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处于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恋爱索要的钱财,起诉至法院能得到支持吗
恋爱期间,女方主动向男方索要的金钱财务可以追回吗?
如果双方没有成功牵手走向婚姻的殿堂的话,恋爱期间女方主动向男方索要的金钱财物,女方应该主动退还给男方,女方不主动退还,男方也可要求女方退还,女方拒绝退还的话,男方可利用法律向法院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和利益。谈恋爱期间所有的转账可以起诉吗?
恋爱期间转账的话不一定可以起诉对方。如果转账的时候没有备注为借款,或者没有证据证明是借款的,那么会被认为是赠与的,而赠与是不属于起诉条件的。起诉的条件如下: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恋爱期间花的钱可以要谈恋爱期间所有的转账可以起诉吗
恋爱期间的转账是否可以起诉,还是要看是否为借贷关系,只要没有借条或者合同,其他一律算做为经济馈赠,是无法进行起诉的。属于借贷关系的话,就可以起诉。
法律分析:恋爱期间的转账是否可以起诉,还是要看是否为借贷关系,只要没有借条或者合同,其他一律算做为经济馈赠,是无法进行起诉的。属于借贷关系的话,就可以起诉。换言之,要是恋爱期间的转账证明可以表明,此时双方之间就该笔钱属于借贷关系的话,那么出借的一方就可以要求借钱的一方归还这笔钱。因而,可以向对方要钱。在恋爱期间赠与一定的礼物符合社会常理,一般的赠与无论恋爱成功与否都无法再要求返还。但是如果恋爱期间赠与数额巨大,明显是附有条件或者带有目的等因素,恋爱期间大额财产的赠与往往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更符合社会常理;这是社会公众可以认知的合理范畴,在大额赠与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因故终止恋爱关系,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愿望将不可能存在;所以另一方理应返还接受的大额财物,否则有违公平合理的民事法律行为准则,至于多大的数额可以视为大额财产,这个标准可没有办法事先制定,必须因案而定。恋爱期间男方自愿给女方花的钱,要根据不同情况处理。如果属于小礼物,可以不归还。如果价值较高的,应当归还。一、恋爱期互赠小礼物,恋爱时互赠小礼物、小礼品,分手时索回的,法院不予支持。当然,因为小物件闹上法庭的,也不多见。二、恋爱期赠与贵重物品,恋爱期间赠与贵重物品,双方反目时,与上述案例如出一辙,可以起诉索回。这种赠与实质上是一种默示的附条件赠与,即附加了缔结婚姻、步入婚姻的暗含条件;如果双方婚前分手,即该条件未能成就,一方仍占有该贵重财产就没有法律依据,构成法律上的不当得利。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