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90后独生子女还是很多的,那么如果女儿嫁出去了,百年之后宅基地上的房子属于谁
独生女出嫁了父母宅基地归谁
法律分析:1、独生女儿出嫁后户口不迁走,可以继承房屋得到宅基地使用权。如果独生女儿出嫁之后,没有将户口迁到外村的男方家里面的话,父母百年后,留下来的房屋是私有财产,女儿是可以继承的。而房屋下面的宅基地,由于还是一个村集体的,还是农村户口,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是可以得到宅基地使用权的。
2、户口迁到外村,宅基地会被村里收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农村独生子女是女儿,女儿嫁去外村,父母百年宅基地怎么处理?
这个需要看女儿的户口所在地。如果女儿出嫁后户口不迁移还是在本村,那么也是可以继承房屋得到宅基地使用权;如果女儿户口迁移到外村,那么宅基地会被村里收回。
其实对于农村独生子女是女儿的话,不管女儿是远嫁还是不远嫁,父母留下的百年宅基地也是可以留给侄子的,这需要得到老人们的同意。若是老人们没有亲侄子,女儿户口也外迁了,那么父母百年宅基地会被村里收回然后平分给村里所有人。
在中国许多农村,农村的宅基地往往都是男人才可以拥有。而这对于农村一些只有女儿的父母,看似父母百年后是没有继承权的。其实这只是过去的政策,如今许多农村地方只要女儿的户口没有迁移到外地,那么是可以享有继承权的;当然,女儿也可以将其卖掉或者转移给侄子都可以。
现在农村也有许多独生女虽然出嫁了,可依旧没有将户口迁到外村,这样的话其是可以继承父母百年后留下来的房屋作为私有财产的,这种在法律上也是认可的。如果房屋下面的宅基地按照地随房走,是可以得到宅基地使用权的。这个并非看女性是出嫁还是不出嫁决定的,只要户口存在那么就是享有宅基地。
对于女儿出嫁了,户口迁移到了男方家里,那么农村户口虽然也拥有宅基地的权利,但因是出嫁女的因素只能够继承房屋,是无法得到下面的宅基地。宅基地的要求比较严格,如果不是一个村集体的,那么宅基地是不可以拥有的,所以女性如果户口迁移了,那么相当于外村了,那么是不可以继续享有的。建议对于农村独生女们来说,如果想要继承父母百年的房屋和宅基地,最好不要迁移户口。
独生女出嫁了父母宅基地归谁
法律分析:独生女儿出嫁后户口不迁走,可以继承房屋得到宅基地使用权。但如果户口迁到外村,宅基地会被村里收回。根据法律规定,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若独生女儿户口迁走,其并入男方为一户,则独生女儿不能继承自己父母的宅基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父母在农村有独生子女证,但是女儿嫁了已经把户口迁出,父母百年后,父母农村的房子女儿能继承吗?
可以继承房屋。《宪法》和《土地管理法》都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宅基地不存在继承一说。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归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不过继承的房屋不能翻盖、重建等,等到房屋自然消亡,宅基地由集体收回。出嫁的女儿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的房子吗?
出嫁的女儿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的房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任何人不得私自转让、出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