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男人一生娶了两个妻子,死后后代立碑悼念怎么立碑词
一男两女的夫妻去世后,墓碑上名字应该怎么排列?
为人子女为去世父母立碑是天经地义的,不过在碑文的撰写上还是存在 技巧的,特别是因为客观原因而出现的一男两女的夫妻,合葬以后的碑文撰写同样需要注意形式,从子女的角度来说,先父的名讳自然是在墓碑正中央,而生母则是在父亲名讳的右侧,并且“母”字是与“父”字持平的,而继母的名讳则是在左侧同样的平行位置排列。在现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下,墓碑的碑文撰写并不复杂,但对于拥有再婚经历的夫妻来说,两任妻子在墓碑上的位置和排序是有讲究的,如果顺序颠倒不但会贻笑大方,甚至会背上不肖子孙的骂名,不要以为这样的说法有夸大其词的成分,广大的农村地区对于碑文的撰写和排序是极为看重的,稍有不慎就会引来指责和非议。
当然,封建社会的一夫多妻制度,在碑文的撰写上就比较容易区分,按照进门的先后顺序并且以妻、妾的身份排序,就能够体现出这个家庭的成员构成和身份,而子女不管哪一任妻子所生,都应该以子女的身份在立碑人的位置写下名字,因此彼时的墓碑上碑文比较多的原因所在。
对于碑文撰写和排序这样的生活细节,不仅是对民间丧葬文化的体现,同时也是对子女孝心的检验,虽然墓碑的内容格式和排序都有统一标准,但是在细节上同样可以体现出与众不同的孝心,所以说对于墓碑的名字用心排列还是很有必要的,但前提是与当地的民俗传统相契合。
男人娶二个老婆和二房埋在一起先妻碑文怎么写?
这种情况在我们身边发生的还真不少,其实很简单,不晓得你们那边的风俗习惯和我们这边一样不,我们这边可能会这样写,下面我按我们这边的办法给你聊聊。根据你的描述,你应该是你爷爷的第二个媳妇的孙子,你的父母应该还在,碑文该写xxx一妻x氏,立碑人,应该从你的上一辈最年长的开始写(子前女后),你的父辈写完了,再写孙子辈,同样按长房长孙先后写,外嫁的一般都是写在男主后面,同辈男丁写完再写外嫁的人,嫁入家中的,应该在同辈男丁写完之后再写,并写明是xx妻氏。如果你父辈和你那辈有过世的人,无论男女一律不写。
我们这边大致就是这样的,不晓得适合你们那边的风俗习惯不,当然还有其它年月日等具体的写法,你只需要询问一下那些刻碑的师父,他们应该最清楚了!
一男两女的夫妻去世后,墓碑上名字应该怎么排列?
一男两女的夫妻去世后,墓碑上的名字怎么排列,我来做一回答。一个男人两个媳妇,应该把男人排在中间,两个女人分列两边。具体排列如下:中间是先父某某某大人之墓,右侧是嫡母的位子,与父字相平为母某某某,左侧为庶母的位子,与父相平为娘(庶母、继母、后母等在我们这里一般称呼为娘)某某某,与上面的先字和下面的大人之墓合起来,就成为三句话:先从某某某大人之墓和先母某某某大人之墓与先娘某某某大人之墓。
你们那里如果妈与娘都是称呼母亲的话,那区别她们的办法就只能用两个字了,即把母改为嫡母,娘改为庶母即可。为了直观形象,让人一目了然,我用图写出来,供大家参考。
1.如果夫妻二人名字写在碑上,则按左尊右卑来排列,男左女右。民国二十二年《河南通志睢县采访稿陵墓》:袁尚书可立墓在(睢州)城南五里,骆庄南里许,碑刊明资政大夫正治上卿兵部尚书袁节寰(袁可立)墓。
2.生卒年月日,写在中榜两旁,仍依男左女右,年月日能写齐全最好。因为日久年深,户口注]销,传来传去,隔几代要找到先人生卒年月日,则十分困难。
明王铎《太子少保兵部尚书节寰袁公神道碑》:"皇帝御天下之七季癸西十月十一日,资政大夫兵部尚书节寰袁公(袁可立)终于家。”
男的名字写中间,特大!两个女的名字写在男的两边,是哪个女的小号出钱的钱,就放在男的左边,低男的名字一个字,另外一个女的名字就在右边,低男的名字两个字,不就可以啦!如果是一起出钱,那就都低男的名字一个字就好啦!
给老人立碑儿子有两个老婆都活着,能都写上吗?
按照中国以前的风俗,墓碑的落款只能署男性后代子孙,现在很多地方都可以把直系女性后代也写上,也是可以的。为辈分高的人或者去世很久的人立碑,由于涉及的人比较多,难免各家有些特殊情况,需要按照当地的公序良俗书写。应该遵循公正、大局、合理的原则。需要注意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全家友好商议,最终由现存活的直系子辈(按照长幼顺序)决定。
2、后代子(女)孙(女)比较多,特殊情况比较复杂时,最好按照统一的直系血亲原则署名,以免触犯忌讳。比较常见的特殊情况和忌讳包括:(1)媳妇是否署名?最好不要署,因为婚姻关系是法律关系,非先天存在的关系,存在后天解除的可能性,一旦有解除婚姻关系的现象发生,容易对墓碑发生口角;(2)过继子孙、入赘子孙、养子孙、继子孙(与过继子孙意义不同,是因为父母改嫁后产生的关系)等,一般需要过继子孙和入赘子孙的人,都是没有亲生子的人,如果一定要为这种情况的人立碑,可以署过继子孙和入赘子孙的名字,但要书写清楚与墓主人的关系,养子孙、继子孙等最好不要在墓碑上署名,以免触犯墓碑人后代(种系)不纯(杂)之忌讳;(3)出嫁女、孙女等直系女性后代可以写,但其配偶最好不要写,理由同(1),外孙(女)等最好也不要写,这属于旁系血亲,与墓主人有血缘关系,但按照中国父系社会的传统,属他姓之后代(种系),最好不要混在一起写;况且这种情况混在一起,必然成为百家姓,被人贻笑大方;如果一定要写,必须写清楚与墓主人的确切关系(如外孙、外孙女等);(4)直系血亲最好都写上,以表明墓主人后代人丁旺盛,种系延绵不绝。
3、关于出资,原则上即可以按照支系均分,也可以按照人数均分,由长辈决定即可,但要保证每个人都要交纳墓碑费用,可多可少,有家庭条件好的愿意多出也是可以的,毕竟花费不仅仅在墓碑上,还要花费其他费用。
4、至于墓碑的价格,就不好一概而论了,根据家庭经济情况,可贵可廉,表达的是心意,而不是攀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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