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在男方名下离婚了说给儿子 万一哪天卖了我都不知道要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法院把房子判给了儿子,男方把房子卖了,这时该怎么办
双方可以先行协商,让男方将卖房款支付给儿子,如果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儿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夫妻离婚后,如果房产的所有权已经判给儿子了,即便房产现在还登记在男方名下,男方在处理房产时仍属于无权处分,如果男方能顺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且买方为善意相对人,那么儿子是有权向男方主张支付相应的损害赔偿。另外,如果因为男方的原因未能与买方办理过户手续,那么买方也是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男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的。
温馨提示: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均应当按照判决履行各自的义务,一方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一条 【善意取得】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第五百九十七条 【无权处分的违约责任】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你好我和老公离婚一年半了 孩子判给男方房子判给孩子的男方没有出售的权利但是他现在要卖房子怎么办?
去法院就这件事情提起诉讼。 1、从法律角度而言,没有过户给孩子,房子还属于父母。此时销售房子行为是有效的,但是孩子的监护人可以提起诉讼,要求你赔偿。 2、男方在没有女方同意情况下,卖不了房子,房子属于2人共同所有。 3、如果房子过户给小孩后,可以在纯粹为孩子利益的角度上销售房子,买房子的人不承担风险。夫妻离婚房子过户给孩子孩子能卖出吗?
您好,如果房本上只有孩子一个人的名字,且孩子已经成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话,是可以的。首先,我国采用的是不动产公式主义,不动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经过登记就发生效力了,因此,房子过户给孩子,孩子即对房产享有所有权。
其次,如果不动产登记簿上不止孩子一个人的名字,孩子是无权私下卖出的。不动产登记簿上有多个名字,如果没有约定份额的,为共同共有,有约定份额的,为按份共有,无论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一个人都无法处分房产。
最后,孩子要获得私下买卖房产的资格,还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因此,如果孩子是十六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十八周岁以上,且不动产登记簿上只有孩子一个人的名字的话,是可以私下卖掉该房产的。
【相关法条】
《民法典》
第十七条__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十八条__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二百零九条__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__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九十七条__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二百九十八条__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第二百九十九条__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三百零一条__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