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可以领养孩子吗
离异的女人再婚不能生育,再婚的能领养孩子吗离婚?
答:是的,离异的女人再婚可以领养孩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六条规定,离异的女人可以收养孩子,但是需要经过相关的审查和批准。首先,离异的女人需要提出收养申请,并准备相关的收养文件,包括离婚证明、身份证、婚姻登记证明等。其次,离异的女人需要提交收养申请,并经过当地收养机构的审查和批准。最后,离异的女人需要签订收养协议,并经过法院的审批和批准。个人小贴士:离异的女人收养孩子时,应该注意收养的孩子的年龄,以及收养孩子的经济能力,以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离异可以领养孩子吗
符合 领养 条件的,就可以领养。具体条件是: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 抚养 、教育和保护被 收养 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九条 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妇女离异,子女归男方扶养,女方还可以领养小孩吗
可以,离婚后可以领养孩子。 离婚是不影响收养孩子的。收养人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才可以收养被收养人。其之间的关系主要有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产生法定的父母子女关系,二是对被收养人及其生父母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以及基于此的其他亲属关系同时消灭。符合这些条件的当事人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收养协议,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报主管机关进行收养登记后,收养关系便产生法律效力。离婚子女能收养吗
离婚的子女大了能收养,但是有前提条件,被收养的子女必须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且收养人要符合收养的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离婚无子女可以领养孩子吗
法律主观:
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修正)》第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一)因丧偶再婚的,再婚前丧偶一方子女不超过两个,另一方无子女的;(二)因离婚再婚的,再婚前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我认为既然再婚的,有一方未生育的可以生育一个子女,那么不生育而领养一个,也应该是可以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