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婚前协议的婚姻,给你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结婚时,婚前协议真的伤感情吗?
对于婚前协议,我一直抱着否定态度。其实从法律的态度也可以一窥全貌。虽然婚姻法及即将实行的民法典对此都有规定,但规定都很简短。其实最高人民法院也是通过调研发现,婚前协议并不符合中国人的传统习俗和社会现状。
①严格的讲,婚前协议是一个外来品。欧美国家和西方国家的人和我们中国人的观念,差距还是非常大的。他们可以见了父亲叫名字,他们也可以和祖父同名同姓,我们国家传统观念决不允许。他们对家的观念和我们对家的观念理解完全不同
他们更注重自由,更注重个体。这种社会现象,就会形成和我们国家完全不同的婚姻观。所以从观念上讲,你的观念过于前卫,很难找到与你志同道合的女性。
②从你个人坚持写婚前协议的行为和做法来看,你是屡败屡战,明知多数国人难以接受仍在坚持同意写婚前协议就结婚,不愿意就拉倒的原则。据此可以看出:一方面,你是一个比较自我的人;另一方面,你是一个对于自己财产保护很看重的人;最后,你是一个家观念不看重的人。
别人结婚,是为了结一个家;是为了找一个志同道合、愿意和自己同甘共苦不离不弃的伴侣;是为了找到温馨、找到港湾。而你,给人的感觉就不是这样了
你奉行财务自由,奉行你挣的是你的,我挣得是我的,你只是为了找个女人结个婚而结婚,给别人的感觉是缺乏责任心和没有安全感、可靠感,在中国,这两点可是极度致命的。
男女双方谈恋爱,本来就是你情我愿的事情,做不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心心相印,彻底的能融合在一起,水到渠成的走进婚姻殿堂,明知基础不稳固,不可为而为之的话,签订这么一个婚前约定,岂不是浪费感情,浪费青春吗?
如果双方都是真爱,无私到只讲奉献,不讲回报,坚定信念,心中有一个共同的目标。恋爱的归宿就是婚姻,说到本质就是养儿育女,传递基因。只要能够经营好婚姻,有爱情作为基础,经济作为支撑,相濡以沫,一竿子打到底,就不存在婚前财产和共同拥有财产的区别了。
在生活中,婚前协议真的伤感情吗?
在生活中,我觉得婚前协议真的伤感情,因为婚姻应该是很纯粹的,也应该是很单纯的,更应该是很善良的,所以我觉得在日常生活中,婚前协议真的伤感情。在日常生活中,有很多人都想拥有一段非常幸福的婚姻,因为有很多人觉得这样的婚姻是非常美好的,也有很多人觉得这样的婚姻是非常恩爱的,并且也有很多人觉得这样的婚姻是非常值得他们珍惜的,而且也有很多人觉得这样的婚姻是非常值得别人羡慕的,所以从中可以看出,之所以有那么多的人都想拥有一段非常幸福的婚姻,确实是有一定道理的,并且我觉得在生活中,婚前协议真的伤感情。
在现在的这个社会,有很多人对待感情都是非常认真的,他们根本不会抱着一种玩玩的心态,而且他们彼此之间的感情是非常恩爱的,并且无论遇到什么样的事情,都会考虑到对方的感受,也都会经常给对方准备一些惊喜,甚至也会经常给对方准备一些礼物,如果有空闲时间的话,也会经常出去旅游,所以我觉得像这样的感情是非常值得我们喜欢的,并且像这样的感情是非常值得别人羡慕的,所以我觉得在生活中,婚前协议真的伤感情。
在我看来,在生活中婚前协议,真的伤感情。因为感情应该是很纯粹的,也应该是很单纯的,更应该是很善良的,但我觉得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因为在日常生活中,有很多人都会这样做的,所以我们一定要理智的看待,千万不要盲目的顺从,并且我觉得在现在的这个社会,有很多人对待感情都是非常认真的,所以我觉得在生活中,婚前协议真的伤感情。如果情况非常严重的话,还会出现离婚的情况,所以我觉得在生活中,婚前协议真的伤感情。
签订婚前协议有什么好处?
能够避免婚后的经济纠纷,尽量地减少双方对婚后生活预测的心理落差,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双方的和谐共处。
婚前协议是指有结婚意愿的男女双方于结婚登记前签订、结婚登记后生效的就有关双方婚前、婚后的财产归属、债权债务的享有承担及其他权利义务等问题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协议。婚前财产协议只要是双方自由、真实意思表示,没有受到胁迫,就是合法有效的。
在西方,婚前签订关涉财产、离异后子女抚养权等问题的婚前协议已非常普遍,毕竟,谁都不希望大家在分开时为诸事闹得剑拔弩张,最后成为冤家。当然,签署这么一份协议,自然不是什么浪漫事儿。更多的恋人在结婚前,压根就不会想到这档子事,认为太伤感情。也许是观念差异,由律师们起草的标准婚前协议在国内就像当初的夫妻间AA制一样,很难受到准新人们的广泛认同。
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婚前协议,婚前财产公证,还可以让婚姻多一点理性。两人从相爱到结婚,往往是经历了一个热恋的阶段。选择婚前财产公证,实际上是给炽热的感情泼了一盆水,让双方都明白:现在是准备携手共渡一生了,必须多一些理性,爱才能持久,婚姻才能美满。
我们可以看到,婚前爱得死去活来的人,婚后闹矛盾甚至分手的往往多一些。这是因为他们无法正视恋爱阶段和婚姻阶段的不同。人不可能一辈子都在恋爱中生活,但却可能持有永久美满幸福的婚姻。
签署婚前协议,会对感情造成伤害吗?
我觉得签署婚前协议不会对感情造成伤害,对感情造成伤害的是那些,对于彼此的不信任,婚前协议是签订一份基于爱情和责任的条约。是对婚姻的一个保障,是理性的契约。
现在很多情侣再婚前都会签署婚前协议,这种做法其实是非常理性的,婚前协议可以保证婚姻中发生某些损害到一方利益时,对自身有一个保障。如果日后双方无法一起生活,分手时也不至于因为财产纷争让彼此由夫妻转为仇敌。
很多人会认为签署婚前协议是,因为互相不信任才需要婚前协议,谁见过因为签了婚前协议而感情破裂,倒见过许多婚前对各种权利义务闭口不谈,婚后闹得沸沸扬扬不可开交的。还有为了生活费,为了孩子抚养费,为了老人赡养费,为了妻子的彩礼钱,吵得唾沫横飞,恨不得兵戎相见的。
所以说,只要婚前协议合情合理合法,就没有什么签不签的顾虑。也不存在婚前协议就是提前分割财产,这种无稽之谈。婚前协议约束的是,双方撕破脸皮后唯利是图的险恶之人。婚前协议能够保护婚姻不受损害,就算婚姻没有了,它还能保护我们。
不少因为财产闹得不可开交的婚姻,就是因为结婚前没有把最坏的事情都说好,如果先把财产问题捋清了,谁也不沾谁的光,谁也不惦记着谁,往后的日子反倒好过。相反,一开始记挂着颜面,什么账都未曾算过,真到了柴米油盐跟前,总有撕破脸皮的时刻。
很多老一辈人,觉得结婚前签署婚前协议是件伤情感的事情,其实真正伤感情的事,是那些永远不愿说出口,变成白字黑字的琐碎,婚姻里没有大是大非,所有打败婚姻的,原本就是不值一提的事。
婚姻是爱情的保障,把婚前协议当作是一种人格侮辱的一定是弱的一方,婚前协议还可以包括很多其他内容,比如多久去旅行一次、过年先去谁家。又比如家暴、出轨这些婚姻焦点问题,凡事先留个后手避免以后难堪也未尝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