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妻子出轨并生一子,丈夫提出净身出户合理吗
湖南一女子出轨后怀孕,被丈夫要求净身出户,丈夫的做法是否合理?
最近你的消息引起了很多网友的热议,湖南的一女子出轨后怀孕被丈夫要求净身出户,引起了网友的热议,丈夫的做法是否合理,个人觉得丈夫的做法是合理的,因为妻子这样的行为属于对婚姻的背叛,对丈夫的精神有着很大的打击。
这名女子的行为非常恶劣,作为一个妻子,她不仅背叛了自己的丈夫,也背叛了自己的家庭,最关键的是出轨后还怀孕了,这就相当于她的老公花着钱养着别人家的孩子,我觉得最后是个男人都接受不了吧,没有人喜欢自己的头上戴着一顶大的绿帽子,还是那种绿的发光的,所以丈夫要求这名女子净身出户是没有问题的。我觉得也是很合理的。
两个人走到一起真的很不容易,一段感情想要长久的走下去,我觉得首先就是应该给对方安全感,并且顾及对方的感受。 像这名女子直接出轨最后还怀上了别人的孩子,我都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这简直就是没有把他的丈夫当成人看,丝毫不顾及他丈夫的感受。婚姻是需要两个人相互维持的,并不是说一个人就能够让婚姻长久的走下去,有什么事情我觉得可以相互沟通,没有必要隐瞒,如果不爱了也可以直接说,大家好聚好散,因为一段感情的开始一定是两个人的心动才慢慢的走到了一起,虽然过程可能不尽人意,但也没有必要把事情做得太绝。好聚好散也是一种好的处理方式,像这位女子直接给自己的老公戴了这么一大顶绿帽子,我觉得无论是从道义还是伦理的上来说丈夫要求妻子净身出户是非常合理的。
总的来说,一段婚姻,即使最后不爱了,好聚好散才是最好的处理方式,有什么事情大家可以说清楚,心平气和的坐下来谈一谈,是很有效的方式,背着自己的老公出轨还怀上了别人的孩子确实过分。
老婆出轨可以要求净身出户吗
1、双方可以协议处理共同财产,经协议一致后,一方可以自愿放弃全部财产,但是如果女方不同意,男方没有权利让她净身出户;
2、对于共同财产,双方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如下:
1、双方离婚时,属于双方共同财产的,应均分割。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应属于所有人,不能分割;
2、离婚时,一方隐瞒、转让、出售、损害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过错方判决不分或者少分;
3、离婚后,对方发现对方有隐瞒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女方出轨男方可以要求女方净身出户吗
女方出轨男方不可以要求女方净身出户。法律并没有规定出轨的一方要放弃全部财产,对于双方的共同财产,一般在均等分割的基础上,结合离婚的原因,是否存在法定过错,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原则下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协商后一方主动放弃财产,是法律所允许的。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由法院进行判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内出轨可以要求净身出户吗
婚内一方出轨另一方没有权利要求对方净身出户。法律规定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导致双方离婚的,无过错一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离婚财产分割时无过错方可以请求适当多分财产,但是没有权利要求对方放弃全部财产。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妻子出轨了想离婚孩子让她净身出户可以吗
《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由人民法院判决,判决时需要照顾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其次若在日常的家庭生活中更多的照顾了家庭,可以向另一方要求补偿,当然这需要准备相应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