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人不能自理,怎么办
养育不能自理的孩子有规定哪些继承权
生活不能自理的儿女有继承权,生活不能自理的儿女属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如果属于遗嘱继承的,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诉讼中继承人一方无民事行为能力,法院会怎么判?
在继承法的相关判决中,不管有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法院都会按照《继承法》把相关财产,判定给有继承权的人。如果当事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就会交由法定代理人代为保管,等到当事人拥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时候,再进行转交。
在整个过程中,法定代理人只有代为管理的责任,无权进行任何操作。如果被发现中间有违规处理财产行为,当事人可以按照规定进行起诉。除非说处置行为是为了当事人的利益,否则就要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1、法院如何判决按照法律规定,民事行为能力人分三个阶段,十周岁以下,十周岁到十八周岁,十八周岁以上。其中十八周岁以下的,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前者只能做符合年龄和智力的民事活动,后者无法进行民事活动。虽然无法进行,但不代表他们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相关的活动由法定代理人代理。
正常情况下,法定代理人就是父母,关于继承所得的财产,在当事人还没有民事能力的时候,应该有代理人代理。等到当事人长大,再交给当事人。
2、代理人只有代理权利按照法律规定,代理人只有代为管理的权利,而没有代为处理的权利。如果自己私自挪动了继承人的财产,必须进行赔偿并且承担责任。当然,这里还有一个情况,那就是处理财产是为了继承人的权益,无需承担责任。
不过这个时候,代理人必须拿出证据,能够证明处理财产的行为是为了继承人,同时证明处理的财产全部用于继承人身上。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法院仍然会认定是违法。哪怕代理人是父母或者亲属,也是犯罪行为。
3、一个额外情况在网上有这样一条新闻,是爷爷立下遗嘱,要把遗产留给自己的孙子。可是到了孙子成年后,法院突然判定遗产不能给孙子。这里涉及到的就是遗赠问题,因为孙子不是第一和第二顺位继承人,这个时候就不能算继承,只能算是遗赠。
按照法律规定,遗赠的财产应该由被遗赠人表态接受,时间是两个月。超出两个月的话,相当于自动放弃。如果在“继承”过程中,存在这一种情况,那么当时人一定要及时去公证处表示愿意接受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