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与儿子一家同住一个门排号,户口簿是二张的,都是户主算不算二户
儿子一家和父母一起住,两个户口本,一个门牌号,儿子算有房子吗?
不能够算为有房,因为儿子始终是和父母住在一起的,所以这个房子是父母的。我的户口本与父母的户口本写的是同一个地址,但是是两个户主,算两户吗?
这个应该是属于两户人。毕竟有两个户口本,而且户主也是不一样的。我的户口本与父母的户口本写的是同一个地址,但是是两个户主,算两户吗?
只要有两个不同的户口本就属于两户。我的户口本与父母的户口本写的是同一个地址,但是是两个户主,算两户吗
有两种情况,一种算两户,一种不算两户
1、特殊情况下出现一个地址两个户口。
一个自然人只有一个户口,不可重复,正常情况下一个居民户只有一个户口本,丢失、损坏可以换发。但非正常情况下也会出现两个或若干个户口本(比如,子女办理留学的签证等手续就可以办一个副本提交相关机关),但其证明力只限于相同事项,不得出现差错。
2、分户,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后,从父母户口里面独立出去,自立一户。
一个房子有两个户口本是正常现象,称之为“一屋两户”。两个户口本即代表原来的户口已经一分为二了。
扩展资料:
关于分户
1、分户是指公民因生活或居住条件发生变化,由一户分为数户的户口登记。分户的基本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
2、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老式住宅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分户要满足的条件:
1、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2、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或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平房住户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5、夫妻离婚后要求分户或迁出的,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居民户口簿》,经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后,由派出所按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直接办理分户或迁出手续,为迁出人单独打印《居民户口簿》,加盖迁出章,并在《常住户口登记表》上注明迁出或分户原因和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一次会议通过,1958年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1958年1月9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6)其他情况。
一个门牌号两个户主算分户吗
不算,一个门牌号两个户主不算分户。分户,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后,从父母户口里面独立出去,自立一户。户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户,是指公民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开生活或有工作证明的,可以申请分户,另立户籍档案。
户口分户需满足的条件为分户当事人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分户需要由原户主与当事人各自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审核证明材料,共同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分户手续即可。
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户籍地。户籍地是指经公安机关登记的,载明于居民户口本和身份证的户口所在地。根据中国户口登记条例和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即应由户主、亲属、抚养人等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重新办户口本需要什么
该项只有当事人(夫妻)一方符合户口所在地的分户条件的前提下,才能与父母分户后,重新立户:
1、分户条件:当事人年满18周岁、经济独立、并有单独的门牌号、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出具同意分户的书面意见等;
2、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分户协议书等,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九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