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冷静期交的首付,离婚时女方还的房贷,这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还在还贷,算不算共同财产?
您好,婚前购房,婚后男方还贷夫妻共同财产是不算的;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购房,婚后男方还贷夫妻共同财产算吗?
一般是不算的,但是有两种情况。第一: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那么婚前支付的部分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婚后还贷以及增值部分输入夫妻共同财产。第二:一方用自己的财产婚后还贷,那么财产任然属于个人财产。
第一种情况就属于特殊的方面,不属于意义上的一方还贷。值得一说的是,我国法律一般都是根据谁出资来判定房屋所有权,如果男女双方都出钱了,则是通过男女出钱比例来分配房产。夫妻双方另有额外约定除外。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是女方付的首付并且还的贷款,婚后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女方自己付的首付,而且也是自己还贷款,那么婚后这套房子的还贷款的这一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其他的则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大概是因为现在的女生变聪明了,所以才会想着在婚前给自己买套房子吧。
现在很多男生不愿意找女生婚前自己买房的,听起来女生人家自己买房了,原本是一个加分项,可是现在却有点像是减分项了,你要问我为什么,那就得听我细细说来,首先你要明白一件事情,以前女方如果不买房,那么结婚的时候可能需要付装修费用,而一般情况下装修费用在二十万左右,这是装修的稍微好一点的,有些则是直接买辆车,一辆车也得小二十万吧。
可是离婚的时候,装修你是带不走的,而车子也开破了在贬值,那么你以为自己有份额的男方贷款买的房子,其实跟你没有多大的关系,顶多就是给你一部分你们结婚以后共同还贷期间的一半钱,这一部分往往是很低很低的,所以到了最后离婚,你可能只能分到几万块钱的贷款部分的钱。
可是明明结婚的时候你花了那么多钱的,你明明可以自己也有一套房的,但是你啥也没有得到,这是何必呢,所以为什么自己婚前不买一套房,婚前属于自己的财产,离婚以后自己也是有房子可住的人,而不像个丧家犬一样没有地方居住。
但男生则不愿意了,女生买了房子,房子还跟自己没有多大关系,结婚以后的她要还房贷,那么家庭支出他就要多出一点,他自然不愿意,如果女方不买房,她的所有收入全都归这个小家庭,现在却只有还完贷款剩下的才归家庭,他自然是不满意的,所以女孩子多学着点,婚前买套房吧。
婚前购房婚后自己还贷算是共同财产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首先,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名下,首付款对应的房产份额属于出资方的个人财产,这点毋庸置疑;
其次,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夫妻双方各自财产的归属,那么夫妻双方婚后工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无论婚后是单独还贷,还是共同还贷,用的都是婚后共同财产。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综上所述,婚前一方按揭买房,以该方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屋登记在该方名下的,一般夫妻双方协议约定,协议不成房子一般会判给登记方。但是婚后共同还贷款项及房屋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由该方给予另一方补偿。
婚前付的房屋首付,婚后还的贷款,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如果首付是婚前男女共同支付,并且能证明。
婚前、婚后还贷
该房属于共同财产
如果,婚前一方首付
婚后共同还贷
那么,该房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扩展资料:
法律规定
编辑
法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释义
本条是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一、如何界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指以夫妻双方登记结婚之日起至婚姻关系终止之日止的期间。即婚姻关系发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它既包括结婚之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期间,也包括登记之后尚未同居期间,夫妻双方婚后分居期间,以及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准予离婚姻的调解或者判决尚未生效期间。具体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合法婚姻从领取结婚证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
第二,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前,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被认定为事实婚姻的,从同居之日起,就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第三,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8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第四、夫妻分居或离婚判决未生效的期间,仍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第四,恋爱或订婚期间,不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二、什么是夫妻财产制
夫妻财产制是规定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包括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以及家庭生活费用的负担,夫妻债务的清偿,婚姻终止时夫妻财产的清算和分割等内容,其核心是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法律设立夫妻财产制,调整夫妻财产关系,对保护夫妻的合法权利和财产利益,维护平等、和睦的家庭关系,并保障夫妻与第三人交易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贷款买房子,婚后要是离婚,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贷款买房,房产证中写了夫妻两个人的名字,那么该房屋就属于二人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会依法进行分割。如果房屋是婚前由一方支付了首付款,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另一方只是共同参与了房屋还贷,那么在离婚时,该房屋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官一般会判决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也就是男方所有,男方向女方支付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作为补偿款。【参考内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