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续租会查婚姻状况吗
申请公共凭租房,公共房管理局会去民政局查离婚协议书吗
完全由可能。对于公租房申请,肯定时要核查申请人各类经济状况,包括婚姻状况,银行,证卷,不动产等等。公租房在租期其间结婚后离婚还可以继续租住吗?
公租房在租期期间结婚后离婚是不可以继续租住的。具体如下:公租房按照国家公租房标准建设结合各地实际情况都有严格的套型、人数的匹配。一般情况下三口以上家庭匹配双室,两口及以下家庭匹配单室。你们离婚的情况下,按照判决书,你们3口人就拆分为两个家庭。应当于本次租期到期前,将其中退出的家庭成员终止资格并腾退,其余成员按照人口、套现匹配原则进行调换。
拓展资料:公租房申请材料
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将进一步完善申请受理渠道、审核准入程序和租金定价机制:
1、本人手写申请书(黑色水性笔书写,签名按手印);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除申请人之外的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婚姻证明:
(1)单身/离异/丧偶的,需民政局婚姻登记机构开具单身证明;
(2)离异人员离婚协议书,房屋财产分割证明(法院判决);
(3)已婚人士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收入证明(所有成员均须出具,证明要求原件):
(1)有工作单位人员,工作收入证明(申请社区发放)+近12个月工资存折明细/银行对账单(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
(2)灵活就业人员,单位证明(注明:单位地址、电话、联系人);
(3)无业人员,本人书面说明,门栋组长+居民代表证明+居住地社区+街道核实后盖章;
(4)在校学生,出具学生证+在校证明(注明:入学时间,全日制/自修,大专/本科,学制年限);
(5)就业年龄段居民,均须出具有无缴纳社保、医保凭证;
6、房产证明:
(1)户籍地房产证明;
(2)租住房屋的家庭或个人,房屋备案证明(居住地社区警务室办理);
(3)借住亲友房的家庭或个人,a.借住房屋的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b.房主户口以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c.居住地居委会开具借住证明(注明亲友关系及时间);
7、有以下情况者,需出具以下证明:
(1)如户口与房产证地址不一,需出具同一地址证明;
(2)本市户口迁入满一年,需提供迁出地相关房产证明及房主户口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公租房续签需要什么材料
续租申请人向承租公租房所在小区房管中心提交续租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续租申请表;
2、身份证明;
3、婚姻状况说明;
4、工作收入证明;
5、住房情况证明;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
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扩展资料
公共租赁住房呈现如下特征:
1、保障性
住房权是得到《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公约》等国际公约一致确认的一项基本人权。《指导意见》也明确指出,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满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重要举措。
2、政策支持性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在房地产市场中自发生成的,而是由国家推动出现的。是国家为了住房保障的目的人为设计的新型住房类别,因此公共租赁住房的发展。尤其是发展初期,只有在国家特殊政策的支持下,才能步入正常的发展轨道。
3、租赁性
经济适用房是为目标群体提供的低于市场价格的产权住房,而公共租赁住房则是向目标群体提供适当的租赁住房来保障其住有所居。
4、专业性
传统的个人出租住房的首要功能是产权者自住,而公共租赁住房不论是通过新建、改建、收购,还是通过在市场上长期租赁住房等方式筹集的房源,都不是为了自住,而是专业用于出租的。
5、供应群体广泛性
在中国原有的保障性住房中,廉租住房的供应对象是最低收入群体,经济适用房的供应对象是中等收入群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共租赁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重庆公租房续租需要什么材料
续租申请人向承租公租房所在小区房管中心提交续租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续租申请表;
2.身份证明;
3.婚姻状况说明;
4.工作收入证明;
5.住房情况证明;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
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扩展资料: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条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为格式合同,每次合同期限最长为5年。
第三十一条 承租人享有按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使用公共租赁住房的权利。
承租人应爱护并合理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附属设施损坏的,应负责维修或赔偿。
第三十二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按照贷款利息、维护费并根据不同地段、不同房屋类别等因素,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财政、市住房保障机构等相关部门研究确定。租金实行动态调整,每2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第三十三条 承租人应当按时交纳政府规定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和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水、电、气、通讯、电视、物业服务等费用。
第三十四条 因人员变动申请换租相应规定面积的公共租赁住房,应向市住房保障机构提出申请,由市住房保障机构按换租规定进行配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租房到期了,公租房续签是怎么样的
租房合同到期后怎样续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