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以上户口,但是户口和老人独立需要孩子出生证明,出生证明丢了怎么办?
孩子的出生证明丢了怎么办
出生证明丢了的补办流程和方法是: 1、补办声明,申请人向户口所在村委会或者居委会提出申请证明,所有证明中姓名必须与户口本相同。 2、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遗失或因被盗等原因而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 3、要求补发的,其父母或监护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婴儿家庭的户口本和原签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的证明材料。 4、到父母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已上户口出生证明丢了怎么办
已上户口出生证明丢处理如下:
1、向县级以上卫 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2、提交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3、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
出生证,也就是《出生医学证明》,是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
补办出生证应具备材料如下:
1、父母户口所在村委会证明;
2、接生证明,由接生人员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内容,接生员签名、盖手印及身份证复印件;
3、婴儿父母双方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如有一方没有户口薄,必须有这一方所在地的村委会和派出所证明其婴儿户口未在这一方设籍,如女方没有户口薄,需出具证明;
4、接生单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或乡镇卫生院院长签名签字盖章;
5、亲子关系声明,按表格内容填写,婴儿父母以及证明人要亲自签名盖手印,与婴儿关系要填写;
6、婴儿父母双亲以及证明人身份证复印件;
7、婴儿母亲须亲自来办理,如他人代领须身份证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二)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具体补发程序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资料由补发机构登记备案,永久保存。《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孩子已上户口出生证明丢了怎么办
法律主观:
补办出生证明 一般只需要三步: 第一,登报申明; 第二,向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补发申请; 第三,带着补发申请表到卫生行政部门或指定单位予以补发。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在主流媒刊登报申明之前的出生证明已经作废。 2、带着有申明的那张报纸,向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补发申请,填写《 出生医学证明 》补发申请表。等到原签发机构确认情况属实后,就会出具新生儿分娩信息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的存根复印件。 3、带着补发申请到卫生行政部门或指定单位予以补发。等到补发机构核实确认信息后,就会为其补发《出生医学证明》。 注:申请人必须为新生儿的父母。若不是父母,必须持有 公证处公证 的新生儿父母出具的委托书。由当地《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进行材料审核,负责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同时登记备案。
法律客观:
《卫生部关于印发<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七 《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补发办法如下: (一)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 (二)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边远贫困地区自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 具体的补发程序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
孩子迁户口出生证明丢了怎么办
出生证明丢了,可以补办。首先,需要凭户口本和身份证,去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开具《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证明;第二步,凭遗失证明,到孩子出生医院的医务处,开具第二个证明;第三步,拿着这两个证明,到孩子出生医院的产科,可以补办一个“出生情况说明”《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它作为“人生第一证”是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在办理许多证件手续中,出生证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旦丢失,在今后的生活中将带来不少麻烦。所以,家长们应妥善保管子女的出生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