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的一个邻居骂了我,想知道她做得怎么样?因为我欠了他两百块钱迟迟不还他,哎。
因为邻居之间的矛盾,邻居骂我了,我打了他两耳光,我需要负什么责任?
一、对方骂人有责任:
《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对方当着众人的面前辱骂你,已经侵犯了你的名誉权,也就是说在该事件中对方也具有侵权行为,也是有过错的!
二、对方有过错,可以减轻你的责任:
《民法通则》第131条规定: 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三、你打人也是不对的,但是伤害的程度要根据伤情鉴定来确定。
如果没什么伤害,你需要赔礼道歉或者适当赔偿一下(精神安慰);如果造成了轻微的伤害,可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即进行罚款和拘留。但对方如果报警,你一样可以将对方的侵权事实如实向公安机关说明,建议说明之前收集相关证据,在和对方协商时如果能协商最好,如果对方执意要求公安拘留你,你可以告知对方侵犯了你的名誉权,你可以起诉到法院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一样的追究她的法律责任!
《治安管理法》规定: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一)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
(三)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在没有搞清楚伤情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是不会贸然采取强制措施,就算是采取治安处理的行政处罚,也要确定伤情后才能采取。这件事应该没有严重到这种程度,现实处理当中一般调解赔偿了,不会再采取强制或行政处罚措施。如果调解不成,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情况作出治安处理。你也可以向公安方面说明对方的过错。另外,这种公安处理没有达成调解的,也可以到法院诉讼解决,这样从侵权角度来看,对方有过错,你承担的赔偿责任可以小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