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婚姻状况一栏现在写的是有配偶,配偶已去世多年,现在变更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户口本婚姻状况更改需要什么证件
户口本婚姻状况更改需要的证件如下:
1、将未婚更改为已婚,则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
2、将已婚更改为未婚,则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原件;
3、将已婚更改为丧偶,则需要身份证、户口本、及配偶的死亡证明。
户口本婚姻状况更改流程如下:
1、由本人或者户主凭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前往户籍所在地辖区派出所申请办理;
2、当事人本人需要到场,若无法出席委托他人办理,则需要提交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核实相关的证明材料,符合要求的则进行更改;若不符合要求则需要准备正确的材料之后再进行更改。
改户口本婚姻状况一般不超过37个工作日。改户口本婚姻状况,可自婚姻状况发生变动之后,由户主或本人带相应证明材料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更改户口本婚姻状况需要什么证件
更改户口本婚姻状况所需的证件,需要根据相应要更改的状态提供。婚姻状况指的是反映每个人在某一地区内的婚姻状态,婚姻状况一般分为未婚、已婚(有配偶)、丧偶、离婚四类。1、婚姻状况从未婚变更成已婚的话,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
2、婚姻状况从已婚变成离婚的话,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原件。
3、婚姻状况从已婚变成丧偶的话,就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及配偶的死亡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G10.85.54651、婚后的安置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安置)
夫妻共同财产以领取结婚证之日为准。如果购房属于婚后的行为,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被拆迁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的房子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则安置房也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归一方所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更改户口本婚姻状况需要什么证件?
更改户口本婚姻状况需要的证件如下:由未婚变更为已婚,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已婚变更为离婚,要携带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经法院离婚的要提交民事调解书、已生效判决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或者提供由法院开具的离婚证明;由已婚变更为丧偶,要携带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及配偶死亡注销户口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更改户口本婚姻状况需要什么证件
可持有效婚姻状况证明之件之一到派出所申报更改:离婚证、结婚证、离婚判决书、离婚证明书。
《公安部下发户口登记管理规范》第六十二条 公民的婚姻、职业、住址、服务处所、文化程度等登记事项,由于实际情况变化需要变更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派出所申报,并提交与申报变更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经审查属实后,给予变更。
更改户口上的婚姻状况记录,则可持离婚证等有效离婚证明文件到当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变更,立办立结。
扩展资料:
案例:
变更婚姻状态须到公安部门办理
从今年7月8日起,广州市民离、结婚后,其户口簿的“婚姻状况”栏上,不再出现“已婚”或“离婚”的红印章。如欲变更婚姻状态,须带着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亲自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办理变更。
市民政局事务处负责人表示,过去在办理离、结婚时,登记员在办理人户口簿上加盖“已婚”“离婚”红印,是项行政陋习,没有法理和行政依据。
这位负责人解释,过去婚姻登记员在为市民办理离、结婚登记时,在其户口簿上加盖红印,原意是方便基层工作人员随时核查户籍人员的动态信息,但是这个红印章并未与公安部门关联,未起到更新婚姻状况的作用。
市民办理离、结婚时,民政部门会否在其户口簿上加盖“已婚”、“离婚”,全国各地并未有统一做法。
参考资料:人民网-广州市户口簿不再盖“已婚离婚” 个人婚史将难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