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非父亲亲生,法律上前者需要抚养后者吗
亲子鉴定两儿子非亲生,其父亲还有抚养的责任吗?
在这种情况下,这位父亲是没有抚养的责任的,因为两个儿子都不是自己亲生的。婴儿与父亲不是亲生可以不抚养吗
孩子不是亲生的但是如果形成了法律上的收养关系的要抚养,有法定的抚养义务。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孩子不是他亲生的,他有义务抚养吗?
离了婚【没有公证】,也就是说没有办理离婚手续。没办离婚手续就不能算是离婚。孩子不是他亲生的,也就是说孩子是女方带来的或是抱养的。现在小孩归男方抚养,而且读大学的费用以给准备好了。你问男方有没有义务抚养小孩对吧?看来你是不想让男方抚养小孩了。认为小孩不是他亲生的,抚养他有点屈。其实不管他们离没离婚,办没办手续。按婚姻法规定,他们即以结婚。对小孩就以行成了有抚养义务。即使他们现以离婚,而且也办了离婚手续。抚养义务也不会终断。一直到小孩成年为止。至于小孩的大学费用,不该男方一人承担。得男女双方共同承担。小孩的亲父有得承担一部分的抚养费和上大学的费用。非亲生子女父母是否有抚养义务?
1、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里的父母与子女,当然是指有血缘关系的,即亲生的。换句话说:对非亲生子女,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
2、在现实生活中,养父母与养子女,虽没有血缘关系,但作为拟制血亲,其权利义务等同于亲生父母与亲子女。
3、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其本身并没有血缘关系。再婚家庭中,继父母与对方的子女,在法律上并没有法定的抚养、赡养的义务。但如果继父母一方,愿意抚养继子女的,且对其成长中付出了照料、教育、抚养义务的,法律上认可双方构成了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只有在满足此条件下,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才等同于亲生父母与亲子女的关系。
4、司法案例:在现实生活中,婚姻中的一方与他人怀孕而生子,另一方不明真相,作为亲生子女抚养,后发现该子女非亲生。如果不明真相的一方,起诉要求该子女的亲生父母赔偿其抚养期间支出的相关费用,人民法院是支持其诉讼请求的。这就从另一侧面,反映了:对非亲生子女是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的。
妻子去世,婚内儿子DNA鉴定非亲生,还需要继续抚养吗?
妻子去世后,发现孩子不是自己的,那么如果这时候孩子还未满18岁,作为丈夫有抚养义务吗?(消息来源网友求助)
明确告知,并没有。
大家肯定会认为:已经养了孩子这么多年,那么已经名义上是抚养关系了,已经算收养了,已经有感情了,因此就应该继续抚养,但是事实上并不是如此。
01
那该怎么办?
孩子的抚养义务应该是亲生父亲,找不到亲生父亲,就是孩子的外公外婆。所谓的抚养义务本身就是孩子的父母来承担,而本案法律意义上,孩子的父母就是和孩子有血缘关系的人。如果找不到父亲或父亲去世,也应该合理顺延到,孩子的外公外婆,有血缘关系的爷爷奶奶。
02
我们要弄清楚一个问题,那就是:并不是已经养了这么久,就成了收养关系,就有了义务。
根据《民法典》规定:只承认依照正规手续,合法收养,自愿收养的收养关系,也就是我们合法收养孩子,那么依据规定,就对孩子有了抚养义务。
而不是,这种被隐瞒欺骗,并不是正常收养的孩子。
综上所述:你和孩子之间也不存在收养关系,因为你是妻子去世后经鉴定才发现孩子非亲生。收养必须是自己自愿的,也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并到相关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法律手续。所以你和孩子之间无收养法律关系,也无扶养义务。
03
孩子非亲生,“养父”的损失谁来赔偿?
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之间应该相互忠实、相互尊重”,你妻子在与他人的孩子隐瞒了你这么多年,让你白白给别人养了这么多年孩子,无论是经济上还是精神上也都受到伤害。因此,你可以要求你妻子赔偿孩子的抚养费和精神损失费。但是你妻子现在已经去世,权利义务主体消灭,你已无法再主张赔偿了,除非你能找到孩子的亲生父亲。
婚姻不易,无论出现任何问题,受伤的永远是孩子,大家且行并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