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孩子的妈妈,内心委屈,婚姻该何去何从,大家来吐槽
两个孩子的妈妈,内心委屈,婚姻该何去何从,大家来吐槽
你们其实是有感情基础的 而且看起来也并不是很大的原则性的矛盾 很大一部分的原因还是两个人都是性子急 可能更多的问题还是出在你的身上 你说自己脾气不好 是因为独生子女的关系 那么对方难道不是父母生父母养的吗 同样也有是脾气的 你外出打工赚钱 他也在炒股赚钱 同样是在工作 而且还要照顾孩子 他的辛苦程度并不比你轻 如果大家能站在对方的角度想想 所谓换位思考 多些谅解 少些埋怨 互助互谅 一起把小家庭经营好 精神好了 人开心了 也有利于更好地工作 如果能够坐下来 理智地 心平气和地谈谈 把各自的想法都说出来 槽点都吐出来 不需要辩解 也不要争论 说出来就好 然后一笑泯恩仇 再把将来好好规划一下 再然我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妈,但是面对破碎的婚姻,我已经觉得寸步难行了,该何去何从,真的好迷茫……
跟着自己的感觉走吧,毕竟人只活一世,现在就已经寸步难行,就算忍忍,过不了几年,也还是会过不下去的,如果可以,你可以试着问问孩子对你们离婚有什么看法。我以前小时候爸爸妈妈就为了我一直都没离婚,怕我受影响,可是我刚刚上大学他们就离了,我没觉得不好,我还认为他们应该早点离的,既然两个人都不幸福,为何不放开,早点寻找自己下一段的幸福呢。这是我的看法。有两个小孩了,但是心里实在难过,我该不该离婚?
在我国,离婚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适用于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债务承担等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形。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诉讼离婚,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债务承担等离婚事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形,诉讼离婚,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到对方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即可。对方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一般是指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如果被告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的不一致的,那么经常居住地就是被告住所地,需要注意的是,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告在此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真的好累!这样的婚姻我该何去何从!我和她在一起7年了,有两个小孩,大的5岁,小的才2岁!在一起这么
我也是女人说实话说没有感情是不可能的,2个孩子又怎么会生呢?只能说你们在一起时间长了没有新鲜感了,七年之痒大家都不陌生的话题。还有她的心一定在另外一个人身上,这是肯定的,连孩子都不顾的母亲心还能在你身上吗?建议好好谈谈实在不行就离婚,一直拖下去不是办法,况且孩子自有孩子的生活。如果你们离婚了就算她再嫁一个她以后也会后悔的。人往往在拥有的时候都不会太去珍惜。想和老公离婚,可是又舍不得孩子,我是两个孩子的妈妈,我该怎么办?
作为同结婚的男人来说。
1.不要用孩子来当借口,你们这种吵架的环境,就是对他们成长最大的伤害。
2.对于你来说,你这样过一辈子开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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