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家庭其中一方给原子女买巨额保险合法吗
夫妻离婚孩子归母亲抚养,父亲给孩子当投保人,买商业保险可以吗
可以啊。父母离婚不影响和子女的关系,不论子女和父母任何一方生活,还是自己的孩子,父母对未成年的孩子仍然用法定的抚养义务。你给自己的孩子当投保人,购买商业险完全是可以的。重组家庭丈夫背着妻子给与前妻生的儿子买巨额保险.现任妻子可以追回保费吗
不可以,因为父亲有权利给自己的儿子购买保险他人无法干涉。离婚前把钱给孩子买保险算是转移财产吗?
您好,是否会被认定为转移财产要进行个案分析。因为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夫妻共同财产,平等享有所有权,自然也平等享有对共同财产进行处分的权利,处分应当在诚实、互信、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夫妻中的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行为的,既违背了民法基本的诚信原则,也侵犯了配偶对共同财产享有的权利,但是以共同财产为孩子购买保险的情况,是否会被认定为转移财产是要综合家庭消费观念、收入水平、孩子是否确实需要、购买保险的金额等等情况综合分析。首先来说,大部分家庭中为孩子购买任何急需产品都是正当的,父母都想将一切最好给孩子;但是在离婚前购买时间多少有嫌疑,或者购买的保险对于孩子来说是完全不需要的;或者家庭日常消费水平都很均衡突然在离婚前为孩子购买了大额保险,并且显然超出了家庭支出水平的等等情况,都显得与平常生活大不相同则很有可能将此行为认定为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但是,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如是想为孩子购买大额保险,且切实需要的,对孩子有利的,尽管双方感情不和想要离婚的也应该双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之后再行购买,因为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双方依然要对孩子尽抚养义务,购买保险存在一定的正当理由。
离婚了给孩子买保险
不管婚姻状况如何,对孩子购买的保单从保险合同本身到后期涉及的服务都是没有什么影响的。《民法通则》也明确规定父母对孩子的监护权不会因为父母婚姻关系改变丧失。给孩子买保险时,如果保险费是您出,建议投保人写您,因为投保人具有终止保单的权利。通常以夫妻共同财产投保后,夫妻离婚,一方为投保人,以对方或其亲属以及离婚后由对方抚养的子女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可以采取变更投保人由对方继续交纳保险费,维持原合同的效力,不变更原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受益人。对方当事人应当给予投保人相当于保险单现金价值一半的补偿的办法。对于父母给子女投保,将子女列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也可以认定为赠与,其不参加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这里的现金价值又称解约价值、或退保价值,它应当是保险公司在扣除退保手续费之后退还给投保人的部分钱款,而不是投保人用于缴纳保费的全部资金,也不包括保险金在内的各种预期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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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给子女买保险
为子女购买的保险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双方无权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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