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算不算给了抚养费??
离婚了什么情况不用给抚养费?
法律分析:离婚后不需要支付抚养费的有以下情况:
1、离婚时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商量好一方不出抚养费的,只要当事人认可;
2、需要给付的一方因为长期患病生活困难,或遭遇意外已经失去了劳动能力的,判决孩子归属的一方有能力独自抚养孩子的,可以免去其抚养费的给与;
3、需要给付的一方因为违法犯罪而被收监的,暂时不给与抚养费,但在出狱后有了经济来源,如果子女尚未成年则需要继续给付;
4、带着孩子的一方再婚,如果再婚的继父或者继母愿意承担该子女生活抚养费的全部或者一部分,未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少给,如果孩子直接过继给继母或者继父,那么未抚养孩子一方的抚养费则可以免除。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除非给付方没有经济来源或者因犯罪被关押,失去了经济能力,可以不用给抚养费,否则都是必须给付子女抚养费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小孩判给女方男方要出抚养费吗
小孩判给女方男方当然要出抚养费,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就必须要承担起孩子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分,甚至全部。就算是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男方,女方也是有出抚养费的这种法定义务的,只不过抚养费的多少就取决于男方的实际收入能力了,收入高自然抚养费就多。一、小孩判给女方男方要出抚养费吗?
1、离婚孩子判给女方,男方要给抚养费;
2、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
(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三、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给付方式是什么?
1、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季度或年度给付。
如果协商一致,一方可以承担全部抚养费的,如果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即使达成上述子女抚养协议,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在子女成年后,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生活困难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男方收入不稳定或者说收入非常少这都不是不给孩子抚养费的正当借口。如果根本就没有抚养孩子这种能力,就不应该不负责任的把孩子生育下来,否则的话,在孩子成年之前父母就应该抚养孩子。但现实生活中多的是父亲因为没有抚养权就不给孩子支付抚养费的,这样的话母亲可以考虑起诉。
离婚后给的零花钱算抚养费吗?
你好!并不算抚养费。法律意义上的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用等。计算时要考量你们双方实际的收入、负担能力及你们居住地的生活水平。如果男方有固定收入,那么一般情况下男方需要将其收入的20%~30%作为抚养费支付给你,最多不超过50%。如果男方没有固定收入,那么就要参照男方当年的收入或男方所在行业的平均收入作为基数,再参照前面说的比例确定即可。如果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者残疾的,你也可以要求适当增加抚养费。但是,律师特别提示,如果一方所要求的是超出子女实际需要的费用,比如上不必要的贵族学校的学费,购买电脑、手机、旅游服务等非生活必要的高消费,那么另一方是可以不支付的。
【相关法条】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 第49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55条: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1085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后对方给的零花钱算抚养费吗?
抚养费需要经离婚协议确定或者通过诉讼确定。
首先,抚养费是指: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的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也就是说,应是由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一般情况下来说,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给予给孩子的零花钱,应视为父母对于孩子的赠与,而不应视为支付抚养费,但是如果双方另有约定的情况除外。那么,如何确定抚养费数额呢?双方可先行协商,若能协商一致的,法院会按照双方协商的结果来确定。如果双方就抚养费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会参考双方分居期间不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数额,如果没有支付抚养费或者没有分居,那么则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一般来说,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并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值得注意的是,有些人认为抚养费只是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可以另行主张,但是法律意义上的抚养费包括了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一般不能另行主张。例如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而花费了高额教育费,并要求对方共同承担时,很难被法院支持。当然,如果孩子突发重大疾病花费了大额医疗费用时,抚养方可以另行起诉要求非直接抚养方共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