小孩都会算作你们永远的子女。如果你在离婚以后没有生小孩,你完全可以领独生子女补贴。
二、有些地方的措施可能不一样。
因为独生子女家庭领补贴也不过是最近几年的事情,所以现在有些地方的措施会有一些细微的区别。对于多数地区来说。只要你的法定母子关系和父子关系只有一个,你就达到了领取独生子女补贴的标准。对于某些地方来讲,你需要进一步确定婚姻关系,通过婚姻关系来确定孩子的归属问题,进而判断能不能领取独生子女费用。
三、你可以问一下地方的民政局。
因为我不知道你在哪个城市生活,也不知道你们离婚以后的具体情况,所以很难给出精准的答案。我觉得你可以去当地咨询一下民政局的工作人员,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进一步确定你的抚养权问题和独生子女归属问题。现在是互联网时代,很多地方的民政局已经开通了线上业务办理窗口,你可以直接通过手机来办理相关业务,非常方便,同时你也可以咨询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