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和前妻有个女儿,离婚时孩子已成年,判给妈妈,但户口在我我老公这,对我有什么妨碍吗?
丈夫跟前妻的女儿户口要挂在我的户口本上,会对房产分配有影响吗?
丈夫跟前妻的女儿户口挂在户口本上,对房产分配是有影响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父母离婚并不会断绝父女关系,女儿依旧拥有继承父亲遗产的权利。所以,只要是属于父亲的房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女儿都属于第一继承人顺序。法律分析
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我和老公户口没在一起,他和前妻子女的户口在一起,这样对我有利吗?
你和老公的户口没有在一起这样就是不好的。因为按照户口来说他们才是一家人你根本不是一家人。以后并没有什么继承权。我和老公是二婚,他有一女判给前妻,但是户口又在我老公这边,如果以后离婚后他女儿有权力分财产吗
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你和你老公即使是二婚,即使他的女儿户口在他那边,他女儿对于你和你老公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在离婚时不能主张任何权利。也即为他女儿无权分房。我老公他离婚有前妻小孩给前妻的,但那小孩户口还在他那怎么让他拿走呢他不肯拿走?
没有必要,也没有理由让孩子的户口从其父亲的户口中移走。
孩子的父母虽然离婚了,但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双方对孩子的抚养义务还存在。其孩子不管跟着谁生活,户口也可以继续存在父亲那里,只要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学习。
作为继母,最好是通情达理,尽量不向配偶提出无理要求。爱屋及乌,这才是加深双方感情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