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和诠释东方人的婚姻与性爱?
性、爱和婚姻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性是引子,爱是过程,婚姻是结果。
这是一个如此重要而又如此少被人谈起的话题,可能很多已经结婚十几载的人也不曾认认真真想过。所以,当社会娱乐新闻满天飞的时候,因为价值混乱,因为不曾认真想过这些根本性的问题,所以很容易人云亦云,很容易迷失。
爱,在这里我们只谈论狭义的纯粹的爱情,所谓“真爱”。我认为,纯粹的“真爱”是柏拉图的,也就是纯精神的。如果你不可以接受我这个观点,那我可以这样说,爱,分为肉体(生理)之爱和精神之爱。
而第一部分所谓的“性”,就是这里的肉体(生理)之爱。那么什么是精神之爱?精神之爱,指的是,当你与一个人在交往和接触了之后,这个人在其排除肉体(脸、身材)之外任何品质对你产生的强烈的吸引,使你非常享受与这个人相处的过程。这些品质,可以包括智慧,道德,才能等等。
最后,谈一谈婚姻,这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我们不能像理解肉体的性和精神的爱简单地说这个问题,我也只能非常粗浅和概括的说说个人的想法。
首先,婚姻,归其本质,就是两个人之间建立的一种契约关系。而离婚,就是这种契约关系的解除。那么,婚姻,与“性”(指纯肉体方面)和“爱”(指纯精神方面)有什么关系呢?在我看来,婚姻的初衷,或者说,理想的婚姻,应该是基于“性”和“爱”的。
通俗来讲,就是两个人结婚,双方在“性”与“爱”方面都能一定满足对方的需求。但是记住,基本上不太可能是完完全全满足。什么意思呢?说得直白一点,有多少人,能够问心无愧地说,你的配偶是你感觉最完美的性伴侣,长相身材都最大限度地满足了你?
又有多少人,能问心无愧地说,你的配偶是你最合适的灵魂伴侣,是你认识的人中和你最有灵魂共鸣的?即便是纯粹地满足其中一项指标,恐怕就算你是非常少数的幸运儿了。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婚姻是一定程度上基于“性”与“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