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年代湖南桃江地主家的儿子成了地下党,父母房子被收走还能要回来吗
老人的房子被儿子私自卖掉了,双方都没证据了,房子还能要回来吗?
可以,可以起诉,这是公民的正当权利。民事纠纷可以协商或调解,也可以直接起诉或申请仲裁。不管是在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只要是发生财产纠纷或人身关系纠纷的,都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
法律分析
可以起诉,因为法院受理民事案件主要是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条件。首先,要写好诉状,交到法院的立案庭,立案庭法官在七日内会通知你是否立案。也可以选择口头起诉或者书面起诉。立案庭会根据法院是否有管辖权来作出决定,将在7日内预收案件的受理费,并在立案后2日内交审判庭。接着,就是庭审程序。起诉状是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的书面依据。起诉状内容内容:当事人的自然情况,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这部分内容反映双方当事人的身份情况,使原、被告特定化。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这部分是起诉状的主要内容。原告要在起诉状中写明具体的诉讼请求和提出这种请求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包括法律关系存在的事实、发生纠纷的事实、提出诉讼请求的理由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案件事实是否存在,需要证据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父母房产证过户给子女后还可以要回吗?
不能。赠与已经交付的,就不能任意撤销,已经过户不能随意要回来。相关法律规定,赠与人在下列情形下可以撤销赠与: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此处的扶养义务不论是法定义务、还是约定义务,受赠人都必须履行,其不履行即构成赠与的撤销事由。如果受赠人无扶养能力,那么其不履行扶养义务不构成赠与撤销的事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的方式: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减少繁琐手续,直接高效。 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也比较高效。 没有遗嘱、也没有遗赠抚养协议,按照法定继承,确定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确父亲把农村老房子卖了,儿子能要回来吗
不能。
如果老房属于父亲产权,那卖出的话就不能要回,已经形成事实买卖。如是儿子名下的自留地,父亲是无权进行买卖的,属于无效合同,可以起诉要回土地。
如果房产是父亲的,父亲可以随意处置自己的房产,无须征得儿子的同意,儿子不能再要回来,而且买卖掉的房产,如果买方无过错的话,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父母房子卖给子女还能要回吗
法律分析:父母房子卖给子女,以买卖方式过户,有了子女名字房产证,住房产权发生转移,属于子女合法拥有的财产,父母不能收回住房产权。子女没有付钱购买这房子,父母可以依法主张债权,可以要求子女归还买房子钱款。如果父母是以赠与方式过户给子女,子女在违反赠与协议规定的条件下,父母可以申请收回已经赠与过户给子女的房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父母给子女买的房子可以要回吗
父母给子女买的房子可以要回。可以主张债权的方式收回,父母有出资凭证,可以主张债权,要求房产产权的权益所有人归还当时的出资款项。但是不能主张增值部分权益,那个属于债权,但可以主张利息。
房屋赠与应具备哪些条件
房屋赠与应具备的条件如下:
1、赠与必须经过公证部门办理赠与公证,房屋赠与的生效以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为标志;
2、所赠的房屋必须是赠与人个人的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
3、所赠的房屋必须是没有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查封、扣押或以其它方式限制房屋产权的房屋;
4、所赠的房屋如果是共有房屋,必须经其他共有人同意并有书面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二十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