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妾体现了什么婚姻制度
古代妻妾制度反映了什么
娶妻纳妾,妻,为何叫娶?妾,为何叫纳?这一娶一纳反映了古代封建社会等级森严的妻妾制度。
看过《红楼梦》的人都知道作为封建社会具有代表性的官员府第的贾府就有着等级森严的妻妾制度。
在贾府,妻子可以当家作主,料理财政,而妾室只是主人泄欲和生儿育女的工具。因此妻子就尊称为夫人,而妾室只能呼之为姨娘。妻子在府中是主子,而姨娘只能算半个主子,因为姨娘在夫人面前就是奴才,只有在奴才面前才算主子。
所以就连她们生的孩子也不一样,夫人生的孩子叫做嫡出,而姨娘生的叫做庶出;嫡出的自然高贵无比,而庶出的也就自然低人一等。贾政的夫人王夫人生的宝玉,贾府上下如获至宝,呵护有加,这是贾政的妾室赵姨娘生的贾环所望尘莫及的。
可见,在古代封建社会,等级森严的妻妾制度决定了妻妾极其不平等的地位。
其实,中国古代社会的妻妾制度自从母系氏族消失那天起,便开始萌芽了。以现代人的眼光来看,中国古代社会的妻妾制度是一种极其缺乏人性、极度残忍的制度。因为它将“阶级”带进了家庭、带进了枕边、带进了亲情之间,强行把血脉相连的一家人分成了压迫和被压迫的两类人群。
当然,中国古人很早就对这种残酷的妻妾制度提出过异议。众所周知的《易经》中就说过:“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然而,人性平等的主张,强不过享乐主义和独裁专制,妻妾制度不仅依然存在,而且发展出了一套完整的规矩。
现在许多人都说,中国古代是“一夫多妻制”,其实这话并不确切。中国古代向来是一夫一妻制,小妾是不能算做合法配偶的。如果一定要说什么“制”的话,那就只能说是“一夫一妻多妾制”。
在中国远古氏族社会时期,有出现了“媵制”。这是一种氏族首领才有资格实行的婚姻制度。即他们在迎娶妻子时候,女方的家里还必须陪嫁一定数量的女性,陪嫁给氏族首领的姊妹或女奴,自然属于媵妾。
在后来的社会中,便正式出现了“妾”。妾在家庭中,虽然承担着生儿育女的义务,却享受不了“妻”的待遇。
为什么呢?最初的原因很简单,就是作为妻的女子,家庭出身都要高于妾。妾一般都来自卑贱低下的家庭,甚至是战败方奉献的礼品。因此,妻为“娶”,而妾为“纳”,娶妻时送到岳家的财物被称为“聘礼”,而纳妾时给予家庭的财物,则被称为“买妾之资”。
被称为《春秋》三传之一的《谷梁传》中说:“毋为妾为妻”。这就是说,妾没有资格扶正为妻,有妾无妻的男人,仍是未婚的“青年”。而嫡妻死了,丈夫哪怕姬妾满室,也是无妻的鳏夫,要另寻良家聘娶嫡妻。
妾的身分,至此已经成了定局,到唐宋时期,更成了铁律。
《唐律疏议》明确规定:“妾乃贱流”、“妾通买卖”、“以妾及客女为妻,徒一年半。”假如将妾升为妻,就是触犯了刑律,一但事发,是要两口子一齐服刑一年半的,而且事后照样得离异。古代范文《汇苑》中也说:“妾,接也,言得接见君子而不得伉俪也。”
原来,妾不过是男女交接之用,她们只能与丈夫亲昵,却没有资格称为妻子。而中国古代一部重要的典章制度书籍《礼记》则说得更为清楚:“妾合买者,以其贱同公物也。”同样是与丈夫共枕、为丈夫生育儿女,妾的身分却只不过是买来的物品。
除此之外,中国古代还是一个绝对的阶级社会、家长制社会,儿女婚姻都要由父母决定。也许是为了从根本上杜绝青年男女、尤其是不同阶层间的自由恋爱,法律条文就更要严格规定妻妾之分。
《礼记》中说:“奔者为妾,父母国人皆贱之”、“良贱不婚”。这就是说,如果青年男女自由恋爱受阻,相约私奔的话,则女方没有资格为妻,双方家族都只认为她不过是一个妾而已。
试想,一个好好的良家女子,只因为随心爱之人私奔,便从此失去了为人妻的资格,侍奉公婆、丈夫五六年之久,都换不来男家的认可。这是何等的残酷?
不仅如此,这位沦为妾的女子还没有资格参与家族祭祀,而她生的儿子也算不得夫家首选的继承人。可以想见,中国古代妻妾制度,所侮辱蹂躏的不仅仅是这些误了自己终身的女子,就连心爱她而无自主权的丈夫以及她的儿子,都在这种制度下饱受歧视而有苦难言。男子只能与父母认可的嫡妻同床异梦,眼巴巴地看着心爱的女人成为嫡妻的生育工具。
综上所述,中国古代男人“娶妻”其实是政治上联姻,而“纳妾”则是买卖婚姻的产物。“娶妻”和“纳妾”反映了中国古代妻妾制度的残酷和不公,中国古代妻妾制度也是男权社会必然产生的怪胎。
古时候一夫多妻制,是不是能随便娶老婆?
1. 在古代中国,一夫多妻制实际上体现为妃嫔制度和纳妾制度,并非简单的“一夫多妻”。2. 皇帝以下,官吏和百姓层面的婚姻制度,虽然允许男子纳妾,但这并不等同于自由的“一夫多妻”。
3. 妻与妾在古代社会中有着严格的区别。妻子必须经过正式的婚姻程序,包括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以及男方下聘等步骤。而纳妾则相对简便,妾的来源多样,可以是购买或收房。
4. 妻子在家中享有与丈夫平等的地位,是内宅的掌权者,有权参与家族祭祀,死后也能入宗庙享受供奉。相比之下,妾的地位较低,甚至不能自行抚养教育自己的子女,也没有资格参与宗庙祭祀。
5. 在古代,妾甚至可以被赠予或转让,如历史上吕不韦将其妾室赠予秦国公子异人,后来该妾室生下了秦始皇嬴政。
6. 对于皇帝而言,虽然可以拥有众多嫔妃,但正妻即皇后的位置是唯一的。嫔妃的数量在不同的朝代有所限制,但通常情况下,皇帝的妃子数量是不受限制的。
7. 大臣们的纳妾数量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不同品级的大臣有不同的纳妾限额。
8. 对于普通百姓来说,虽然法律上没有明确的限制,但纳妾的数量实际上受到经济能力的制约。只要经济条件允许,普通百姓也可以纳妾。
综上所述,古代中国的婚姻制度并非简单的“一夫多妻”,而是有着复杂的法律和社会规范。无论是皇帝还是普通百姓,婚姻行为都受到相应的法律和社会道德的约束。
为什么说“三妻四妾”
“三妻四妾”这一说法源于古代中国的婚姻制度和社会文化背景。一、背景介绍
在中国古代,婚姻制度中存在一定的等级观念和男尊女卑的思想。“三妻四妾”并不是指一个人同时拥有七个妻子,而是反映了古代社会中复杂的婚姻结构和家庭关系。
二、三妻的含义
在古代,“三妻”通常指的是正妻、平妻和妾。正妻是明媒正娶的妻子,地位最高;平妻则是与正妻地位相近的配偶,通常出现在商贾之家;而妾则地位较低,多是被纳为妾室的未婚女子或俘虏。
三、四妾的解释
“四妾”则指的是多个妾室。在古代社会,男性拥有多个配偶被认为是地位和财富的象征。这些妾室可能是为了生育后代、巩固家族联盟或其他目的而被纳入家庭。
四、文化与社会意义
“三妻四妾”的说法反映了古代社会男尊女卑的观念和婚姻制度的特殊性。随着时代的变迁,这种婚姻结构已经逐渐消失,现代社会的婚姻制度强调平等和专一。然而,“三妻四妾”这一说法仍然在某些文化和语境中被使用,作为对古代社会的一种描述或借鉴。
综上所述,“三妻四妾”是基于古代社会文化背景产生的特定说法,体现了古代婚姻制度的复杂性和社会观念的变迁。在现代,这一说法更多地用于描述或研究历史,而非现代社会实践的依据。
古代妻为何是“娶”,妾为何是“纳”呢?有什么讲究?
这个和古代的婚姻制度有关,在古代妻子只有一位,但是妾是可以纳很多的。娶是明媒正娶,是指经过送聘礼,看日子,然后娶到家里的,娶的妻子和自家地位都是差不多的,有的还有娶比自家还要好一点的家庭的女子的。纳是收入,买入的意思,纳的妾的身份一般都很低,有买入的意思,妾的地位也很低。1,妻和妾身份的不同
在一个家庭中,妻的地位和妾的地位差别特别大的。妻是家庭的主人,是主子,说什么是什么,生的孩子是嫡出。但是妾的地位就不一样了,妾是买入的,是纳的,就相当于是奴隶一样,在家中是没有话语权的,在妻的面前就像奴才一样,而且妾生的孩子也是庶出,在家里是不能继承家业的,和嫡出的孩子待遇都不一样。而且这种制度是很严格的,就像《红楼梦》中一样,王夫人是正妻,其她的姨娘和王夫人根本就说不上话,吃饭睡觉用的东西都不一样。还有他们的孩子,贾宝玉可以说是万千宠爱于一身。而且妾生的孩子,还得问妻喊妈,不能向妾喊妈。这些规矩真的是摧残人。
2,娶妻纳妾程序不一样
娶妻是很讲究的,尤其是大户人家,要“三书六礼四聘五金八抬大轿十里红妆”,甚至比现在的结婚都繁琐很多,也要隆重很多,先是要有媒人去女方家提亲,送礼,求婚,还要经过女方同意之后,再看八字还要分嫡女还是庶女。送聘礼也是很讲究的,要装在轿子里面,锣鼓开道,热闹得很。送完聘礼之后再订婚期,这些程序一个都不能少。但是纳妾就很简单了,只要给够钱就可以了,就和买东西一样。所以这两者差别真的很大。
中国古代婚姻制度一夫一妻多妾制
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是一种以“一夫一妻多妾”为核心特征的社会制度。在封建社会中,尽管皇帝作为最高统治者,其婚姻形式也遵循这一制度,只有一位正妻,即皇后,享有正式的妻位。其余的女性,如《红楼梦》中的赵姨娘,被称为妾,她们的地位低于正妻,且需要通过特定的手续才能成为妾。妾下面还有通房丫头,她们的地位更低,只有经过正式手续的才能被称为妾。婚姻在古代社会中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被视为社会伦理关系的基石。《易·系辞》和纳西族东巴经象形文字都体现了人类的产生源于自然阴阳的结合。然而,这种婚姻制度在封建伦理中被严格规范,强调“昏礼”为礼的根本,强调男女有别、夫妇有义等关系的建立。婚姻家庭被视为社会结构的基础,妇女在这一制度下地位低下,夫为妻纲,必须顺从丈夫,即使丈夫去世也需守节不改嫁。
法律规定,妾的数量有严格的限制,如《礼记》和《周礼》中记载的天子后宫规模,皇后作为正妻,拥有特殊地位。其他姬妾需要皇后批准才能陪伴皇帝,且不能与皇帝独处。这种不平等的婚姻制度在《红楼梦》等文学作品中有所反映,如王夫人和赵姨娘的家庭地位和儿子的待遇,体现了这种制度下的等级划分和人间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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