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跟另一半單獨去渡假,怎料對方媽媽也想跟
想跟女朋友去旅行,她妈妈非得跟着怎么办?
那就让他妈妈跟着啊。你女朋友的妈妈想跟着你们旅行,这也不算是坏事,多一个人不就是多花一点钱吗,既然要出去旅游了多花一点钱又有什么关系呢,再说这钱花到未来丈母娘的身上了,又不是花给别人了。
趁着这个机会把未来的丈母娘哄高兴了,你们以后结婚的时候,你丈母娘也不会为难你了,说不定你丈母娘看着你现在的表现,在结婚的时候彩礼也不会问你多要了,这样算下来,你是占了很大的便宜了。
多一个人多一份力量,在旅游的时候万一你女朋友身体不舒服了,她妈妈还能帮着你照顾你女朋友,要是景点人很多需要排队买票什么的,让她妈妈帮你们看着行李,你们两个人去买票还能减轻一下你的负担。
再说多一个人也不会影响到你们什么事情的,不就是她妈妈在,你不好意思和你女友住一起吗,这有什么关系呢,日子还长着呢,要是实在忍受不了,就和你女朋友找个借口,说是去见一个朋友,她妈妈也不会跟着你们去的,然后你们去别的宾馆开个房间,等办完事了再接续逛,这样不是什么都不耽误吗?
如果是不愿意让你未来丈母娘跟着的话,就让你女朋友去劝说她的妈妈吧。你是没有资格说什么的,你可以给你女友说,希望这一回只有你们两个人去,你想和她过一次两人世界,等到下一次旅行再带上她的妈妈。
不过我觉得,最好的结果就是带上她妈妈一起去旅游。既然她妈妈要去,就表现的大方一点,不仅让她妈妈高兴,也能让你女朋友高兴。
我和女朋友去旅游,我妈妈也想去,大家觉得合适吗?我怕旅行花钱妈妈不舍得,弄出矛盾来
不合适,本来浪漫的二人世界被打破了,而且路上还会多出很多事情,需要照顾到老人的心情。从女朋友的角度我是不赞成这样的。感觉你妈妈有点不明事理。想和女朋友一起度假,可是她要带上她的妈妈,怎么办?
男生是不是傻,要是我的话,肯定会兴高采烈的同意了。要知道这是你讨好丈母娘的最佳时机了,你和女朋友在什么时候度假都可以啊,但是不是每一次都会有丈母娘的!机不可失失不再来,想把你女朋友娶回家就要积极的表现了。在这个时候使出浑身解数来哄丈母娘开心,也充分的展现出你踏实可靠的一面。我猜想女生这么做的用意肯定是想借这个机会,让她母亲考察一下你,看看你是不是一个靠谱的男生。也非常理解男生这种心情,毕竟有个长辈在,而且是不熟悉的,这次度假肯定会非常的别扭难熬,所以你有这种排斥心理会很正常。如果非常愿意的话,可以委婉的对你女朋友表达出你的想法,“亲爱的,我知道你也想借这次机会让你的妈妈也放松一下,但是你现在告诉我这个消息太突然了,我已经把我们这次的度假规划好了..”这时候尽量给女朋友描绘出你制造的浪漫旅行“这些事情,确实只适合情侣做,有你妈妈在太不方便了”男生这时候可以给女朋友撒撒娇“我为了这次和你度假,已经推了很重要的工作了,亲爱的这次就别带你妈妈了吧,等下次的时候我带你俩去XX玩,更适合她老人家一些”许诺给女朋友下次,尽量时间拖的久一点,到时候再说喽。
相信这么表达,你女朋友也会不好意思带她老妈的。当然如果她非常坚持的话,男生也只能委屈求全了,毕竟媳妇儿最大,丈母娘更大~
婚后我们夫妻想单独住,但是父母想和我们一起住,怎么委婉拒绝?
你们需要尽可能实现经济独立,因为经济独立才是你们能够分家的必要条件。对于年轻人来讲,年轻人会认为自己的生活方式和长辈存在太大的差异,所以不喜欢和长辈在一起生活。这个情况可以理解,但如果年轻人连自己的心理问题都不能解决的话,年轻人不得不选择跟父母在一起生活。这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如果你们本身没有任何经济问题,你们完全可以通过适当的沟通来婉拒父母的想法。
我建议你们先解决自己的经济问题。
在多数情况下,之所以年轻人选择跟父母一起居住,主要是因为婚后的年轻人没有办法解决自己的经济问题。特别是在年轻人结婚以后,年轻人不仅需要对两个人的感情负责,更需要对自己的小家庭负责。如果你们有完全照顾自己的能力的话,你们的父母也会同意你们单独出去居住。
你可以通过合理的方式来跟父母沟通。
如果你们实在不想跟父母在一起居住,你们完全可以找一个实际专门沟通这个问题,同时表达出你们的真实想法。对于你们来讲,你们不仅需要考虑自己的生活自由度问题,同时也需要考虑自己的家庭责任问题。如果你们能够经常看望父母的话,多数父母其实会同意你们的居住要求。
你们需要尽可能尊重对方的生活习惯。
对于你们来说,我建议你们先去尊重父母的生活习惯,通过这样的方式让父母适应你们的生活习惯。人和人相处本身就是相互影响的过程,如果你们能够打心底愿意和父母良性沟通,父母也会用这样的方式与你们相处。除非是那些非常不通情达理的父母,不然很多父母都会愿意跟自己的子女正常交流,同时也愿意给自己一定的自由空间。
男朋友说他妈妈想跟我一起吃饭见见我,然后我跟我男朋友说,可以不去嘛,他说了句随便你去不去,睡觉了
他想你去,估计他妈妈是想看你,后面就是催婚了 上一篇:快解析如何从家庭版转到免费版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