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前财产证明
结婚前财产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权利的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婚前财产公证的好处多多,如,防止和减少夫妻财产纠纷的发生;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夫妻双方良好感情的维系;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审判效率。1、当事人要准备个人的身份证明、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双方拟好的协议书。其中,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2、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去民政局办理结婚证前,需要提前准备哪些证件?
结婚是一件想想就开心并且幸福的事情,很多人恩爱相加为的就是有朝一日步入婚姻的殿堂,而结婚证则是国家对其双方身份以及婚姻爱情的认证,所以在国内结婚的年轻人总是想要挑一个好一点的日子有寓意的日子,去领结婚证,让双方的婚姻仪式感更强,其实很多人结婚都感觉又开心,又担心,又有点怯怯的,因为不知道去民政局办理结婚证需要什么资料,其实去民政局办理结婚证非常简单,夫妻双方携带双方本人身份证以及双方户口本。并且需要携带几张双方已经照好的结婚证证件照,就可以去民政局进行登记并申请结婚证。
一、什么是民政局?
民政局顾名思义是国家的一个机构,负责人民政务日常信息的一个机构,民政局不单单有办理结婚证的效力,在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也有监督实施作用,并且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也有登记和监督管理的责任,并且在本在社会上的福利事业的发展规划政策标准,福利彩票及彩票公益金等等慈善事业,也是归民政局管理。
二、如何申请结婚证?
申请结婚证非常简单,首先申请结婚证的男女双方要完全自愿,双方携带各自身份证有效证件和双方户口本,去户籍所在地或者工作所在地的民政局进行登记并申请照片,可以在民政局进行照,也可以提前在照相馆准备好都是可以的,备齐这些资料只需要在民政局的工作日时间到民政局婚姻登记窗口进行登记,随后登记成功后,填写完资料后,双方就可以进行结婚证申请手续,一般当天都可以办好。
三、民政局周末上班吗?
因为很多特殊的节日恰逢是周末或者节假日,像520,521这种情况,各个地方民政局的规定不尽相同,有些地方为了提高服务办事窗口效应,会对特殊节日要求民政局员工提前加班为其办理结婚证登记手续,但大部分单位会正常履行国家的双休以及节假日休息,所以最好是要避开周末和节假日。
几个方面可以看出,办理婚姻结婚证,只需要去民政局进行婚姻登记,去的时候带好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和双方的照片就可以。
结婚前哪些财产可进行公证
法律分析:所有的财产都可以公证。双方缔结婚姻关系之前无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都可以在婚前进行公证。婚前进行财产公证的目的是为了提高财产证明能力,以便发生纠纷时,更好确定权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夫妻离婚怎么证明婚前财产
夫妻离婚时,可以根据结婚时间来证明婚前财产。在我国,男女双方要确立婚姻关系的,应当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离婚时,可以查看结婚证上的时间,财产是在领取结婚证前取得的,应当属于婚前财产,在领取结婚证后,当事人取得的财产,应当属于婚后财产。因此,当事人在确定婚前财产时,应当看当事人领取结婚证的时间,在领取结婚证前取得的,应当属于婚前财产。【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